立即终止乱法行为

——去掉标新立异、证实自我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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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我修炼法轮大法已经十八年了,到了正法的最后时刻,却被干扰的主意识不清:学法、炼功、发正念都能迷糊过去。这种状态已经持续好多年了(从何时开始都不清楚),自己没有完全重视起来,每天按部就班的做着“三件事”,采取了一些办法也没有解决,同修们也用一些办法帮助,稍好一些,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十天前,在同修家学法,发完正念后,同修看到我的状态,严厉的给我指出:你的倒掌和别人不一样,必须马上解决!同修的慈悲心,对我触动很大,敬请师尊加持和点化。

中午时,就有同修来找我(很长时间没见面了),说有一件事我们做错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我们去北京证实法。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带着自己的观念、人心,从师父在海外讲法的录音中断章取义的摘取师父的某一段讲法,叫在京的同修回当地找其他同修都到北京来证实法(其实,当时自己去北京的目地都不太明确,都不纯净)。同修说师父多次点化,才悟到,现在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才想起来,悟到是师父叫他来的,我正处于迷茫之中,电子书的文件刚好整理完,家中已经有五个准备从新装机的电子书,此时的我正处于進退两难中,是装还是不装。同修来对我是个点醒,我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在敬师敬法方面,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过两天,同修来找我,写了严正声明,让我替他上网声明。

又过了几日来看我,叫我尽快写声明,说在他写完声明后,困惑他多年的问题一下就好了。我说:我存在的问题不只是这一件,还有好多比这更严重的,我得从头好好找一下。同修再次提醒我一定要抓紧。

我得法比较早,开始时没有书,听师父各地讲法录音,由于学法不得法,在显示心、喜好心、标新立异、独出心裁的人心驱使下,做出了非常严重的乱法的事,把师父在各地讲法如长春、延吉、济南讲法录音中的解法部份内容,摘录下来,甚至把师父讲的山洞里的故事(书中没有的内容)的片段,摘录下来,接到了“第五讲”的后面,翻录给了别的同修,事后不久通过学法知道了做错了,就让其他同修告知有此内容的同修自行抹掉(并没有自己亲自处理)。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没有向师父忏悔过。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在工作单位被绑架,在派出所遭到毒打,恶警三次强迫我,让我用脚踩师父的法像(是从书中撕下来的),没有得逞。自己意识到存在不敬师敬法的问题,被邪恶钻了空子。后来也没有深挖,就不了了之了。那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参加集体学法,出现了读法发音问题的不同认识,自己按照自己悟到的理纠正同修的发音。这也是一种乱法的行为。

电子书,在本地使用量比较多,这些年大部份是由我下载、编辑、装机,前几年明慧网大法书籍网页就取消了大法书籍的TXT、Word版,有的同修悟到就不做了,自己还是放不下自我,以同修学法方便为由,执意的坚持着做,文件在转换过程中,有多种因素,不可能不出错的。前几天学法时,还发现有丢字的。这在无意中已经严重的起到了破坏法的作用了。自己不能认识到大法的严肃性,不能知错就改,主意识不强,一直在人心驱使下麻木的在干着。

师父早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惊醒》中讲:“弟子们切记,所有法轮大法的经书都是我讲出来的法,都是我亲自修订整理的,以后任何人都不能再从我的讲法录音中摘写或整理文字材料了,无论以什么借口都是乱法啊,包括所谓的讲话与文字差异上的对照等等。”[1]紧接着师父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法定》中讲:“然而最近我从香港一个炼功点上看到一份材料,是从外地传去的。其中有两篇不是我要发表的短文,这是严重的有意破坏大法啊!就是从录音中私自整理也不对呀!我在《惊醒》一篇中已经明确了,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从我的讲话录音中整理文字材料,做了就是破坏法,同时我一再强调不能把我讲话时,你们做的个人记录拿出来传,你们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哪?什么心作用下写的哪!告诉大家,除了我正式出版的几本书和我署名有日期的短文由研究会发到各地的之外,私自整理的都是在乱法。修是你自己的事,求什么你自己定,常人都有魔性和佛性,思想一不对头魔性就会起作用。我再告诉大家,外面人永远都破坏不了法,破坏法的只能是内部学员。记住吧!”[2]

自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以来,我四次被抓,二次被劳教,走的磕磕绊绊,做了不少坏事,但是慈悲的师父一直没有放弃我,十几年来,师父一直给我机会让我能够悟到,自己就是不悟,也没有把这件事重视起来,让旧势力抓住了迫害我的最大把柄,干扰我主意识不清,从而严重的影响了自己做好“三件事”。要是没有慈悲的师父看护,怎么也走不到今天。

以上出现的四个方面的乱法行为(还有许多不同程度的不敬师敬法行为表现),都是相当严重的。

师父在《精進要旨》〈金刚〉一文中告诫我们:“大法是严肃的宇宙大法,如乱其一点,其罪何等之大。”[3]

作为一名九五年就得法的老弟子,学法却不得法,法理不清,没有听师父的话,在显示心、喜好心、标新立异的心、做事心、证实自我的人心驱使下,犯下了严重乱法的罪,真是有愧于师父的慈悲苦度,给大法、同修、众生救度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在此向师父认罪,立即痛改前非。弟子恳请师父再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在今后的学法修心中,听师父的话,要牢记师父的教诲:“学法得法 比学比修 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4],归正一切,多救人,完成史前大愿。

叩谢恩师!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惊醒〉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法定〉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金刚〉
[4]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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