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辽宁女监“转化”迫害 刘品彤体弱出血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刘品彤现在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的身体虚弱,时有出血现象。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刘品彤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狱警为逼迫她放弃信仰,对她进行各种“转化”迫害,包括罚站、罚坐小凳、不让洗漱、如厕,不让睡觉……

刘品彤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在给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时被警察绑架,遭刑讯逼供,同年八月被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以下是刘品彤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中遭迫害的一些情况:

刘品彤被劫持入狱的第二天,就被叫到队长办公室,一个戴眼镜的女警问她为什么炼法轮功,又问刘品彤认不认罪。刘品彤说自己无罪。女警就恶狠狠地说:“那你就等着吧。”

当天下午两点多钟,刘品彤被关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矫治大队”。刑事犯李晓芳、徐迎梅被狱警派去专门折磨刘品彤。李晓芳威胁刘品彤说:“老实点,我是杀人犯!”徐迎梅一旁帮腔:“她可什么事都能干出来。”两犯人逼让刘品彤罚站,刘品彤的鞋底出水,在寒冷冰凉的水泥地上站的腿都肿了,加上便血,当日又来了月经,两恶犯不让她上厕所,李晓芳说:“你就顺裤子流吧。”刘品彤洗漱的权利也被剥夺。她们不许任何人和刘品彤说话,严密监控。这样迫害到十四日晚上八九点钟,刘品彤在这种无休止的迫害下,违心地抄写了她们事先写好的“五书”。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刘品彤被带到教育科三楼接受省局的所谓“验收”,刘品彤对省局的人说:我是违心“转化”的,她们不让我上厕所、罚站,每天只让我睡很少的觉。队长李涵闻之大怒,把刘品彤带回矫治大队,换了刑事犯孙罗艳、李晶春继续迫害她。孙罗艳、李晶春逼刘品彤整天坐在一个小塑料凳上,凳子上有针状的突起,两恶犯强迫刘品彤腰挺直,腿并拢,双手放在两腿上,从早上五点坐到晚上十点,有时更晚,还逼刘品彤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

到了一月底,狱警见刘品彤还不肯“转化”,又换了刑事犯刘伟、郭淑梅迫害刘品彤。郭淑梅是刘品彤的抚顺老乡,还是大学生,她们软硬兼施试图逼刘品彤放弃“真善忍”信仰。从一月十七日开始,恶警队长李涵每天都到监舍来“转化”刘品彤,并说:你一天不“转化”,我就要每天来,你八年不“转化”,我就陪你八年。李涵又威胁说要抓刘品彤的儿子。二月二十日,刘品彤在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残酷迫害下违心地“转化”,恶警张磊逼刘品彤每天写一份所谓的“思想汇报”,以这种方式对刘品彤进行更为残酷的精神迫害。

四月十二日,刘品彤被转到一监区,她被禁止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不许给家里人打电话,家人去探监室有两个队长在旁边监听。刘品彤现在被迫害的身体虚弱,时有出血现象。

参与迫害的恶警:
郭晓瑞,50岁,职务,科长
张磊,43岁,职务,教导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已多年。
队长李涵、马一丁、谢琳等,都是二十几岁,刚从警校毕业。

参与迫害的刑事犯:
李晓芳,32岁,四川宜宾人,因贩毒获罪,刑期十五年
徐迎梅,45岁,大连人,因打虚假广告骗婚骗钱获罪,刑期十五年
李晶春,50岁,大连人,诈骗犯
孙罗艳,33岁,大连人,杀人获罪,其夫是黑社会的杀手,现在也在监狱,被判无期
郭淑梅,52岁,抚顺人,原抚顺新屯街道书记,因贪污获罪,刑期十四年
刘 伟,33岁,沈阳人,组织卖淫罪,刑期六年
李秀兰,50岁,葫芦岛人,诈骗犯,刑期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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