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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爱民法院人员刁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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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一点三十分,法轮功学员张玉堂、关日安的代理律师李敦勇、李春富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法院阅卷,遭到门卫的无理刁难。他们如临大敌,为首的警号为230999和232233的警察表现得很嚣张。

警察以安检为名,先是不允许律师带笔记本电脑,律师说律师带笔记本电脑是合法的,在哪里阅卷都允许带的。他们说按照规定所有的电子设备都不能带,律师便将笔记本拿出来给家属拿着。

刚要进去,又被拦住,律师问你已经安检完了,为什么还不让进?他们说机器安检完还要人工翻包,必须把律师包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翻看,包括钱包。当律师质问他们是在侮辱律师人格时,他们说这是规定,对谁都是这样(可在现场没见到翻其他人的包)。他们把李敦勇律师包里的U盘甩出来,后来李律师说算了,我也别背包了,你们简直像对待小偷一样。

然后他们又要翻李春富律师的包,被他拒绝说:你们已经检查过了,我已经过这边来了,为什么还要检?你们这样对待律师是什么意思?即使我包里没问题,我也不允许你们翻!于是把背包让家属拿着,两位律师进里面阅卷。

姜冰冰将卷宗拿给律师,明确讲只能看或者摘抄,不能复印或者拍照,明知而故意违法,并派警察给律师阅卷过程录像。李春富律师因时间紧(已订好返程机票),要求法院允许复制或拍照,被拒后愤然离去。李敦勇律师仅用笔抄写了一些文字材料,但图片无法记录。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关日安是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密山法轮功学员张玉堂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晚在牡丹江租住的房屋中被警察绑架。两人遭到中共警察诬陷。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违反法定程序,秘密开庭,于七月九日对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张玉堂非法判刑,并且拒绝出具判决书。律师及家属将案件上诉到中级法院。

张玉堂和关日安两人都曾多次遭中共迫害。关日安曾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六年;张玉堂曾多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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