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郑淑云辩护 遭法官频频打断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郑淑云女士。律师为郑淑云做了无罪辩护,过程中频遭法官打断发言。

郑淑云是退休工人,今年六十岁,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正在家做饭时被警察抓走,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连山区检察院指控郑淑云的所谓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所谓证据是警察从她家抄查的法轮功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打印机、电脑、手机等;以及郑淑云因修炼法轮功曾经被当局非法劳教。

郑淑云的代理律师是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毛宏伟律师。在法庭上,毛律师指出:“我的当事人是个法轮功信仰者,她拥有多少法轮功书籍、资料都是合法的。她炼法轮功是为了锻炼身体,而且是在家里,没有危害到任何人。”

律师还指出:“劳教制度本身违反宪法和法律,是公权力在犯罪,郑淑云当年未经审判,被强制失去人身自由三年,关押在马三家,受到酷刑……”刚说到这,审判长立刻打断律师,不准他再说下去,警告律师不要提劳教的事。律师说:“是公诉人把这一条写在起诉书里的,为什么反而不让我说?”法官说:这些都和本案无关,都是以前的事。在法官多次无理打断律师发言的情况下,律师还是说出:“那个劳教决定书就是公权力对我的当事人犯罪的证据!”

律师接着说:“公诉人举证的证据都不合法,是无效证据,难道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对你们公检法人员不适用吗?还罪。说到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是在扰乱社会秩序这一章里。公诉人举证没有一条与此罪相关联,没有举证那就是没有证据,我当事人是无罪的。郑淑云参加了什么邪教?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扰乱了什么社会秩序?她是造成工厂停产了,还是让学校不能上课了?还是造成交通堵塞了?还是对其他人造成了什么伤害后果?都没有!那她就是没有罪!”

对于审判长频频打断发言,律师说:“你不让我说话,我怎么辩护?这半天你要不拦着,我早说完了。”在审判长的不断干扰下,律师坚持把话说完。律师指出,“昨天,12月4号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意义重大,今天开庭更要尊重宪法,保障人权,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人权。”

郑淑云也在法庭上陈述:自己原来身体有病,修炼法轮功身体好了。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没有错。在家炼功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了?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把我关了这么长时间,我没有罪!现在迫害法轮功的都被追查,一旦哪天法轮功昭雪了,你们这么做……法官马上打断了她的话。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一直在下面旁听的郑淑云老母亲实在忍不住了,要上前和女儿说话,被法警拦住了。郑淑云说:“就让我们说两句话不行吗?妈,你放心吧,我没事。”法警马上制止她说话。老母亲说:“我女儿没罪!”说完这话放声大哭。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郑淑云的老母亲在亲友们的陪同下走出法庭,站在法院门口,迟迟不愿离去。老人已近半年没见到女儿了,今天匆匆一见,连一句话也不让说,下一次不知何时才能相见。老母亲抹着眼泪,寒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参与非法庭审人员:
连山区法院:审判长章翠平15642963175办2164505荀巍巍13700197799办2164505
连山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军(男,戴眼镜)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
院 长郭 彪2164111
副院长朱永存13998980003、2164112
副院长刘恩栋13052668777、2164115
副院长陈天文13904298878、2164116
副院长康广欣13704291357、2164117
副院长刘汉国13309895595、13019991688、2164118
副院长常 海13130979900、2164398
纪检组组长杜伟平13942941269、15642963119、2164119
政治处主任魏爱君2164155
办公室主任魏艳妮13804290000、18642950000、2164000
执行局局长季爱华13842950000、15642963170、2164012
刑事庭:
庭 长王 丹13898788828、2164500
副庭长李福山15642963172、2164525
副庭长刘立春15642963223、2164503
副庭长沈 旭15642963268、2164501
副庭长高经纬2164502
副庭长刘晓棠216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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