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小弟子:大法燃起我生命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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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得法前,我是一个自负、内向的孩子,家庭环境的影响促使我产生了一种厌世的心理,由于从小没人照管,经历了很多的苦难,每当看到与自己同龄的孩子有父母的疼爱,长辈们的关心与呵护,我就越发觉得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觉得周围的人谁都对不起我,感觉自己活在世上是多余的。看上去正处在身心成长的年龄的我,实际上生命已经枯萎,内心则充满了霉暗,没有一丝的光明。

一九九八年,我有缘接触到法轮大法,将《转法轮》这本书一气呵成看完了一遍。“真、善、忍”这三个字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好象生平第一次听说过一样,“那么什么是佛法呢?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他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他就是最根本的佛法。”[1]从此法轮大法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人生道路,点燃了我的生命之光。

随着在大法中修炼,对法理的认识与境界的升华使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心中没有了怨恨,没有了对自我的不公,内心释然了,开朗了,明白了自己所遭受的苦难是生生世世的业力造成的,人只有通过修炼,消去业力,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才会拥有真正的幸福。

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

刚得法的时候,村里有一个比我小几岁的男孩三番两次的找我麻烦,有一次,他竟然把我按倒在地上骑在我的身上打我,口中叫嚷道:“你们炼功人不是讲忍吗?讲德吗?我把德都给你。”他一边说一边打。我并不希望谁给我德,但是作为一名修炼者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也许是哪一生我欠他的,他来找我要债来了,他帮我消了业,还提高了心性,我还要谢谢他呢!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找我的麻烦了。

为他人着想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道德急速下滑的时期,我从内心感到修炼法轮大法是多么的自豪,心中充满了阳光与快乐。

记得有一次在上学的马路上,看见路中央有一大坨泥土,当时我没有在意,自行车一滑却差点把我摔倒,扶正车把,我继续向前骑。突然,我想到自己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师父要求我们做什么事情要为别人着想,刚才自己被这块泥土差点摔倒,那么别人从这里路过,会不会不小心也会被摔倒呢?想到这里,我下了自行车,回去把那一大坨泥土搬到了路边以外,高高兴兴的上学去了。当时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但是我却从中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修炼者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的那份胸怀,那份坦荡是不求任何回报的,也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证实,因为那是修炼者内心境界的真实体现。

不再杀生了

在我们这里,以前是种植水稻的,一到每年春天灌溉的时候,青蛙这些冬眠的动物就出来了,一到星期天,我可有活干了,去地里捉青蛙,捉回来之后,弄到收青蛙的贩子那里去卖钱,饭店里管这道菜叫“炒田鸡”。自从修炼了法轮大法以后,我明白了杀生会造下很大的业力,出于口腹之欲或为了个人利益杀害生灵,对杀生者本人会造成非常不好的后果,所以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去捉青蛙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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