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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监狱迫害残疾人 拒绝家属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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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被政府鉴定为“三级残废”的江西省抚州市陈永清,修炼法轮大法后,善意地向百姓讲清法轮大法的真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江西南昌监狱遭手铐、脚镣、关禁闭、奴工劳役等迫害。近日,陈永清的女儿前往南昌监狱看望父亲,费尽周折,却始终没能见到。

法轮功学员陈永清,男,生于一九五五年,从小残废,右手右脚全残废,被有关部门鉴定为“三级残废”,是一个丧失了劳动力的人。他大学文化,曾经是抚州市国有企业周渡贮木场原自办学校的教师,后以个体卖菜为生。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抚州市临川区“六一零办公室”头目何方明、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涂乐萍带领十多个警察,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陈永清家,抢走了几千元现金、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并把陈永清和妻子赵朋绑架至抚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点,江西省抚州市不法人员在临川区法院非法开庭,图谋加重迫害陈永清、赵朋夫妇。两位来自北京和广州的正义律师为他们辩护。陈永清、赵朋夫妇也在庭上讲述了法轮功的美好,及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情况,并告诫在场的人不要相信中共的欺世谎言,希望在场的法官、警察支持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使自己及家人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相反的,国保支队恶警提供给检察院的所谓依据,都是没有经过取证,也没有当事人签字的栽赃,从头到尾都是国保支队自己作证,自己鉴定,而国保大队并没有这个权力鉴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底,陈永清被抚州临川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的妻子赵朋也同时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取保候审”)。二零一三年六月,陈永清被劫持到南昌监狱迫害。

在南昌监狱,陈永清坚定自己的信仰,坚持炼功,被恶警上手铐、戴脚镣、关禁闭、强迫做奴工劳役,而且,恶警还剥夺了家属的探视权。

最近,陈永清的女儿前往南昌监狱探视父亲,费尽周折,却始终没能见到。现家人非常担忧陈永清在狱中的境况,而且他正在上学的女儿也因父母长期被迫害,家境极度贫困,交不起学费,而面临失学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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