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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七旬老人江志秋被迫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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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东港七旬老人江志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获得身心健康,在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诽谤、迫害法轮功后,讲事实真相,被绑架、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才回到家中。

下面是老人自述她的经历:

我叫江志秋,今年七十四岁,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修炼之前,我患有严重的类风湿、肋软骨炎、胸膜炎、慢性肠炎、脑神经衰弱等多种疾病,常年吃药,身体虚弱,精神十分痛苦。修炼法轮大法不久便是无病一身轻,身体健康,精神焕发。我无法表达对伟大师父的无限感恩!

我深知法轮大法是救世救人的宇宙高德大法。因此,在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疯狂打击迫害法轮功后,我的心毫无动摇,依然坚修大法,向广大世人讲清法轮大法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真相,揭露中共邪党栽赃污蔑法轮大法的欺世谎言,解救被谎言毒害的广大世人。

二零零六年的母亲节当天晚上,我和本市三名同修一起在市内张贴法轮大法真相标语,我和张静同修遭恶警绑架,另一位同修走脱。我和张静被拉到东港市大东公安分局(现大东公安所),被隔离非法审讯一个小时。恶警要我们讲出资料是哪里来的,走脱的那位同修是谁,我们都不配合。审讯没有得到他们所要的结果,当晚就把我们关进东港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被关押约五十天。东港市公安局王尚庆、崔义发、孔宪敏、王润龙以及公安局法制科的人,与丹东劳动教养委员会一起合谋给我非法劳教一年,将我押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迫害。我被拉到马三家劳教所强行体检,劳教所查出我血压很高、心肌缺血,拒绝收我。我被拉回东港,儿子将我接回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在东港市内批发市场的路边给一位老年男性讲法轮大法救人真相,被恶人构陷举报,大东公安分局多名恶警开着两辆警车,在大道上众目睽睽之下,将我绑架。我小布兜儿里装的五张神韵晚会光盘、两本《九评共产党》书籍(32开本,一厘米厚薄)、七个护身符都被恶警抢走。我被拉到大东公安分局非法审讯。恶警问我家住哪里,叫什么名字,光盘哪来的,我一概都不回答,我什么都不配合他们。有一名恶警打开电脑查,查完后没说什么,就把我拉到东港看守所关押。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我们一起被关押的几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反迫害,我们不配合邪恶,不干劳役,每天我们只炼功,背大法师父讲法。八月初,东港看守所搬迁,当时被关押的所有女性都送到丹东看守所关押。关到这里以后,我每天还是不间断的炼功、背法。看守警察不让我炼功,我不听,我就炼,每天都炼。有一次,恶警迫害一起关押的大法弟子,我高喊“法轮大法好”, 抗议非法迫害。看守所恶警气急败坏,用手铐将我两手吊起来,铐在铁窗栏杆上,两只脚尖刚着地,就这样铐了我几个小时。

东港市公、检、法合谋伪造事实,以强加的罪名非法开庭,给我非法判刑。我的家人都知道法轮大法教人向善走正道,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知道我修“真善忍”时时处处做好人,不违反国家任何法律法规,对社会、对他人没有任何危害;知道我是被坏人诬陷,被恶党无辜迫害,不惜花钱从北京聘请正义律师为我做无罪辩护。律师会见我时,我告诉律师,修法轮大法身体健康没有病,心眼儿好、思想好,对社会和国家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我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别人,让更多的人受益,我没有错。他们抓我是非法的。律师说他看过卷宗了,公检法部门抓你、判你,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信仰自由,这是中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你没有错,是他们执法犯法。

八月十一日那天,我被拉到东港法院。在法庭上,东港市检察院公诉人曲红玲宣读黑材料,说我当时被抓时,我手里拎着的那个小布包(长有一尺左右,六、七寸宽)里装了三十六个光盘,还有十几本《九评共产党》书籍,加上七个护身符。我说:“这是谎言,我只带了五张光盘,两本《九评》书,几个护身符。我那个小布包根本装不下你说的那些东西!”律师要求她当庭出示我的小布包,曲红玲举起我的小布包和照片。律师看到照片上也只有五张光盘。

在开庭两周前,正义律师阅卷后就告诉我女儿,东港市检、法两院给我判刑的所谓证据、证词、证人都是伪造的。我女儿听后很难过,就去检察院找办案人曲红玲,希望她秉公执法,纠正他们的错误,别冤判七十岁的老人。曲红玲不听,还说:“共产党给我工资,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女儿当即质问她:“你强加给我母亲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中,四个要素缺三个,你怎么解释?”曲红玲红着脸不回答。由此可见,曲红玲知道自己在迫害好人,在干违法的事。

东港法院与东港检察院同出一辙。他们首先将其中一名正义律师驱逐法庭门外,不让入庭辩护,只允许一名律师入庭,而且律师台上不给配麦克风,法院和检察院的人他们自己都配有麦克风。旁听的人都是他们自己的人,手机乱呼乱叫。我的家人只允许进去四、五个人,连我丈夫都不让进去旁听。

在开庭过程中,李新田不许律师对他们合谋捏造的伪证据提出质问,多次打断律师。律师把问题提出来,刚说了几句,李新田就说“辩护人的发言完了,下面由公诉人陈述案情”。在律师正对一份重要证据《劳动教养决定书》进行质证时,李新田打断律师,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律师对此证据没有意见”;李新田向我发问时,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李新田就马上制止说:“知道知道,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并且多次乱敲桌子向律师提出警告。我质问那三十六张光盘是怎么回事,要他们解释清楚,李新田不回答,也不让我继续发问。当然,我质问他们,并不是针对我带的真相资料多少、违不违法的问题,恰恰相反,我带多少法轮大法的真相资料都是合法合理的,因为我是在救人,不但不违法,还有功德。我质问他们这件事,是要他们承认他们随便迫害好人的罪行。

律师要求更换审判长,重新组织合议庭审理,遭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院长宁伟和刑事庭长辛吉辉的拒绝。我想,法院已经不是百姓讨回公道的地方,而成了邪恶之徒逞凶逞狂、执法犯法、流氓撒野的地方;法院变成了中共迫害好人的工具,法官变成了中共的流氓打手。法轮功学员遭受无辜迫害,在上告无门的情况下请律师辩护,而今就连律师说话的权利都给剥夺了。既然开庭不依照法律办事,那还走这个形式干什么?我决不配合邪恶在这里演戏!我高喊:不让讲话,我们就退庭!说完,我和律师一起走出法庭。

八月二十四日,东港法院秘密下判决,判决书送到看守所,我被他们非法判刑四年半。九月初,我的妹妹和我女儿找国保大队和政法委“610”头目孙成立要求放人,都受到他们的恐吓和威胁。国保大队长王润龙不但不放人,还对我女儿说:“本来应该给她轻判,判她一、两年,可你们从北京请律师来闹,这回就得给她重判!”

我对东港法院的非法判决提出上诉,我写的上诉理由是:“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修法轮大法无罪,迫害好人才真正有罪!”丹东中级法院来看守所提审我,逼我认罪,说只要我认了罪就好办了。我再次正告他们:“我修大法没有罪,你们迫害好人才真正有罪。”他们无言以对,没趣地走了。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迫害。我被迫害入狱后不到一个月,我女儿王立春就被东港市公安局王尚庆、哈合才、王润龙一伙绑架,非法关押迫害近一个月。

到了沈阳女子监狱以后,恶警利用各种办法逼我转化,放弃修炼,天天给我灌输中共邪党污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谎言,对我强行洗脑。恶警安排好几个包夹犯人轮番的看着我,连续几日不让我睡觉,我给他们讲法轮大法救人真相,她们就用胶带把我的嘴给封上。四、五天以后,我身体出现了严重的病态,恶警将我绑架到医院,强行给我灌药。在恶警接连不断的折磨下,我思想也糊涂了,身体也撑不住了,又没有了正念。在高压下,我违心地向邪恶妥协了。我对不起我们伟大慈悲的师父!我辜负了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我心里万分内疚和痛苦!但是,这是邪恶利用高压手段逼我做的,我决不承认!后来,监狱两次逼我写“思想汇报”,我写的都是“严正声明”。我向他们严正声明:我在恶警的残酷迫害下所有被迫签的字,被强迫所写、所说的对法轮大法与大法师父不敬的东西、不敬的话,彻底宣布作废!因为那不是我的真实心理所为,我一概都不承认!我永远不离开法轮大法,永远不离开我们伟大的师父!我要紧跟师父坚修法轮大法到底!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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