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基地”酷刑折磨石孟昌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建三江七星农场石孟昌的老母亲过年前呼吁说:“八十岁的人了,图个啥,就想着天天能和孩子们在一起,看到孩子们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这心里就舒坦!踏实!可就这点小小的念想儿,现如今却成了奢望。”

2014年1月中旬,石孟昌家属听到从青龙山医院传来的消息,在2013年12月20日左右,早上石孟昌被送到青龙山医院抢救,声称在前一晚,石孟昌自己把双手割腕,当时失血很多,输血1200毫升。

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谓“法制教育基地”(青龙山洗脑班)长达3个月之久的非法关押中,石孟昌时常受到恐吓、遭受酷刑,其中一种酷刑(抻刑),是腿用绳子绑着,抻开,身子被吊起来,脚不着地,两手用手铐张开成一字形分别铐在两张床上。长期抻铐,四肢会失去知觉。洗脑班犯罪者为了不留下犯罪证据,把绑腿处、手铐和手腕接触的地方用毛巾垫上。

据悉,家人去青龙山医院调查证实了割腕这个事实。知情者透露,青龙山洗脑班不想留下犯罪证据,从外地请去的医生用美容针缝合的。

1月23日,家属去青龙山洗脑班要人,在大门处,见到被非法关押的韩淑娟和洗脑班人员,家属就石孟昌割腕的事情,质问洗脑班人员,他们极力否认这个事情。家人要求见石孟昌,但没有见到。

1月26日,家属再次去青龙山洗脑班要求见韩淑娟和石孟昌,最后在大门处见到了韩淑娟和石孟昌,俩人十分消瘦,精神状态还好,石孟昌胳膊抬不高,走路缓慢。洗脑班人员一再声称,你们要是不请律师,他们(石孟昌夫妇)早就回家了。(注:洗脑班非法关押本身就是犯罪,报复家人请律师是罪上加罪。)

2013年9月23日9时许,西城警区10多名警察把被害人石孟昌家前后围住,由身着便衣的警长李旭东、指导员郭庭竣、刘言等砸开房门,5、6个警察把韩淑娟拖出门外,然后把韩的头按在地上,揪起头发、扯起她的胳膊和腿倒控着将其抛掷至警车内,紧接着又用同样手法把石孟昌抬出门抛掷车内,整个过程中没出示任何证件,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连原因也没有告知亲属。家属后来得知石孟昌夫妇被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关押。

青龙山洗脑班对外谎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时至今日没有提供任何法律文件给家属,只是声称在对石孟昌夫妇进行强制转化。

青龙山洗脑班,以“法制教育”为掩盖,实际上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对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地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用高压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修炼法轮功不惜致残、精神分裂。洗脑班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今,非法拘禁已知的有53人,强制洗脑,少则数日,多则长达七个月。其中法轮功学员刘淑芬、蒋欣波、项彬是冤狱期满,由当地“610”直接从监狱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的。

青龙山洗脑班惯用的酷刑有:罚站,罚蹲,拳打脚踢,扇耳光,多少天昼夜不让睡觉,火烧下巴,铁棍打肋骨,野蛮灌食,对法轮功学员上手铐,把法轮功学员两手分开铐在两张床上,不能站,只能蹲着,两个胳膊伸直,长时间抻铐致人休克。并且恐吓威胁,欺诈诱骗,辱骂呵斥,流氓侮辱,强行灌输歪理邪说,逼迫长时间听诬蔑法轮功的造谣文章,并勾结建三江国保大队刘长河,逼迫法轮功学员说出其他学员的所谓情报。

2014年1月1日,正当人们沉浸在举家团聚的欢乐气氛中时,十多位曾遭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朋友,从四面八方奔赴哈尔滨。次日一大 早,法轮功学员吴东升、霍金平、刘让英,蒋欣波、陈冬梅、李延香、石秀英、孟繁荔、孟宪杰、潘淑荣、王平忠,石孟昌、韩淑娟夫妇的家属、于松江的母亲,及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及律师共二十几人来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赵律师和王律师进入检察院递交控告信,二人出来后,梁律师和黎律师及梁律师的当事人吴东升进入。四位律师阐述了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涉嫌渎职的犯罪事实,递交当事人的联名控告信。下午二点,十余名被害当事人及家属再次来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递交个人控告青龙山洗脑班非法拘禁和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渎职的控告信。

中国现行《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石孟昌的老母亲呼吁说:“把一个修心向善的好人转化到哪儿去呢?”“哪个朝代都得有王法呀,可现在想要找个说理的地儿都找不着。我呀,想儿子,想媳妇,想得睡不着觉,也吃不下饭。寻思着找个能管这个事的官儿说说这事儿,可找谁都不管!”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
房跃春,男,58岁,青龙山洗脑班主任,兼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610办公室”头目,住青龙山龙场,电话13846125557;
陶 华,女,47岁,青龙山洗脑班副主任,原青龙山幼儿园园长,住青龙山农场,电话13555430238;
房秀梅,女,44岁,负责洗脑班财务,住青龙山农场,电话13734535052;
周景峰,男,25岁左右,洗脑班人员,住青龙山农场,电话13634654646;
朱少鹏,男,25岁左右,洗脑班人员,住青龙山农场,电话0454-5700569;
金言鹏,男,25岁左右,洗脑班人员,住青龙山农场,电话15145444141,18245429966。
顾松海 男 黑龙江省“610”副主任 住哈尔滨香坊区
陈天明,男,40多岁,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副书记,“610”成员,住建三江管理局
13329558068
田英民 男 综合办副书记“610”成员 住建三江管理局 13796366665
刘长河 男,60岁不到,建三江国保大队队长“610”成员,住建三江警官小区
电话13329545007
于文波 男,40多岁,建三江国保大队成员“610”成员,住建三江管理局
电话1384543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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