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洁被兰州女子第一看守所奴役折磨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未经开庭,就对法轮功学员陈洁、王有江、葛青春、卢月玲非法宣判,其中陈洁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有江六年、葛青春四年、卢月玲三年。

陈洁、王有江、卢月玲先后上诉,但兰州市中级法院罔顾法律程序,维持非法原判。

今年四十四岁的陈洁,甘肃会宁县四方乡,大学文化程度。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陈志凯等人强行砸窗破门,非法闯入陈洁出租屋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陈洁、王有江、陈淑贤,抢劫了电脑、手机以及私人财物。

陈洁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强制干奴工活——做假发,从早上六点多干到晚上八九点,必须每天完成一个头的任务,始终坐着干活,长期超负荷的劳作使她现在颈椎疼,后背疼,眼睛疼,同时有胆囊炎,并出现严重的贫血症状。为了抵制邪恶无度的迫害,陈洁在二零一三年十月罢工,牢头竟然无故打了另一个小姑娘,目的是以此来要挟恐吓陈洁。

据悉,陈洁现在已被折磨得昏、晕、胆囊痛、两腿关节疼痛难忍、腰部痛,人已瘦得皮包骨了。然而即是这样,一号号长陈红还指使三号号子的吸毒犯白雪长期监视、喊骂陈洁,每天陈洁从早上六点编轿车坐垫,一直干到晚上九、十点钟,还要遭吸毒犯们的折磨。

遭绑架、非法判刑经过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二点多,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陈志凯带二十多人,砸碎陈洁在兰州市出租房门窗玻璃强行入室绑架了陈洁,同时还绑架了来看望她的姐姐陈淑娴和来访友的王有江。由陈志凯指挥,将整个房子从里到外,从床上到床下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多部手机、电脑、打印机,私人财物中除被褥、衣服、锅碗没有拿,其它物品全部抢走,租房门上的钥匙也被抢走。这群恶人既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明、又没有搜查证,所抢物品也没有留下清单。国保大队陈志凯说,不写清单。陈志凯当时对手下人等说,将屋里往整齐里收拾一下,不要太乱,注意形象。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随后,陈志凯将陈洁、陈淑娴、王有江三人绑架到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对他们进行突审。陈志凯将陈洁用铐老虎凳、轮流站等方式逼供二天二夜,六月三十日晚上将陈洁、陈淑贤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将访友的王有江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二看守所。

陈洁在看守所被强迫干活,每天磨锡纸,还要完成任务,晚上还要值两小时的夜班。锡纸磨完了就又干其它的活,现在又扎头发(就是做假发)。

陈淑娴因所谓的证据不足于八月二十四日获释。她先到租房去看东西,房东说:你们走后,国保大队将租房抄了三次,其中,有一个姓周的局长带队来抄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城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了陈洁等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庭审了陈洁等法轮功学员。此案由城关区法院刑庭魏公信和刘冬郁主审。魏公信、刘冬郁等人以各种荒谬不实的理由阻止了律师介入此案。

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城关区法院的办案人员和城关区国保大队的人员到看守所见陈洁,拿着一份清单,上面写着所抄租房中物品,说都是法轮功物品,要陈洁签字。中共的这些所谓的法官们将家中财物、现金和日用物品都作为打压法轮功人员的证据了,流氓行径可见一斑。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城关区法院非法冤判陈洁五年。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兰州市九洲大道  邮编:730046
所 长: 赵志军 刘平
王建堂:兰州市监管支队支队长
魏国栋:副支队长
田庆萍:一大队队长
苏生福:五大队队长
匡军、吕军:狱警队长

兰州市国保大队队长:
陈志凯 13399317327
肖云连 13919108600
贾兆孝 13919896515
马建军 13399317561
董金霞 13399313679
侯小斌 13399313757
城关区法院刑庭庭长:魏公信 0931-8522809
副庭长:金济勇
审判长:刘保森
办案人员: 刘冬郁、张瑞茹0931-8522815、李耀剑 李繁明0931-8524864、刘保森、翟玲玲09318524294、丁晓明、黎永红8522978
纪检检察:韩宗荣0931-8522818、韩斌0931-85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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