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公检法迫害好人 恶报如影随形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在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十五年中,吉林省辽源市公检法的不法人员一直在追随迫害,众多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拘留所、看守所,遭到各种酷刑折磨。俗语讲“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里是曝光部份吉林省辽源市参与迫害者的可悲结局。

一、辽源市劳教所所长宗长玉、教育科长王治学、管理科长高广友等恶人遭恶报

辽源市劳教所经常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他们将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反扣上,使他们整夜休息不了,第二天,还得干重活。有的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吊在厕所里面的杆上一整夜,有时吊在窗口处,让蚊子叮和夜风吹。

法轮功学员刘景荣被恶警罚爬厕所一整夜,地面上还有屎尿。法轮功学员曲洪奎被狱警指使的劳改犯毒打得长时间不能行走。同时,劳教所里为逼他们“决裂”,整天整夜的用“面壁”,“开飞机”等对他们进行体罚,还不能动,动就指使犯人打板,有时板子打断了,就换光缆棍打,边打骂,边威胁和侮辱。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教育科长恶警王治学酒后毒打法轮功学员张维喜,长达两个多小时。送回监室时,张维喜已被打得面目全非了。两天后,张维喜全身肿胀,不能行走,两眼看不见东西,狱警送医院检查时,发现肋骨已断了两根,就这样,劳教所还不给医治。

法轮功学员刘端胜等被警察扒光衣服,双手反扣在暖气管子上,用电棍电全身。当时场面惨不忍睹,令在场的刑事犯都痛哭哀求,而暴徒王科长却不屑一顾地狂笑。

现如今该所的所长宗长玉、教育科长王治学、管理科长高广友、恶警石斌等恶人,因犯贪污罪被法办,分别在东丰、石岭监狱服刑,有的被撤职。

所长宗长玉等的恶报表面上的原因是权力斗争、贪污腐败,但是,实质是他们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积极参与了迫害佛法修炼人,是怀不正之心而自食其果。

二、辽源市“六一零”主任、各县镇公安不法人员遭恶报

辽源市皮富国,从九九年七二零至今,一直担任辽源地区“六一零”主任,也是全国第一批把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关进监狱的凶手。十五年来,已有多名法轮功学员经他的手关进吉林省长春黑嘴子监狱,遭受种种酷刑,有的甚至被折磨致死。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日,皮富国驾驶公车,带着情妇,行车途中与汽车相撞,皮富国受重伤,多处肋骨和腰骨骨折。

东辽县渭津派出所所长王怀龙,多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前年出车祸,遭恶报死亡。

原东丰县公安局长刘长林,多次签字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他送进了监狱、劳教所。法轮功学员给他讲大法真相,告诉他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不听。二零零九年,因通“黑”,被判刑入狱,现在在长春监狱服刑。

东辽县辽河源派出所警察冯洋,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遭恶报,得血癌,死亡多年,当时只有三十岁左右,年纪轻轻的葬送了性命。

东辽县安恕镇中心校原校长邢久荣,听信了中共谎言,积极参与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扣工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于二零零二年,邢久荣出车祸当场毙命,骑摩托车带他的人却安然无恙。

东辽县安恕镇原来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徐姓镇长,听信了中共谎言,九九年以后,经常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搜书,诽谤大法师父,诽谤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是“小丑”,是非不分。徐姓镇长遭恶报,一只眼失明。

东辽县安恕镇花园村原自保主任苑鹏举,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他到法轮功学员家逼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保证书”,态度蛮横。在开拖拉机时,有不点小坡,却翻车送命,老百姓都觉得奇怪,哪知道这是善恶有报的天理在运作。

东辽县寿山镇大寿村一社队长谢国栋,为了配合公安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整天在村里耀武扬威,不可一世地到学员家搜书,嘴里还不停地污蔑大法。一天,他刚从学员家搜到一本大法书,正在得意之时,有两个素不相识的穿着税务服装的人问他:“看你那小样,你也不炼法轮功,你拿着《转法轮》看什么?”他说是刚刚收来的,又说了一些诽谤大法的话,并说:“我就是不让他们炼法轮功,看他能把我怎么样?”刚说完,这二人便把他猛打一顿,然后离开。围观的人很多,可无一人拉架。只见他满身是血、处处是伤,不得不自己去住院。刚出院,痔疮又犯了,又去手术。由于出血不止,回家后,几天就死了。村民们都说这是他助纣为虐的报应。

在几十年无神论的洗脑下,很多人已不再相信善恶有报是天理,但人都应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么同样道理,种善因会结善果,种恶因会结恶果。虽然现实中有好人不得好,坏人没遭报的现象,但那不过是因果循环过程中的阶段现象和中间过程,此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全都来报”。因果报应不论人是否相信,也不管其身份、贫富,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毫厘不差。

有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可能认为:政策是“上边”(中共)定的,我们只是执行者;有些人觉得“上面的压力太大”;也有些人看中了这是一个维持生计或者仕途升迁的本钱。殊不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世间局势瞬息万变,谁能保证你有一天不会成为替罪羊?官场之中,从座上客到阶下囚,不也是眨眼之间的事吗?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可能逃脱正义与天理的审判吗?

再说了,政策是“上边”定的,但是,从非法抄家、巨额罚款、抓捕、审判、判刑,到用野蛮残酷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甚至致残、致死,随意蛮横地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申诉辩护权及家人探视权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非法的,都将遭到清算!那时,哪个上级来替您承担罪责呢?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一直都是暗箱操作,口头传达较多,不留痕迹,不就是到关键时候好推卸责任吗!到了那一天,不管您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的,作为具体施恶者,您如何逃脱您自己所犯下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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