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2014上半年:非法审判与无罪辩护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河北景县法院为了开庭审判葛秀丽,衡水市居然派来二十名特警,景县出动八十名警察、武警中队及便衣对景县法院实施高级别戒严,制造高压恐怖气氛:

在景县法院门口戒严的警察及警车

在景县法院门口戒严的警察及警车

甚至景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等大小领导,县各乡、镇负责政法工作人员、县派出所相关人员、县部份村支书、村长均到庭审现场戒备:

景县公安局和610人员、地方各级人员在景县法院如临大敌

景县公安局和610人员、地方各级人员在景县法院如临大敌

可是,按高级别严阵对待的主角葛秀丽根本不是中共位高权重的贪污腐化分子,也不是什么暴恐分子,只是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刘集乡向庄村的一名普通农妇。葛秀丽因为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被衡水及景县二十余名警察开着四辆车绑架,然后由景县检察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到景县法院。乡亲们实在看不过眼,纷纷伸出援手,有八百九十七位乡亲签名,呼吁无罪释放修炼法轮功的葛秀丽回家:

八百九十七人签名呼吁立即释放葛秀丽
八百九十七人签名呼吁立即释放葛秀丽

自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以来,正邪在法律层面的较量一直存在。到今天,中共610犯罪组织看到了自己因为迫害法轮功正在面临从一切中雷霆而来的报应和清算,在绝望与心惊胆颤中,索性把“法袍”脱下,赤裸裸地拿着刀枪为自己壮胆,一边破坏法律实施,一边又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末日疯狂地通过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

当日,家人为葛秀丽聘请的两位辩护律师,要在法庭上为葛秀丽仗义执言,作无罪辩护!

景县法院当日原准备开庭的一切其它案件都被延后,景县法院大部份工作人员被安排到非法审判葛秀丽的法庭充当“群众”占座位,剩下的都在办公室“待命”。审判长乜凤凯通过各种借口和手段阻止了葛秀丽的一位辩护律师入场,只从到场的所有亲属中挑选了葛秀丽的丈夫、儿子等五人到庭旁听。但是,葛秀丽的另一名律师成功进入法庭,并当庭为葛秀丽作了“修炼法轮功无罪、讲真相无罪、迫害法轮功违法”的无罪辩护。面对于法于理无庸置疑的无罪辩护,法院、公诉方在理屈词穷中宣布休庭。但最后,仍昧着良心非法判葛秀丽八年。

为了非法审判一位善良农妇,当局在景县法院现场动用特警等专政机器制造高压和恐怖气氛,无非是为它自己非法迫害法轮功的心虚和末日恐慌而壮胆。类似河北景县法院这样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情形决非个案,遍布全国。

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四年上半年(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明慧网共披露了全国不少于312个处于法院阶段的迫害法轮功案件,在247个县区级法院、25个中级法院被受理、非法审判或判决,共涉及576名法轮功学员,覆盖全国28个省直辖市、138个地级市、250个县区(详见附表1:2014上半年处于法院阶段的迫害法轮功案件)。

辽宁省以54个案件、116名学员进入法院程序被非法审判在全国排第一,最为疯狂,其次四川省以25个案件44名学员的数量排第二:

超过576名法轮功学员被全国约247个县区级法院非法审判,其中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涉及法轮功学员人数较多:

312个迫害案件576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167个案件338人在2014年上半年处于法院审理阶段,另外143个案件236名学员在上半年被非法判决:

被非法判决学员中,平均刑期约为4年4个月。

面对法院迫害信仰人权、剥夺正常辩护程序、粗暴违反法律的非法判决,约150名学员不服,提起上诉,上诉比例高达63%:

明慧网还披露了33个迫害案件约68名学员在今年上半年被移送监狱进一步迫害。

或许有人认为是国家不让炼法轮功,国家把法轮功定为“×教”了。但是查遍中国所有的法律,没有一条明文禁止修炼法轮功或者修炼法轮功违法的;也没有一条法律给法轮功定性,所有与“邪教”有关的法律条文,都没提法轮功一个字。相反,《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迫害法轮功就是违法的,迫害法轮功就是真正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因此,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信仰自由,众多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毅然聘请正义律师进行无罪辩护:修炼法轮功无罪、讲真相无罪、迫害法轮功违法。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代表不了国家。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大连开发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叶树辉、李淑芬夫妇进行非法庭审。两位正义律师为他们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叶树辉的律师在最后辩护中指出:我们在庭审中认真听取、查看了有关的陈述和证据,了解到(法轮功)这种信仰群体对于道德有很高的追求,让我们对他们心生敬意。信仰本身就是灵魂深处的自由,没有信仰自由的国家不可能有言论自由。物证书证只能证明叶树辉家中收藏有关信仰的东西,仅仅在公民家中发现了信仰的东西,就拿来加以想象,是对法律不负责任的态度。律师说:应该无罪释放叶树辉。

六月二十四日,大连西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语丝(女)老师非法开庭,王语丝为自己辩护说:“写文章没有罪,信仰没有罪”。王语丝的两位辩护律师从法律、道义良知多个角度对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用《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对法轮功学员量刑是张冠李戴,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最后,律师郑重向法庭提请:“立即无条件的释放法轮功学员王语丝,以彰显法律的尊严”。

根据我们统计,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在312个进入法院程序的迫害案件中,明慧网共披露了147个迫害案件的家属为学员聘请了无罪辩护律师,比例高达47%:

在上图45个有具体列明聘请无罪辩护律师数量案件中,聘请2位无罪辩护律师的案件最多。45个迫害案件共聘请了139位无罪辩护律师。以这45个案件作为样本,推算102个“有聘请,但数量不详”案件聘请的无罪辩护律师数量为206位(人次)律师。也就是说,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先后有不少于345位(人次)正义律师为147个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在法院阶段进行了无罪辩护(下图):

另外,二零一四年上半年,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的足迹遍布全国26个省直辖市、92个地级市、137个区县。按省直辖市来看,无罪辩护律师出现在迫害最严重的辽宁省的人数最多,其次为河北、四川、吉林、广东等地(下图)。也就是说,在法庭上为法轮功进行无罪辩护的正义行为不是某个地区的个别现象,而是遍布全国的良知觉醒与法律公义:

以省为单位,以“被非法审判案件数”为自变量(X轴),“聘请无罪辩护律师案件数”为因变量(Y轴),建立直线回归方程,结果显示,越是非法审判越多的地方,越是更多的正义之举,越是更多无罪辩护律师的足迹和仗义执言。彰显了法律公义正在迅速崛起,普世价值的潮流正在势不可挡地到来(下图):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四川省绵阳市中级法院在十一庭,非法庭审被关押一年半之久的绵阳市法轮功学员母志太、汤明、李双全、马子生、马明莉、任碧英、戴长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为自己作了充满正气的无罪陈述,四位北京律师也为他们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

母志太为自己作无罪陈述时说道:“法轮功是正法,教人做道德高尚的人,中国的法律没有哪条说法轮功是邪教,我无罪,应当立即释放。”

李双全在为自己作无罪陈述时说道:“法轮功是正法,法轮功弘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并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欢迎。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应无罪释放。”

律师在辩护时说:借用《刑法》第三百条给被告定罪量刑才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信仰者破坏了哪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影响多大?危害性多大?没有……。从一九九九年法轮功遭到迫害后,到现在十四年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审理了多少刑事犯罪案:杀人、放火、抢劫、贪污腐败等等,没有修炼法轮功的。相反,那些犯罪的恰恰是各级领导,迫害法轮功的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也落马了。最后,律师眼含泪水对堂上法官及堂下公诉人及众人发出肺腑之言: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附表1:2014上半年处于法院阶段的迫害法轮功案件
下载(29KB)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