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公检法又二人遭恶报丧命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公检法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面对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劝善,相关人员不听,一直参与迫害。最近伊春市金山屯区就有两公检法人员遭恶报死亡,当了中共邪教的牺牲品!

在二零一四年到现在,金山屯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遭报应就有三例了,都是作恶多端之人,道德败坏之人。二零一四年五月三日,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陶绪伟遭报应撞车死亡。

一、金山屯区法院审判长张海涛心梗猝死

张海涛,男、今年四十三周岁,是金山屯区法院审判长,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张海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几十名法轮功学员,最高判十二年。在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中午十一点多和别人出去吃饭,坐在车里正说话时,突然不说话了,赶紧送医院,心梗猝死在医院。

张海涛参与迫害金山屯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二年非法判刑的有二十一人:王立文十年、秦月明十年、朱成新六年、付桂春八年、吕秀琴五年、包永胜四年、冯国清四年、王纪斌五年半、官淑玲四年、郑宏利四年、贾淑英五年半、汪艳萍五年、耿传军三年半、张远森四年、岳阳君四年、李季三年、付有三年、邓凤香四年、陈风四年、李长生三年,马传芝一年。其中秦月明在佳木斯监狱被迫害致死,其中付桂春和李长生在监狱迫害出现病态,回家后离世。

在二零零九年,张海涛非法审判金山屯法轮功学员张培训、包永胜、栗崇富,家属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为三名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非法开庭时六位正义律师的正义之词使得张海涛等法院人员心虚无理的都低下了头,不敢抬头看律师,律师说到有理有据的辩护,赢得了旁听者及其公检法院人员的掌声!十八天后,金山屯法院偷偷跑到西林看守所,在没有律师辩护,没有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在场的情况下,秘密地将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张培训九年、包永胜十一年、栗崇富八年。

秘密判重刑当天,上天就给法院张海涛一个警告,六月十八日金山屯上空长时间地闪电,接连不断地惊雷在哀鸣,狂风卷着暴雨,苍天在发怒,将公安局数百平方米的楼盖掀掉。法院楼顶一角也掀掉,这是上天在警示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下的恶果。

张海涛等公检法人员并没有因为上天的警告而悬崖勒马,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金山屯区法院张海涛秘密诬判五位法轮功学员不告知家属,法轮功学员汪志谦为自己写了辩护词,汪志谦要念辩护词时,刚念几句就被张海涛打断,而草草地就结束了非法庭审。汪志谦、聂淑梅、国庆安分别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十年、七年。而法轮功学员颜廷英,被张海涛在伊春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八点,金山屯区法院对刘仕全、曹玲凤非法开庭。旁听席只有刘仕全的妹妹一个人。法庭工作人员有六个人:审判长张海涛,审判员两个,书记员一个,还有两个公诉人。公诉人申相福不想念起诉书,一会说要上卫生间,一会又要吃饭,都被审判长张海涛制止了。张海涛对申相福说:“你不能走,你必须把起诉书读完。”刘仕全夫妻没有当庭辩护。张海涛宣布择日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一个小时左右。刘仕全被非法判刑四年、曹玲凤被非法判刑二年。

张海涛非法判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三十人,其恶行招来了恶报,最终成了邪党的替罪羊。这也是给那些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及其公检法政法委人员的一个严重的警告吧!

二、伊春市金山屯公安局巡警队李德文突然丧命

伊春市金山屯区巡警队李德文二零一四年十二月突然死亡,至今怎么死的都是迷。

自从九九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德文积极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据法轮功学员汪志谦叙述,汪志谦在一九九九年后期间遭受迫害时,遭李德文一伙王学刚等恶警绑架折磨。

在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法轮功学员王新春被绑架折磨后,关押在医院铐在死人床上迫害,王新春绝食反迫害时,巡警队李德文受马永刚的指使,对王新春强行灌食,李德文和冯亮、王波、刘喜要等巡警队及其团结派出所孙立龙亲自暴力强行灌食,致使王新春遭受很残酷的迫害。

王新春从医院走脱,再次遭绑架后还是铐在医院死人床上,正好下雪时,上天给李德文一个报应的警告,就是李德文走路时摔倒致使腿摔断了。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李德文突然死亡,送到伊春医院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医院要给解剖看怎么死的,李德文的妻子和孩子不让。

李德文怎么死的,就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到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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