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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堂被迫害命危 牡丹江公检法拒不放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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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张玉堂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牡丹江市公检法单位与人员不予救治,也不予取保就医。

张玉堂
张玉堂

张玉堂的代理律师石伏龙于1月26日上午到看守所会见,看守所不让见,声称张玉堂不见任何人,连家人聘请的律师都不见。石伏龙律师为近60岁的张玉堂身体状况担忧,经一再要求,最终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同意会见。

张玉堂被背到会见室,但瘫软得已无法坐在椅子上坐,头也无法抬起,已经极尽力气都说不出话来,处在如此危险的状态,看守所竟然毫无人性的不予救治,更不通知家属。

石伏龙律师马上找到看守所所长,要求立刻救治,看守所所长韩庆光承认此前张玉堂至少十多次出现过脑梗的症状,每次都被同监室人连喊带叫再折腾从昏迷中叫醒,如此危险的生命状态,看守所竟然毫无人性的不予救治,经石伏龙律师一再要求,救护车来到看守所将张玉堂送到公安医院救治。

此前由于当事人张玉堂出现脑梗症状,并数次昏迷,家属及律师多次向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提请变更强制措施,但这个“爱民”区法院竟然声称,不够条件!试问牡丹江爱民区法院:你们家中有没有父母老人,如果也处在如此危险状态下,你会如此冷漠、如此藐视生命,毫无人性吗?

张玉堂是密山市铁西村木匠,以前脾气暴躁,一九九八年九月修炼法轮功后,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从此一改常态,和家人邻里和睦相处。他自己也说:“没有法轮功的教诲,我也许早就该死了。”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张玉堂坚持修炼法轮功,说句公道,多次遭迫害,曾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晚七点左右,牡丹江市公安局伙同市国保、新华分局,国保副支队长李学军,带队七、八个警察,闯入张玉堂家,再次绑架张玉堂、张翠霞夫妇。张翠霞被非法关押近一个月,于四月三十日回家。张玉堂一直被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

爱民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没通知家属、律师,就对张玉堂与法轮功学员关日安两人进行秘密判决。后经家属律师一再控告,才得以上诉到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一个多月后被中级法院裁定:原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撤销原判,退回重审。

爱民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张玉堂、关日安非法庭审。在法庭指证阶段,由于爱民区法院不准正义律师正常依法阅卷,律师不能有效为当事人依法辩护,家属提出更换律师,重新阅卷,不料立即被逐出法庭。两位法轮功学 员继续要求更换律师,要求法庭依法为律师提供合法阅卷,保证当事人合法权利。结果休庭半小时,法官不断打电话请示,后开庭宣布:让当事人15日内重新聘请 律师。

十二月八日,重新聘请的两位律师会见当事人,并到爱民区法院阅卷。法官姜冰冰推说要复核律师递交的手续,让律师下午再去阅卷。可是当 律师下午到爱民区法院时,姜冰冰一直以开会为由,整个下午都不接律师电话,直到快下班时,她才对律师说:“你今天是阅不成卷了,什么时候阅卷我再通知你 吧。”律师质问:“我从几千公里赶到这里,你让我等了整个下午,没有任何理由,就不让我阅卷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姜冰冰就是不让律师阅卷。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预谋定于2015年1月27日8时40分在第五公判庭再次张玉堂(所谓破坏法律实施案)公开开庭审理,不知情况如何。

附:姜冰冰 电话: 13884530036 13945325888 13384530036审判长季明副院长0453-8909459 13704838909院长卢俊成0453-8909988 13836396888,王玉臣副院长13946365618,牡丹江第一看守所韩庆光 固话0453-8107359 手机13845365175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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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卢俊成: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0453-8909988 13836396888
季 明: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0453-8909459 13704838909
傅嘉威: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0453-8909599 13766603456
王玉臣: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3946365618
史国华: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菲:纪检组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雪东: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孙淑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栾 丽: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红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冯守忠: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吴 钝: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原一审法官:
张颖:13836375966 0453-8909481
王楠:13204533269
现重审法官:
季 明: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0453-8909459 13704838909
姜冰冰13945325888、13384530036、 0453-8909485
办公室: 0453-8909487
收发室: 0453-8909464
举报中心电话: 0453-8909488
爱民区检察院:
院领导:
丁江有:18645760106 13604834110
张雪彤:18645760101 13904535013
马东晓:18645760102 13904537388
赵涤非:18645760104 13945327615
战曦鹏:18645760103 13634633333
胡大辉: 18645760105 13945329000
张淑敏:18645760107 13555008901
公诉科: 王娟: 18645760199 13845340526 (本案公诉人)
李军: 13845351773
控申科 胡小文 18645760197 13766616789
王宜强 18645760166 13845366299
周凤武 18645760136 13766614548
田佳栋 18645760130 13945366130
第一看守所 牡丹江市区号0453
提审区 固话6483001
监控室 固话8107371
韩庆光 固话8107359 手机13845365175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83
杨兆明 固话6483004 手机15846763526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57
纪德喜 固话6483004 手机13945362444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86
黄振权 固话8107363 手机13694532888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87
赫英鹏 手机13766602113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03
王民权 手机15804531128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88
冯立军 手机13845395648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90
关智歆 手机13766608577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91
杨林 手机13704539711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92
孙万军 手机13114538011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93
王志 手机13514563997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94
赵树民 手机13945300588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96
谢庆辉 手机13644533665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05
何忠厚 手机13945367699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07
商承坤 手机13946368917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06
程旭鹏 手机13304539797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99
于殿金 手机13684535878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00
苑军 手机13704538999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01
张永臣 手机13845377890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04
苗迎春 手机13604830177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02
黄志伟 手机13604608107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10
赵冰洋 手机13946336588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09
张国华 手机13946368833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12
刘忠春 手机13504838986 警务通手机15504531279
孙伟 手机13604831967
刘元勇 手机13514572333
李晨 手机13836355111
段晓妍 手机13604534453
徐晓龙 手机13514569844
段宇 手机18714534131
李杰 手机13704835905
王慧鑫 手机15945304841
李金荣 手机15145346330
杨芳 手机13836376731
驻所检察室
李凤涛 手机13351337203。
何朝 手机13945306676
联合诊所
杨景岩 固话6483010 手机13904848769
温志远
杜海丰
谭百惠

三、第二看守所
值班室 固话0453-8107372
监控室
马国栋 固话6484928 手机13945395777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13
谢涛 固话6483002 手机13694678900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14
范存生 手机13845376333警务通手机15504531115
孙彦鹏 固话6483006手机15146338718警务通手机15504531117
姜鹏飞 手机13684536393警务通手机15504531118
王志强 手机13845390277警务通手机15504531119
王兴辉 手机13946337399警务通手机15504531120
吴勇 手机13684531299警务通手机15504531071
刘夕波 手机13836319466警务通手机15504531121
赵香霞 手机13945369170警务通手机15504531122
殷志良 手机13904836100警务通手机15504531123
崔平军 手机13199347116警务通手机15504531126
孟刚 手机13845306518警务通手机15504531130
周宏权 手机13836300592警务通手机15504531131
丁毅 手机13555006776警务通手机15504531132
卢勇 手机13514549088警务通手机15504531140
于德荣 手机18746300028警务通手机15504531127
张晓峰 手机13845306179
王志伟 手机13946338880
杨英江 固话6787310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25
陈志敏 手机13845379298
金效民 手机13351334779
赵华 手机13945364085
王英辉 手机13514555666
候冠群 手机15245308729
王冬 手机13514561077
治安拘留所
监控室 8107373
朱国海 固话8107370
王升 固话6483003 手机13504536671 警务通手机15504531085
张胜斌 固话6483003手机13945306161 警务通手机1550453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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