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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迫害致死、女儿致残 物价局长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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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州省安顺市土产公司退休干部程华政,二次被非法劳教,遭种种惨无人道的迫害致精神失常,多种伤痛使他常常疼痛难忍,于2013年3月3日含冤离世。风华正茂的大女儿程梅被迫害致残,现在还流离失所在外。

2015年8月8日,程华政的妻子吴桂英(69岁,安顺市西秀区物价局原副局长)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依法追究发动并维持对法轮功长达16年灭绝性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并赔偿给她家人造成的身体、经济与精神损失费。

下面是吴桂英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们一家四口人,有三人修炼法轮大法,目前,丈夫已经被迫害去世,大女儿被迫害致残,现在还流离失所在外,我根据一同附上的控告状中的指控对被告人江泽民,提出起诉。控告状中详细描述了江泽民为以下罪行所需负的法律责任,包括他作为暴力镇压与酷刑折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共同犯罪的主犯的责任。

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如下所述,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中国宪法”或“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中国刑法”或“刑法”)第247、232、248、254、234、236、237、238、297、399、263、267、270、275、245、244.251以及第246条。

一、事实和证据

(一)丈夫被迫害致死

我丈夫程华政:1942年11月24日出生,1959年参加工作的,1960年参军,1978年由部队(连级干部)转业到安顺地区土产公司工作,任政工科长。因在部队时经常住在山洞,工作量又很大,加之本人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经常带病坚持工作,因而积劳成疾,落得一身毛病:慢性肠胃炎、严重的风湿、腰痛、背痛、头痛,每天坐立不安,炎症严重时两腿失去知觉,部队医院检查为三级瘫痪,有时呼吸困难,吐血,每时每刻都在痛苦中煎熬,疼痛难忍,白天夜晚不停的吃药,一间小屋堆的都是药,每月工资都不够买药,全靠亲戚接济帮助。经济困难的压力和疼痛的折磨,曾一时想吊死结束痛苦。

1997年,我与丈夫程华政在一亲戚家偶遇一名法轮功学员正在亲戚家教功,他一听法轮功是按“真善忍”修心做好人,当时心情很激动的说:就凭这“真善忍”三个字我一定要修炼法轮功。从1997年7月后,我与丈夫每天都到安顺新大十字炼功点学法炼功。通过不断学法炼功,按大法“真善忍”修心做好人,道德升华人心归正,我们全身疾病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从此脱胎换骨。我们都非常感谢李洪志师父的慈悲苦度,救命之恩。大女儿也因此跟我们一起修炼。

然而,江泽民践踏法律与人权,1999年7月20日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为了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要求还法轮大法和师父清白。我丈夫程华政于2000年3月到北京去证实法轮大法好,他们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和高喊“法轮大法好”。谁知,刚一拉开横幅喊出“法轮大法好”,就被一群武警围上来疯狂暴打,脸被打肿得老高。一顿暴打后就把他们送到前门派出所,在派出所要求填写一个表格,他如实填写了地址,就被送往贵州安顺驻京办事处了。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因还没有到信访办去反映情况,程华政就从关他的二楼跳下,准备去国家信访办反映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真实情况,然而不幸的是,跳下后几根肋骨骨折、脚后跟粉碎性骨折站不起来了。他被遣送回来后,被派出所警察扔在地上,当时伤势已十分严重,派出所不但不肯送他到医院,所长张纯和为了逼供和泄愤带着几名警察毒打己趴在地上无法站立的他,他们专朝他骨折的地方使劲踩,之后将他关进西街拘留所,且一直没有给其任何治疗,被非法拘留期间他一直无法站立,只能爬行。

鉴于他受伤严重的情况,家人多次呼吁后,直到2000年4月4日才允许亲戚中几位70多岁的老人用木板把重伤的他从拘留所抬出,送往医院治疗。就这样了,东街派出所民警还到我家里勒索1500元,说是要我们出带他从北京回来的费用,东街派出所王忠写了收条。

住院几天后回家,西秀区公安局一科(后来的国保大队)、东街派出所的人天天上门骚扰,每次都逼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为了躲避骚扰,他不得不带伤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在外,过着极其清贫的日子。

从那以后,公安局、派出所、居委会经常派人蹲坑在我家楼下不停的打电话、敲门,搞得我们一家人不得安宁,全家生活在高压和惊恐之中。

2000年7月21日,他无端被非法拘留15日,同年11月3日,他再次被非法拘留15日。

2000年至2001年他曾两次被警察强行送进戒毒所洗脑班进行精神迫害,强迫他放弃信仰。

2001年8月,公安局几十人气势汹汹来我家欲绑架程华政,说怀疑他向世人讲真相,当时正巧他不在家,程华政知道后再次被逼流离失所,长期过着孤独清贫的日子。警察则天天来我家逼我们把人交出来。他们还逼程华政所在单位从2001年9月开始无理停发了他的工资,他曾去公司找过陈经理,写申请要求补发工资,但经理却让他签字同意自动放弃过去未发的和今后所有工资,而且陈经理还立即通知警方来抓人,他只得马上离开。陈经理善恶不分的对单位职工说:“他炼法轮功还去上访,害得我经常被警察上门骚扰,过年都不得安宁,我一定好好整整他。”

2002年7月15日晚上,程华政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华西派出所和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关押在安顺市第一看守所,恶警绑架时,把他打成重伤,多处骨折。2002年12月9日,在深受重伤的情况下还非法劳教他3年,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贵州安顺市西秀区公安一科(后来的国保大队)秘密送往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由于江泽民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实施所谓“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一进劳教所,程华政就被劳教所的警察和吸毒人员长期酷刑折磨:不准睡觉、逼写三书、长期关小号、经常被打,肋骨被打断几根、座牙全被打掉,其它牙齿全部松动、用钢丝条打断腿骨,鲜血流湿整个裤子。长期遭到毒打,致使他精神恍惚。

我们得知他被酷刑折磨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消息后,多方行走,多次申请保外就医,均被拒绝,他还是被劳教所非法关押至劳教期满,于2005年7月14日才回家。

2006年12月3日,他因到华西派出所送了一本《九评共产党》,并劝告警察们不要参与迫害,又再次遭非法逮捕,被非法劳教2年,再次送往贵州省中八劳教所。

当时公安局不通知我们家人,我们到处找了他三天毫无音讯,只好到东街派出所报案,一说程华政失踪,他们哈哈大笑说:“这次是他自己送上门的,你们自己去找610。”我们到西秀区公安局、610办公室一打听,说人已经送劳教了。当时我们责问他们:“人都被你们折磨精神失常了,你们还要把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送去劳教,难道真的是没有一点人性了吗?”然而,西秀区公安局的人没有半点的内疚和同情。

到劳教所后,程华政再次遭到了酷刑的折磨。据目击者称,程华政被多次长时间关小号,被长期毒打,过往人员常常听到其凄惨的叫喊声,他曾几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秘密送医院抢救。这次劳教,他剩下的牙齿被毒打掉光,身上七处严重骨折,被完全的迫害致疯。

以下是程华政在劳教所期间遭受的酷刑折磨:

1、经常连续一到两周不让睡觉

罚站、罚蹲、多次连续七天七夜以上不许睡觉,吸毒犯打手在警察的指使下轮换睡觉监督盯着他的眼睛,只要发现一闭眼就会遭到拳打脚踢,有时还抛出一只凉鞋打在他脸上,如果站弯了腰又会遭到毒打,双手卡他的脖子,踢他的大腿,使他的双腿疼痛,呈青紫色。

2、脸被经常当成拳击沙袋毒打数小时,牙齿全被打掉光,被逼吃屎。

酷刑演示:鞋底打脸
酷刑演示:鞋底打脸

在劳教所,他被丧心病狂的吸毒犯打手封建林和恶警杨仁寿当成拳击沙袋,经常被他们往他两边脸打。有时封建林用他的脸“练拳击”,想打就打,一打就是一两个小时。吸毒犯打手杜鑫用硬鞋底打,王建用拳头打,恶警指导员李某用掌打。他们双脚跳动,双手挥舞用拳头抡的高高的狠命打、扇耳光,致使程华政口腔内两边的肉被打烂卡在牙缝里,鲜血直流,轻轻一拉,卡在牙缝里的两大块肉就掉了出来。由于经常遭受这种折磨,第一次被非法劳教回家时,他的座牙几乎被打掉光,口腔内剩余的牙齿全部松动、每天流血,吃东西十分困难。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从中八劳教所回来,所有牙齿都被打掉没有了。

劳教所的恶人们还用抹铁炉子的,布满油垢和灰尘的抹布抹黑他的脸,然后丧心病狂的把抹布塞进他的嘴里,之后拖进小号毒打。人性全无的杜鑫还逼迫他吃屎。恶人们还经常用绳子将他的手反捆,往口里塞上脏帕子,用手连续打嘴巴。有时恶人会把他双手反扭,左右两恶人用脚挡住他的脚或踢他的双腿,猛推压背部弄他倒地,反反复复这般折磨,他的头碰到地上流出血来,等翻身起来又被打下去,恶人还用脚踩着他的身体。

寒冬里吸毒犯打手李中庸把他打倒在冰冷的瓷砖地上不让起来,让他躺在地上尝试寒冷的滋味。恶警云长春、黄先跃抓住他的头使劲碰水泥地致鲜血直流,留下了永久性的疤痕。吸毒打手曾经叫嚣:在这里整死个人往后面山上一埋就行,狱警不会通知家属。

3、被毒打成多处骨折与内伤

在恶警们的指使下,吸毒犯打手封建林、杜鑫常对程华政浑身拳打脚踢,进劳教所前就已被毒打成左肋骨骨折的他,在“中八”非法劳教期间肋骨又被他们踢出新的骨折。肋骨骨折后他痛的全身出汗、恶心难受,睡觉翻身或行动都会使疼痛加剧,剧痛一直持续三个多月。有一次一个外号叫王梭镖的吸毒犯打手反扭他的左手掌骨致骨折,使他当场痛倒在地上,造成他又是三个多月不能拿东西。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由于持续多年长期的毒打,程华政多处被打成骨折和内伤,出狱后大口吐血,我们一家人见状泪水涟涟。

4、在小号被恶警折磨致昏死

程华政第一次被劳教期间,至少被关进单控室严重毒打二十多次。单控室属于小号一类,是劳教所的牢中牢。恶警为了不让人看到他们对大法弟子行凶,常常把人关进单控室迫害,一关至少就是半月甚至几个月,天天在那里毒打折磨大法弟子。小号阴暗狭窄,恶警不给衣服、不给被子,让人每天睡在水泥地上,甚至连卫生纸都不给,任何生活必需品都没有,只有酷刑。

他被恶人们用衣裤盖住口鼻,双手用力压捂,长时间不让呼吸。他们还用烟头烧他的手心,烧出大水泡。有一次只因他说大法好,恶警杨仁寿伙同几个吸毒犯打手把他拖进单控室毒打,恶警杨仁寿手持铁条不断的猛打他的腿,打出多道深深的大口子,鲜血不断淌出浸透几条裤子顺着腿流了一地。当时正值寒冬腊月,地上的鲜血不到一会儿就结成了一大滩血汪。为了销毁证据,恶徒们扒下他的血裤拿去泡在水里,他拽着裤子不让他们拿走,说这是他们迫害好人的证据,不能拿走。恶徒们害怕有一天被清算,怕血裤洗不干净,干脆把它扔了。

那一夜他被毒打的惨叫声阵阵响彻夜空,很多人都听到了。他被毒打昏死后,趴在地上不能动弹,恶徒们打累了,才离开去休息。

5、强制“转化”的肉体和精神迫害

由于长期的残酷的酷刑折磨逼迫他转化和放弃信仰,他的精神和肉体都承受到了极限,他从被迫害的精神恍惚到最后彻底疯了。

被非法关押在贵州省中八劳教所的很多法轮功学员们都见证了程华政在劳教所被恶警迫害致精神失常的场景和过程。

6、每天强迫干十几小时的奴工

在被非法劳教期间,程华政被强迫每天打扫整个中队的所有牢房、操场等地方,即使烈日高照,每天也得顶着烈日干十几个小时。打扫卫生的用品还得是他自己出钱买。

劳教所会经常把被关押在单控室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换地方,狱警的目的是为了封锁消息,为了他们单独对大法弟子实施酷刑时,不被其他大法弟子看见,害怕他们的罪行有一天被拿到外界曝光。程华政就利用打扫卫生的机会经常四处寻找被他们秘密关押在“牢中牢”迫害的大法弟子。他冒着被毒打的危险一次次给其他大法弟子送生活用品、送棉被、衣服,为此经常遭到恶警们毒打。有一次恶警杨仁寿看见他给单控室的大法弟子送棉被,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从后面把他拽倒,沿着操场拖着走。他只要发现恶警要迫害哪个大法弟子,总是挺身而出保护大法弟子,因为这样,恶警们恼羞成怒,时常把他拖进办公室,七八个恶警一起对他拳打脚踢。

经历了五年的非人折磨,回到家中,他已是遍体鳞伤,因内伤过重每天大口吐血,走路都要扶着墙走。全身的伤痛折磨他非常难受,因牙齿全部被打掉光,使他吃饭很困难。被迫害致疯的他对亲人也很少说话,经常坐着发呆,和他大声说话他都会吓得到处找地方躲。

五年的酷刑折磨,不准炼功、不准看书,疾病又回到身上,加上酷刑留下的多种伤痛,使他常常疼痛难忍,继续吃药也不见好转,2013年3月3日,在饱受了种种的痛苦折磨后含冤离世。

在程华政在遭受迫害的这么多年中,工资被停发,经济被截断,没有生活来源。

(二)女儿被迫害致残

大女儿程梅,大学毕业后在安顺西秀区建设局质监站上班。2001年2月2日,公安局一科突然来我家抄家,科长余保宪发现大女儿1998年给她妹妹写的一封信,信中赞誉了法轮功功效奇特。从那一天起,公安局就开始把我大女儿也作为了迫害的重点对象,经常频繁骚扰并非法抄家,经常用各种方式逼我们放弃修炼,还限制我们一家人的人身自由,强迫我们每周去派出所报到,不准离开当地等等。

2001年11月清晨,她在上班的路上,无端被东街派出所警察王忠和所长蒋某(女)强行从街上暴力拖到派出所,他们掐她的脖子,使她两个胳膊被扭伤,手被抓出好几道血路子,强行搜身,然后强迫给她照像、取指纹、建档案,其他几个警察也一起对她进行恐吓、谩骂,还说早就想揍她了,今天终于抓到了等等,害得女儿有家不敢回。

这种情况下,程梅她只好借宿在我侄女家中,结果被西秀区公安局一科岳彩旗等人跟踪,并于2002年7月16日,即在她父亲被绑架的第二天,被一科吕咏梅、张建、岳彩旗等人到侄女工作的单位,安顺地区盐业公司逼着侄女拿钥匙开家门,他们7-8个人冲进侄女家中抄家,抄走1台新买的价值7000多元的电脑,侄女家孩子学习用的复读机及其它物品等价值一万多元。当时把我们一家三口--我和2个女儿及侄女王芬带到公安局录口供。二女儿正上大学,并没有修炼,当时是暑假,她放假回来,正在家里看电视,也被带走。录完口供后,就把我们娘儿3人直接送到了安顺市第二看守所,不让我们回家拿任何东西,包括衣物和洗漱工具。一科恶警吕咏梅公开叫嚣说我二女儿就是他们抓的人质,我们如果不签字就不放她。二女儿在被非法关押近一个星期后才放回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加上她父亲和我们受到的残酷迫害,致使她长期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之下,身体一直不好。

我被看守所非法关押近2个月后,又转行政拘留15天才放回。回家才几天,他们又将我和其他同修非法抓捕送到黑石头戒毒所的洗脑班进行强行洗脑迫害1个多月,还逼我上缴了1000多元的生活费。

大女儿被非法关押半年多后,由于环境恶劣,她身体渐渐不适,24小时几乎每分钟都在咳嗽,右腿逐渐萎缩,腿部有病变,又无法检查和医治,导致她腿部残疾,直到现在都一直不能正常行走。当时她被非法劳教3年(鉴于她的身体情况,监外执行),但安顺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就长期不放过她,经常上门骚扰。

2003年7月,西秀区公安一科吕咏梅和娄华等人来我家骚扰,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要非法侵入住宅,大女儿不同意他们进门。吕咏梅看见邻居过路,便故意冲大女儿谩骂:“你这个劳教犯,把门打开。”娄华威胁说:“我用千斤顶把门弄烂,然后把你从楼上拖着打下楼,一直打到派出所。你的腿不是瘸了吗?我们一直不甘心,因为没有给你整断下来,我一定要把你的腿打断为止,不需要理由就可以随便把你关回去。”大女儿说:“我的情况劳教所不会收的”。娄华又恶狠狠的跺着脚说:“我们可以说服劳教所收下你,还要叫他们好好整治你,把你整死在里面。我就是不相信恶有恶报。”他们大声的谩骂和恐吓的语言,整个小区所有居民都能听到。

为躲避这种长期的骚扰,大女儿被迫流离失所。流离失所期间,2008年5月8号傍晚,大女儿在贵阳被蹲坑的贵阳市公安局及头桥派出所恶警绑架并毒打。贵阳市公安一处季粼、申玉麟、黄伯平不停的扇她耳光,当晚被非法关押在头桥派出所再次遭到头桥派出所警察拳打脚踢,后来又被绑架到市公安大楼被贵阳市610成员昼夜逼供。

从她被迫害开始,单位就一直停发工资直到现在已经十四年了,生活无来源,流离失所在外的她,因身体原因不容易找到工作,使她一直经济困难,多年都没回过家了,就连她父亲去世也没有回来奔丧。

(三)一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在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受多种疾病困扰:头痛、肩周炎、骨质增生、痔疮、贫血、妇科病等,长期打针吃药,每年都要输血住院治疗,长期都在病痛中煎熬。1997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疾病不治而愈,走路生风,比年轻人还轻快,每天充满幸福与欢乐。

1999年7月20日开始,天就像塌下来了一样,江泽民疯狂的利用所有媒体,动用社会上一切能动的部门和人,铺天盖地的对一心向善的法轮功修炼人进行残酷的镇压。那时起,单位和派出所每天都找我,让我交出大法书籍,逼迫我放弃修炼,逼我们写保证,东街派出所王忠等人与西秀区公安局的吕咏梅、李林等经常上门骚扰并抄家。单位、东街派出所、东街办事处、610等逼我写三书表态不炼法轮功,否则对我双开。

16年了,我经历着种种的骚扰、恐吓、亲人们的被劳教、被流离失所、被迫害致残、被酷刑折磨、被迫害致疯、离世等等,我每天生活都是提心吊胆的,长期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之中。

因为我们一家就有3个人修炼,二女儿、女婿因此一直被牵连遭受迫害。在2002年7月二女儿被无辜连坐非法关押后,安顺西秀区公安一科就立即通知了贵阳市公安局和二女儿就读的贵州省工业大学,并且给她定了条“法轮功同情者”的新颖罪名。二女儿在校一直受到校保卫科、公安局的严密监控和骚扰。甚至她身边的同学都明确对她说“我们都被安排来监视你的一举一动。”由于江泽民控制媒体对法轮功的长期诽谤,学校许多同学都深受毒害,同学们听信了谎言后也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她,给她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

二女儿毕业后无论走到哪里,610就派人到哪里去造谣,去怂恿周围的人孤立她、监视她。贵州省610还派人到二女儿工作单位去造谣说她姐是逃犯,只要看见就给他们报信抓人。就连二女儿买的住房,房子还没建好,省610就跑到物管处去造谣说她姐姐是逃犯,看见就报信给他们,610还让他们非法监视二女儿的居住。

16年来的迫害,给二女儿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使她长期泪水涟涟。本来二女儿身体健康强壮,由于长期的忧郁患上了脑垂体肿瘤,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由于经常病痛不能工作,很长时间没有经济收入。二女婿在贵州安顺市职业技术学院当老师,他本人没有修炼法轮大法,可是610也到他所在单位要求校方对他进行监控和各种限制,这场迫害对他们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造成了很多无可挽回的损失。

16年来,警察三天两头上门骚扰、恐吓,常常在深夜还跑来乱骂一通,每次来都拼命砸门,大门都被砸坏了。几乎每一次都少不了东街派出所的王忠。邻居们看见警察常常来找我们家,开始用诧异的眼光看待我们,并疏远我们一家人。仅仅因为我们家修炼法轮大法,频繁遭到公安抄家,甚至连我们的亲戚家也经常被骚扰恐吓和抄家。我侄女家、我兄弟家也被公安一科抄过家。

16年来,丈夫、女儿的工资都被停发,二女儿忧郁得病,很长时间不能工作,没有经济收入,特别是2002年我们全家被非法关押之后,二女儿当时还在上大学,她的学费,我们全家的生活就只靠我一人的退休工资艰难度日。就这点微薄收入还要长期受恶人们的恐吓,时时以停发我的退休工资威胁我,强迫我交出女儿、放弃修炼等等。

二、江泽民集团对我们一家犯下的罪行

基于以上的事实,我对江泽民提起控告,控告江泽民集团对我们一家犯下的罪行:

1、非法拘禁罪(违反宪法第37条,中国刑法238条);
2、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7条和第399条);
3、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违反刑法第263、267、270与275条);
4、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违反刑法第245条);
5、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违反刑法第251条);
6、侮辱罪、诽谤罪(违反刑法第246条);
7、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违反刑法300条);
8、强迫劳动罪(违反刑法第244条);
9、报复陷害罪(违反刑法第254条);
10、故意伤害罪(违反刑法第234条);
11、长期任意监禁(违反国际习惯法的强行法规范禁止长期任意监禁他人);
12、故意杀人罪(违反刑法第232条);
13、虐待被监管人罪(违反刑法第248条;
14、刑讯逼供罪,刑法第247条;
15、群体灭绝罪(违反《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16、反人类罪(违反国际习惯法)。

16年了,江泽民滥用全国的财力、物力、人力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了无端痛苦,这场迫害太惨烈了,持续的时间太久了,我及我的家人都受到了极大的精神和肉体上的伤害,家破人亡。然而,我们家的遭遇只是这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例,受到伤害的是千百万甚至上亿的民众。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是对人类善良本性的摧毁,是对人类良知的践踏,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完全超出了种族灭绝的范畴。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因此,向中国最高检察院递交起诉书,要求司法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发动并维持对法轮功长达16年灭绝性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我要求赔偿给我及我家人造成的身体、经济与精神损失费。

附件资料有: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2.程梅 劳教决定书1张
3.程梅 医院检查报告单1份2张
4.程梅 医院疾病证明书1张
5.程梅 医院检验单1张
6.程梅 住院及出院卡1张
7.程梅 医院收费收据1张
8.程华政 解教书2份
9.安顺市东街派出所收条1张
10.程华政 单位通知1张
11.程华政 要求补发被扣工资申请1张
12.程华政 家属要求保外就医申请1张
13.程华政 病危通知书1张
14.程华政 医疗费收据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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