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劳教 执照被注销 律师宋美英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现居住在英国利兹的宋美英,现年四十四岁,原为北京执业律师。宋美英二零零一年六月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不久就摆脱了折磨她多年的严重神经衰弱和鼻炎、咽炎。而且,由于学会了用“真善忍”的标准对待生活、工作和他人,宋美英放下了许多原来的不良情绪、欲念和私心,变得诚实、善良、宽容,积极乐观。她的家人、朋友从她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凌晨,宋美英在家里遭到五名警察强行闯入,非法抄家和绑架,之后被送到北京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宋美英受到各种精神迫害、羞辱,被关小号将近八个月,罚坐儿童椅、坐高板凳、长时间不准睡觉,被强制洗脑、强迫劳役,就连吃饭、洗漱、洗澡、上厕所的基本权利都经常被剥夺。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宋美英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了律师执业证书,失去了工作的机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宋美英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状,要求依法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以下是宋美英在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修炼法轮大法 我成了一个善良宽容的人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前,我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症,时断时续出现夜不能寐的情况,考研前症状加重,修炼法轮功后,神经衰弱彻底痊愈,我再也没有为夜里睡不着觉而烦躁。我还患有非常严重的鼻炎、咽炎,久治不愈,一旦感冒鼻炎和咽炎同时发作,呼吸艰难、夜不能寐,痛苦不堪。修炼不到一个月,鼻炎、咽炎不治而愈,我彻底摆脱了多年来的鼻炎、咽炎所带来的痛苦。

更重要的是,我的心理状态转变了。法轮功要求学员注重心性修炼,无论在哪里都要做个好人。我学会了用“真善忍”的标准对待生活、工作和他人。我越来越善良、宽容、不计利益得失,从心底感受到祥和、快乐。修炼至今,我越来越多的放下不良情绪、欲念和维护自己的私心,与人为善,不断扩大容量。修炼法轮大法使我从一个狭隘、自负、自私的生命,变得诚实、善良、宽容,积极乐观。我的家人、朋友都说我修炼法轮功后变化太大了,从我身上,他们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劳教两年 遭受各种精神侮辱 身体折磨

就在我努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时,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亲自发起、计划、实施并控制的迫害降临在我身上。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凌晨,我起床给七岁的女儿取牛奶,开门的一瞬间,五名警察强行闯入,非法抄家,将我家里珍藏的法轮功书籍,及手机、MP3和MP4全部抢走并作为绑架、劳教我的依据。

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上午,我被非法送到北京市女子劳教所严管队。我被强行要求双手夹紧垂直下落,五指并拢贴于裤缝,不得抬头,始终只能看自己的脚尖,当我拒绝这样的羞辱时,就被几名手持电棍的警察强制摁下。严管队强制我们接受劳教所各种充满侮辱的规范,如每顿饭前,必须唱劳教改造歌曲或是歌颂共产党的歌曲,之后严格按照劳教所的要求说羞辱自己的报告词,同时必须低头不得看任何人和任何地方,走路要走直角,拒绝说羞辱自己的报告词,就会被剥夺仅剩的吃饭、洗漱、上厕所权利甚至体罚。为了给法轮功学员更大压力,狱警使用连坐的方式惩罚同一监室其他人员,比如洗漱时,我不按照狱警要求打报告词,同一监室所有人都不得洗漱,要立正、一字不差的一遍一遍背劳教所的规范,从而引起大家因受牵连而不满的情绪,以达到孤立、强迫我的效果。无论任何场合、任何事情,都用强制和株连的方式,完全把人的尊严打翻在地,试图达到从精神层面击垮法轮功学员的目的。

六月二十八日我被送到一大队,将近八个月的时间被关押在小号,按照规定动作被罚坐儿童椅,五指并拢双手平放在膝盖上,两脚跟靠紧,每天早起晚睡,睡眠时间不确定,根据狱警迫害的需要灵活调整。狱警指派至少一名“包夹”全天候监视我,不许我闭眼及做任何规范以外的动作,很快双腿、双脚浮肿,屁股坐烂。我被狱警于欣悦惩罚坐高板凳,没有背靠,双脚必须踩在地面上,双手放在腿上不动,坐高板凳比坐儿童椅更痛苦,在不断升级的迫害中,无法判断下一步会是什么样的处境。剥夺睡眠时间是狱警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方式之一,长时间严重缺乏睡眠,身心极为痛苦。狱警还采用限制我们上厕所时间及次数折磨法轮功学员。关押我的小屋非常阴冷,我把家人送来的衣服全部穿上,每天还是瑟瑟发抖。很长一段时间不允许我洗澡、洗衣服,不允许我给家人打电话(按照劳教局的规定,我有权利每月给家人打两次电话,每次十分钟),对法轮功的态度决定了警察是否会随时剥夺我们的基本权利。每月一次四十分钟的家人会见,隔着防弹玻璃,用电话的方式进行,警察来回走动,监听每个人说话,同时对我们的电话录音。

作为一名曾经的法律执业者,我从职业的角度对劳教所的迫害感触颇深,这种迫害是自上而下、有组织、系统进行的。对不同的法轮功修炼者用不同的手段,对同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在不同阶段用不同的手段,总而言之,为达到逼迫我们放弃信仰,不择手段、因人而异。对于部分文化程度不高的法轮功修炼者,狱警很多时候都不屑使用谎言这种润滑手段,直接就是暴力。劳教所警察在充当迫害法轮功得力工具时,彻底扭曲了人性,她们在对付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时,没有作为人的起码道德底线,完全按照其上级部门及领导的要求积极迫害。

狱警孙树银拿着我丈夫写给我的信威胁我,如果我丈夫敢于上诉或是接受国际媒体采访,整个劳教所将要对付我,同时我丈夫和当时年仅七岁的女儿将被推到风口浪尖之上。我心里很清楚,作为迫害工具的劳教所,的确会做出任何没有人性的事情。劳教所的警察经常威胁我的话就是,你要是继续炼法轮功,就是牢底坐穿,不转化休想回家,劳教期满,610办公室会办理延期,还会把你从劳教所再送到转化班。面对不断升级的迫害,在各种邪恶的压力面前,我最后违心的写了劳教所要求的所谓“三书”,写“三书”仅是第一步,接下来按照劳教所要求写“揭批书”,并集中整个大队被劳教的人员和警察开揭批会,强迫我们当众宣读,劳教所录像,有多少法轮功学员由于承受不住不断升级的迫害,违心去说那些愧对良心的话而声泪俱下。对于人性、良知的不断挑衅,使我对这场强加的迫害理解得更加透彻!

劳教所颠倒黑白 强制洗脑

劳教所里充满了颠倒黑白的逻辑。我讲述修炼法轮功之后,我按照“真善忍”修炼,心胸开阔,与人为善,遇到任何矛盾都无条件查找自己的不足,变得善良、宽容、平和。狱警则说,家人因为我修炼法轮功被劳教而担惊受怕、受牵连,就是我不爱家人的突出表现。狱警洗脑手段非常荒唐,赵国新、于欣悦、孙树银都对我说:国家培养你上学,你研究生毕业,没有用自己所学回报政府,而是违反法律、伤害政府、伤害亲人,由于你的违法,至少导致政府每月给你支付一百多元的生活费,这是你对国家的不负责任。我父母是纳税人,省吃俭用供我读书,我被迫害的有家不能回,无法工作、不能赡养家人、抚养孩子,却颠倒黑白说我抛家弃子、没有回报政府,给政府增加负担,至少每月要给我一百多元生活费!多荒诞不经啊!狱警要求我写修炼法轮功后,如何从一个正常人变得自私、冷漠,不顾党纪国法,从而受到应有的处罚,对不起党和政府的培养,要对党和政府表示忏悔,感谢党和政府没有抛弃我,用劳教的形式让我悬崖勒马、挽救我,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重获自由后要加倍补偿自己的过错,回报党和政府;还要我写,作为律师及知识分子,明知政府取缔法轮功,还一意孤行炼法轮功,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伤害比其他人更大,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导致抛家弃子,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我拒绝这种颠倒黑白的荒唐说辞,就一直被视为重点,很长一段时间被单独关押在小号,由包夹全天候看着。

劳教所狱警把人性恶的一面给予最充分的发挥,通过检举揭发他人获取可能的利益,成为狱警煽动包夹最具诱惑力的诱饵,然而人性善良的一面,使得更多的包夹明辨是非,法轮功修炼者的善良和狱警的恶形成鲜明对比,使得有些包夹在极为险恶的环境下,冒着被惩罚、甚至延期的危险,暗地里保护我们。在这里普世价值、人性善良,被视为对法轮功的同情和对中共的背叛。

按照《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劳教制度及洗脑班完全违反中共制定的宪法,非法剥夺法轮功修炼者人身自由。我从被迫害到劳教所到重获自由,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每月至少两次清监搜身,所有被非法劳教的人,被强制要求一丝不挂的接受检查,防范我们身上带有她们最害怕的法轮功经文!如果赶上劳教所护卫队恶警清监,无论冬夏我们会被带到厕所脱掉所有的衣服,动作略慢一点,全副武装的护卫队恶警歇斯底里的叫骂,似乎能使空气在恐怖的气氛中凝固,有一次一个包夹被吓得一整天处于惊恐状态,直到晚上都无法入睡。

被奴役干超时超强度体力活

我们禁止往监室窗户外、门外看(防弹玻璃门窗,警察二十四小时在通道里监视我们一举一动)。劳教所的后院是各种劳动基地,人工拉着很重的铁车,运土、运粪,春耕秋收,无论老少,干着同样超强度、超耐力的重体力活儿。劳教所还从社会上承接各种手工活儿,强制大家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别说是老人,就是我这个年龄段的人,每天都疲惫不堪,有时候恨不得自己再也起不来才能解脱掉。印象很深的一次是二零一一年五月份,我自己肩拉手拽的拖着装满湿臭大粪的沉重大铁车,步履蹒跚的往来于粪堆和田地之间,疲惫使我几乎无法再向前挪动一步,我真正的体会到什么叫“精疲力竭”!拒绝干活儿的人,会被严厉处罚,甚至送到集训队、延期回家等等。

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

北京市司法局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作出《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注销陈雷等一百五十八名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我是其中之一。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只是说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该管理办法第一款第三项: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第五项是: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二零一零年底,中银律师事务所的共产党支部书记杨洪福联系我丈夫,表示了对我的同情,并说请北京市律师协会出面协调,把我从劳教所担保出来,要我丈夫把我的律师证交给他,他负责出面协调。事实上是北京市司法局因为迫害我的消息被明慧网、大纪元网站曝光,对我加以报复。律师事务所面临司法局施加的压力,杨洪福欺骗我丈夫把我当年已经注册的律师证交给他。中共当局非法注销我的律师证,直接导致我恢复自由之后,再也无法继续执业。

丈夫和女儿承受的巨大压力

我回家的当天,两年没有见面的女儿始终缠着我,生怕再次看不到我。我被迫害时,女儿年仅七岁,丈夫担心给孩子造成严重心理伤害,告诉女儿妈妈去国外留学了,警察抄家印象和妈妈留学的说辞,使她的小小心灵比较混乱。我重获自由的当天下午女儿抱着我请求道:“妈妈,你以后别去外国了,好吗?”我心里十分难过,觉得该让孩子知道真相、明辨是非。对孩子而言,这个事实太过于残酷,以后很长时间里,我送孩子上学的路上,只要我谈到法轮功,孩子都会东张西望,先看看旁边是否有别人,一旦周围还有其他人,孩子马上就把话题岔开,孩子小小心灵承受了太大压力。我和女儿的经历只是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中冰山一角,幸好我还有丈夫、姐姐替我照顾女儿。有多少家庭的孩子,由于父母被迫害,流落街头,无人照管!又有多少家庭由于迫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一场场人间悲剧全都是因为江泽民容不得法轮功“真善忍”修炼,不遗余力、不计后果的迫害!劳教方式被广泛用于对法轮功的迫害,受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上百万人次,很多法轮功修炼者反复被劳教,我知道的就有人被非法劳教五次。610给各劳教所下达“转化率”,完成受赏,完不成受罚,从而导致劳教所警察以各种酷刑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一场场人间悲剧就此发生。

我重获自由后依然受到持续性监视、骚扰。派出所警察告知我座机、我丈夫的手机都被监听了。社区居委会书记警告我,朝阳区610办公室还派专人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很快我就验证了她的说法,发现果然有两个男性特务在我外出时监视我、跟踪我,并且就住在我家隔壁,他们夜晚在我家门口徘徊、观察,被邻居多次看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警察为了完成朝阳区610办公室的任务,继续监视我,不经我同意直接到我家里来,强行给我照像,向朝阳区610办公室报告我的情况。我所遭受的这些迫害,给我未修炼的丈夫带来极大的痛苦和压力,只要出现突然的敲门声,他都会非常紧张,要求我赶快把法轮功的书藏起来。他不停的告诉我,这个家庭再也承受不住了!我丈夫在我被非法迫害的两年期间,经常彻夜失眠。我女儿至今仍然记着那天是“星期五”,性格变得暴躁不安,当年律师第一次见我时,告诉我说女儿夜里做恶梦哭醒,梦到妈妈死了,我当时忍不住落下泪来。几个月之后当狱警允许我给家人打电话时,女儿几个月来第一次听到了我的声音,当天晚上睡觉时舒了口气告诉爸爸:我相信你们了,妈妈还在。

法轮功是一个和平的精神信仰和修炼方式,在中国和世界各地有上亿的修炼者。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世界任何地方,可以自由的聚集、践行信仰,不需要担心系统性的迫害。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遭受了一场精心设计的暴力镇压,尽管没有任何合法的依据或理由,江泽民仍采取了一系列步骤,发起并执行了针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迫害。

我所经历的只是千千万万被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一角,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江泽民作为暴力镇压与酷刑折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共同犯罪的主犯,其个人应当为本控告状中提到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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