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遭迫害 广西北海陈龙超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七日】广西北海个体经营者陈龙超,与妻子谭泽桢、女儿陈晓、女婿林鸿滨,一家四口都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他们心性提高了,诚信买卖,热情待客,生意较好,一家人生活的和睦、幸福。

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却毁了这个幸福之家。陈龙超说:“十六年来,我家被非法抄家二十次以上,抢去《转法轮》等法轮功师父著作若干,抢去二十一寸彩电、碟机、音箱等物资一批,甚至连个人的手机也被当成作案工具被“610”非法没收。”更让难过的是,陈龙超的母亲因亲人造绑架在惊恐中离世,年幼的外孙儿眼见父母被迫害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今年八月二十二日,陈龙超向最高法院、检察院提交了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已被签收。

陈龙超自述一家人因修炼大法而遭中共迫害的情况:

(一)我所遭受的迫害

“610”洗脑班就是迫害炼功人的重要手段。二零一二年底,一天下午,“610”又闯进我家绑架我女婿林鸿滨,一看他不在家,就很不高兴,我讲了几句,就触怒了他们,那头头就下令将我推上车,拉去洗脑。洗脑班由市政法委领导亲自督阵,还从外地聘请来所谓诬陷法轮功有经验的“老师”。我被非法关押在单间,由所谓的“老师”三班倒对我强制洗脑。就是不停地放那些诋毁法轮大法的录像,读那些所谓的批判文章等,还对我威胁说,不转化就送去劳教。整天学习、批判、写体会揭批等。我在那里被非法关押洗脑一个月。

在这场迫害中,我还被剥夺了我的作为国家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信仰自由权、知情权、探视权,具体如下:

1、因我家四人炼功,三人曾被枉判劳教、劳改,有时三人都关在狱中,我天天都挂记他们的安危,日日企盼“会见日”到来。但按监狱规定的日期探监也得先向单位领导报告,等待上级批准。有一次虽然单位派人随同监视我行动,可是仍不能会见。这是对炼功人用其家属的严重迫害,是对法轮功群体人员的极大侮辱、极大犯罪。

2、我妻子在被非法关押在广西女子劳教所期间,劳教所经常找借口,以其表现不好为由,取消家属每月可以在规定安排会见一次的机会,不准我们见面。公民应有的知情权、探视权全被剥夺,从北海到南宁,每次探监要花一整天。为早点排队办手续,连饭也顾不得吃,有一段时间我家三个亲人都在南宁劳教所,但劳教所一个也不准我看。

(二)我妻子遭受的迫害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我妻子谭泽桢被非法拘留五次,劳动教养二次,劳教期间还被强迫做奴工,累计三年零九个月;强制洗脑三次,共三个半月;非法传讯、协查调查多次,每次都在二十四小时以上,由“610”、公安、国保实行车轮式审讯迫害。

迫害开始之初,谭泽桢在北部湾广场炼功和与功友在家学法,均被绑架和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上京上访被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她因为坚信大法、不放弃信仰被延期一年。两年谭泽桢受到恶警、夹控、值班等人辱骂、盘剥、殴打、惩罚等种种折磨。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晚、六十二岁的谭泽桢在北海市海角路水产公司门前电灯杆上贴“法轮大法好”传单被海城区中街街道办事处苏进忠绑架。七月九日,当家属去市海城区公安分局要人时,得到的却是一张劳教通知书,非法枉判一年零九个月劳教。

谭泽桢在广西女子劳教所期间因不承认罪犯的身份,点名不答“到”,和队长说话时不下蹲,于是那段时间每逢点名后便被捆绑在床架上,多次捆绑后造成呕吐不止才不绑了。

酷刑演示:捆绑
酷刑演示:捆绑

我妻子在劳教期间,我每月都拿出她部份退休金给她在狱中使用。没想到社保局有文扣发法轮功劳教人员的退休金,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二年也不得跟其他退休人员一样增加退休金。而在她解教之后,需要办理续领退休金手续时,却声称要先补交齐所谓多领的八千多退休金,否则不予办理。作为市百货公司退休职工的她上京上访、被劳教后,市610还与公司领导来找我,声称要交五千元对她的教育费,但被我拒绝。

在这些年的迫害中,我妻子也被剥夺了作为国家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信仰自由权、知情权、探视权。在她被劳教迫害期间,不允许亲人去探视她;还有,在二零零四年七月,她和其他几个功友的亲属一同租车去广西黎塘监狱探望被非法劳改的女婿和功友,也不准探监,还遭到了隔离审查,搜身拍照、做笔录,搞了一天没有见到亲人。当时主要负责人是北海“610”韦宇江(610韦宇江办公室电话:0779-2091618)。

(三)我女儿遭受的迫害

我女儿陈晓曾被劳教迫害两次,共被非法劳教四年,期间被强迫做奴工;非法洗脑数次,最长一个半月,搞得生意做不成,儿子无法照顾。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一九九九年十月到北京上访,陈晓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市看守所关押期间,强迫戴着死人犯戴过的枷锁,就是手脚连在一起,直不了腰,受尽折磨。陈晓也被多次关禁闭,第一次关禁闭时正是九九年十二月份,寒风刺骨,陈晓被逼穿单衣光脚丫睡石板,每到深夜才给一张薄得如纸的烂被单裹身。还连续罚二十一天不许洗澡。一次陈晓因为炼功被关禁闭,禁闭十天之后放出来罚走球场。一连走了三天三夜恶警还不让停下来。

二零零二年五月,“610”闯进我家,绑架陈晓丈夫林鸿滨。那天,我女婿是双手戴着手铐,抱着一岁的儿子被押上警车的。当时,我女儿陈晓也被一同上门的警察打断了手臂,推上警车押走。后来“610”发觉陈晓手伤的很重时,他们怕承担责任,直接把她送到人民医院就不管了,我们自己花了四千元医药费。

二零零三年四月,陈晓上街贴传单,被治安队员绑架,当场打得面部都变形了,又被非法劳教三年,当时,她儿子只有二岁。

(四)我女婿所遭受的迫害:

我女婿林鸿滨曾被枉判两次,一共被非法关押八年。

一九九九年十月因上京上访,林鸿滨被非法劳教二年,并被强迫做奴工。

二零零二年五月,因挂法轮功真相横幅,林鸿滨被枉判劳改六年,关在广西黎塘监狱,受尽迫害。林鸿滨被捕之时,正在家中和儿子一起。北海市海城区的警察都来了,有五、六辆警车包围他家。把林鸿滨戴上手铐,他还抱着儿子,被带上警车,到了派出所后仍一直戴着手铐抱着儿子被逼供,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十点,历时十多个小时,直至家中来人才把儿子接回。在这期间遭到毒打,父子俩没有获得任何食物,而且没有一丁点儿对幼儿的人道照顾,儿子的屎尿就拉在爸爸的身上。孩子抱回家后很长一段时间见到大人就害怕。

(五)我家遭受的其它迫害

二零零二年,我的母亲也在迫害中不幸离世。在二零零二年一天中午,“610”闯进我家绑架我妻谭泽桢时,在万分惊恐中,我的母亲不幸摔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卧床不起,不久就离开人世。

迫害给整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有十六年来全家人长期所遭受的极大的精神上的伤害,几乎要把我、把我们整个家庭整垮。

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晚,市“610”、公安局、广电局一伙十多人非法闯入我家,强行拆除我们请人安装的新唐人电视台的卫星接收器。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功以来,每当有什么“大事”,或敏感日子,“610”都会来所谓“关照”我家,通知我人不要外出,不能做什么事情,居委会领导也亲自登门问这问那,叮咛一番,就连新年贴什么对联都悄悄来察看。有一年,发现内容不合他们心意,就在晚上派人爬上阳台将春联撕掉。“610”、国保、公安绑架法轮功学员,结伙闯宅抄家都极少穿制服,也不出示任何证件。亲人被绑架之后,都是我们自己去打听其下落的,至于拘留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极少接到,或过后由他们口头通知,搞得我们真是心无宁时,家无宁日。

以上是我和我家人所遭受的迫害,而这场迫害的元凶就是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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