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百姓米的古代清官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一)不吃百姓米的古代清官

南北朝时期的刘怀慰在他父亲死后,抚养成为孤儿的弟弟妹妹,侍奉成为寡妇的叔母,都有恩义。

南朝齐建立后,任命刘怀慰为齐郡太守。刘怀慰到了郡里,修建城郭,安定居民,开垦荒废的田地二百顷。他不接收送礼。有百姓送给他一斛新米,请他尝尝新米,刘怀慰就拿出自己所吃的麦子做的饭,给送米的人看,说:“早上吃完饭,还有剩余的食物,不需要劳烦您这样(送米)。”因而写了《廉吏论》来表达他的意向。太祖皇帝听说了,亲手写圣旨褒赏他。

刘怀慰去世后,明帝即位,对大臣徐孝嗣说:“刘怀慰若在,朝廷就不用担忧没有清吏了。”

(二)简洁的清官 使皇帝叹息

南北朝的南朝齐的孔琇之,曾担任临海太守,在任时清廉简约,卸任还京,献干姜二十斤。世祖皇帝嫌少,后来知道孔琇之的清廉,于是叹息。

(《南齐书 卷五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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