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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私了”隐藏的罪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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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接上文)

六、恶警给参与迫害的犯人们开会统一口径:他是自然死亡

许基善
许基善

许基善,男,四十一岁,朝鲜族人,黑龙江省大庆石化总厂建设公司筑炉公司原机修厂土木车间职工,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被强制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下岗。许基善性格内向,为人老实。二零零四年三月只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关在大庆龙凤看守所迫害,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大庆红卫星监狱七监区进一步迫害。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七监区十二分监区监舍楼下,恶警张德志(指导员)勾结犯人李连才等逼迫许基善写“五书”,许基善不写,就强迫他在大厅里站了七天七夜,还不让合眼睡觉,后来腿肿了,站不住,他们就把许基善用绳子捆绑到上下铺的梯子上。后半夜往许基善身上浇凉水,棉衣棉裤都被浇透,许基善大喊:“救命!”经过八天九夜,许双腿肿胀,身体非常虚弱。“包夹”犯人对他举手就打,抬脚就踹,使他受尽折磨和煎熬。

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九点,犯人“主任”李连才叫坐班犯人从北铺东头抽掉两块铺板子绑成十字架,说:“给许基善洗脑用。”犯人王明龙找来绳子,一切准备好后,犯人郭立阳、王明龙、吴红岩、周小斐把许基善从学习室叫出来。九点之前犯人王明龙叫“学习室”的全体犯人到厕所方便,并说:“要是不去的话,头午就别去了。”许基善也要去,犯人王明龙说:“你别去了,一会你去。”等众人陆陆 续续回到学习室之后,他们就把许基善叫了出去,这时他们把学习室的门,外间门全部都上锁,外间门是犯人宋玉龙看着上锁,不准出入,“学习室”的门是包夹人员看的,内有十多名犯人,一名大法弟子赵玉安,但被严控,同其他犯人一同被锁在里面,并告诉犯人王光跃,翟富刚等人看住,其余的包夹人员全都去参与迫害许基善。

酷刑演示:浇凉水
酷刑演示:浇凉水

恶徒们将许基善的衣服扒光,并捆绑在用铺板绑好的十字架上,把嘴堵上,抬进厕所平放在地上,头冲北脚冲南,厕所内东北角有一条4寸粗的上水管,离地面约1米六、七处焊了一个放水头水门,接有三、四米长四寸粗的黑暖管,他们就用这个一水管往许基善的头部、身上浇水。从上午九点钟一直浇到下午一点钟,四个小时不停的向许基善身上猛哧凉水,许基善颤抖着、呼吸困难、疼痛难忍,痛苦中他将嘴唇咬破,并大喊:“救命!”

在这段时间里恶警张德志在九点多钟、十一点多钟、十二点多钟几次到厕所看许基善,许没反应,就连午饭都没让吃。李连才说:“给你机会你不要,现在不给机会了。”

下午一点钟,犯人王安辉神色紧张的到管教室找张德志,这时许已被抬到大厅放到离厕所三、四米处。“学习室”锁已开,把打扫厕所的犯人杨清华叫出来打扫厕所。 犯人郭立阳、王安辉、杨清华在大厅给全身赤裸的许基善穿内衣,此时的许基善已经耷拉头,面色非常难看,他们试图架着让许基善站起来,可站不起来,已摸不到呼吸、心跳,就这样还有人说许基善装死。

犯人卜充在许的鼻子处用手试了一下,确认无呼吸后,告诉人把许抬到铺上,卜充、李连才、王安辉、郭 立阳对许做胸压呼吸。这时大法弟子赵玉安从学习室出来试图靠近许基善,被主任(实际上就是牢头狱霸)李连才、卜充、包夹法轮功的犯人阻止。李连才、卜充怒喝说:“是谁开的门没锁叫他出来了?”卜充进到“学习室”直接责问有关犯人,并出去亲自把门锁好,此时已是1点多钟。

恶警张德志站在外监门 的台阶上与犯人闲谈之后,再次进入监舍,告诉犯人将许基善送往医院。之后李连才、卜充叫所有法轮功包夹犯人及坐班有关参与者到一起开会讲:许基善洗澡时自然死亡,不许乱讲乱说,统一口径,对在监的大法弟子赵玉安要严加控制,不许与他人讲话,不许与别人接触,也不许别人靠近。恶警妄图掩盖迫害致死许基善的真相,下午两点钟左右,许基善被从医院抬回,放到铺上换好衣服之后送走。

整个过程中,“学习室”的门对着厕所的门,从门缝能看到许基善的下半身躺在地上,大约四个小时一直这样躺着。主谋:恶警张德志,主凶:李连才、郭立阳、王安辉、卜充,帮凶:周小斐、吴红岩、姚海乐、王明龙(找绳子)、宋玉龙(死牢监),还有些在场的知情者十七、八个犯人。

现场看到,死者口中、鼻腔内发现有血块,嘴角全都咬坏了。大法弟子许基善是被活活的虐杀的!

七、死者浑身是伤,双目圆睁,警方却伪造疾病 “死亡说明书”

姜勇
姜勇

姜勇,男,四十六岁,家住长春市幸福乡光明村十社,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在支队长王立文的带领下,跟踪绑架了姜勇。他们使出浑身解数对姜勇大打出手,老虎凳、上大挂、长时间电棍电击、手指钉竹签、灌辣椒水、塑料袋套头窒息等酷刑,无所不用,姜勇多次被折磨昏死过去。姜勇被连续施用酷刑八天后,生命垂危,邪恶之徒拒不放人,于四月二十一日将他拉到省劳改医院关了三十多天。

五月二十六日,姜勇被转到长春铁北看守所关押,继续受到不法之徒的疯狂迫害,铁北看守所唆使刑事犯、杀人犯、吸毒犯对姜勇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摧残,使他分分秒秒都在痛苦中度过,时时刻刻受到死亡的威胁。姜勇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和指使,坚决抵制对他的迫害,绝食抗争,身体状况极度恶化。家属得知他的消息,因牵挂其生死安危,多次到看守所要求见人,但均被强硬无理拒绝。

二零零四年七月四日晚八点,铁北看守所通知家属,称姜勇“因突发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并编造了“死亡说明书”。家属见到姜勇遗体时,见颈部有深红色勒痕,前胸后背多处青紫,双目圆睁,翻动遗体时口溢血液,肛门垫着卫生纸。在经历了绝食、野蛮灌食和酷刑迫害后,身材健壮的姜勇已骨瘦如柴。当家属想拍几张照片时,被在场的四十多名恶警野蛮制止,他们夺下相机并殴打了家人。

家人难抑内心的悲愤,严辞指出:口中溢血是内伤,这是最基本的常识;颈有勒痕,身体青紫是外伤,已不容置疑;肛门部位垫卫生纸,并且不让拍照,看守所说是突发病死亡,倘若心里没鬼、那么拍照害怕什么?!第二天,家属再见到姜勇遗体时,口内溢血已被处理掉,前胸处有一大片皮肤被漂白过,呈现不正常的青白色,双目已合上,眼皮青紫, 停尸间内摆着酒精、药用棉等药用品,现场已经被破坏,这完全暴露了国保支队和铁北看守所企图毁掉罪证,掩盖罪行,推脱罪责的目的。

铁北看守所当时就想把遗体火化,遭家属严词拒绝,家属强烈要求查明死因,严惩凶手。铁北看守所见家人态度坚决,谎称“姜勇来时就已生命垂危,我们不了解情况”,国保支队却称“我们没责任,是铁北看守所的事”,二者互相推诿。

因姜勇家属坚决不同意将遗体火化,姜勇遗体一直保存在长春市尸检中心。

期间,有人曾指使黑社会的人到姜勇家中,想以“十万元钱私了此事”,被家人正义拒绝。近日,家人要求见遗体,被铁北看守所赵所长和吴秘书长以种种理由搪塞过去,同时告知家人“如想查明死因,必须尸检”,真是罪犯干完坏事又要充当法官,其真实目的是想毁掉证据。

八、凶手们怕被清算,绑架了执意要控告杀人凶手的受害者家属

王贵明
王贵明

王贵明,男,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下午,正在通化市的大街上卖烤地瓜,一个叫孙淑芹的妇女主动来搭讪,她是新站派出所雇的“协警”。当从闲谈中确定了王贵明的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后,她立即报警,随后蜂拥而至的警察将王贵明绑架。

经过了在新站派出所连续七小时的审讯和折磨后,经过了在长流看守所十多天的野蛮灌食后,二月二十七日,极度虚弱的王贵明被新站派出所多名警察押送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去执行为期二年的劳动教养处罚。三日后,二月二十九日晚,王贵明在朝阳沟劳教所死亡,劳教所称是自杀。

三 月三日早八点,王贵明的妻子韩凤霞带着十七岁的女儿与几位亲属及一位律师来到朝阳沟劳教所。五个小时后,在数十名警察的包围下,亲属们才看到了王贵明的遗体。遗体上有两种伤非常刺目:一种是在头部、胸部、腹部、尾骨和肛门等处,都有烧焦的紫色伤痕,显然这是电击所致;另一种是头部有两处未缝合的大口子,约 十公分长,劳教所称这是撞暖气片自杀时留下的。可是,颅骨毫无损伤、连血肿也没有,伤口创面非常整齐,有渗出的血珠,这更象是死后用刀割出的!受害方一再强烈要求见到出事当晚值班的警察,劳教所领导始终不说出相关人员的名字,如此遮掩更让人怀疑其中必有蹊跷。

面对种种疑点,受害者家属和律师都决心要查明真相,让行凶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可作为执法者的劳教所的警察们,拒不回答受害方的疑问,却操起黑社会式的腔调,要“私了”。他们很快改变了先前分担丧葬费的说法,答应赔偿受害者家属五万元;当发现对方仍不放弃追查真相,就又升到了十万,但必须同意他们的“安排”;后来“价格”加到了三十万!如此谈判进行了多次,但一方是讨要公道,另一方却一味回避质疑,掩盖真相,自然没有结果。

目前,只要韩凤霞不同意,王贵明的遗体就不能火化。因为王贵明冤死一案已由韩凤霞起诉至长春市城郊区检察院,已被立案调查。这成了朝阳沟劳教所内一些人的“心病”,该案件的涉案人员,朝阳沟劳教所所长、管理科长、教育科长、所内医生、看管王贵明的队长、管教,还有所谓看护王贵明的犯人,为掩盖和逃避起见最希望王贵明的遗体尽快火化,也就是焚尸灭迹!

由此推之,随后的恶行并不出意料,只是同样令人发指,同样黑幕重重。三月十四日,通化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以“家属闹事”为名要 逮捕韩凤霞。得到消息后,韩凤霞携女儿逃难他乡。四月十五日,逃难在长春的韩凤霞与女儿突然遭到长春市全安派出所警察的绑架。随后,女儿被赶回通化,韩凤霞就此失踪。既然王贵明案件的原告没了音信,那么以该案为心病者可以放松一下了。

九、妻子被迫害致死,丈夫讨公道被“自杀”

吴虹、王晓方夫妇
吴虹、王晓方夫妇

吴虹,女,山东省蓬莱人,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抓捕后关押在洗脑班,六月六日上午在被西关路派出所(户口所在地)人员接出送往看守所后,不到中午就因头颅粉碎性骨折被送至县医院抢救,六月九日因抢救无效,逝世于蓬莱市人民医院(当地人简称县医院)。恶党不法人员曾想以“意外事故”定性,给予家属一定补偿私了此事,但很快又推翻了这个结论,想以“自杀”定性。洗脑班以李杰峰(法人)为首的相关人员及蓬莱610是吴虹被迫害致死的直接凶手。

王晓方为妻子吴虹之死向610讨公道,却在天安门广场被劫持到宾馆,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北京离奇死亡。警察称从宾馆八层楼跳下而死。此说疑点重重。一个正在为被迫害致死的妻子讨公道的人怎么会自杀呢?

十、欺骗受害者家人未得逞,书记出面要“私了”

曹慧琴,女,六十多岁,甘肃省嘉峪关市四零四厂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被四零四厂迫害致死。尸体停放在四零四厂太平间。恶警声称,八日晚上九点四十五分人还活着,十五分钟后去看人已上吊。尸检结果:面目安详,脖子有勒痕,身上有针眼,背部发青。

曹慧琴的家人说:她不可能自杀。如果真是上吊自杀,面目不可能是安详的,舌头应该是吐出来的,而曹桂琴老人的舌头很正常。而且又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撕了床单,拧成绳子,再把绳子拴到房顶到咽气,十五分钟内完成,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如果自杀的解释不成立,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被打死后,杀人凶手伪造自杀现场。

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二分厂书记找到曹慧琴的家人说要私了,默认他们做错了,说赔点钱,先把人火化了,墓地他们出钱买。曹慧琴的家人说一定要有个说法。

十一、假道义,真恶魔

王雪梅
王雪梅

王雪梅,女, 四十六岁。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中午,大杨树镇公安局局长侯清杰伙同交警队队长高金辉动用了五六台警车将王雪梅家经营的商店门堵住,暴力绑架王雪梅,并抢走家中的电脑等私人财物,当晚把王雪梅劫持到阿里河看守所非法关押。

王雪梅被非法关押期间,其家人曾要求会见被阿里河看守所以各种借口拒绝。阿里河看守所伙同专案组以各种借口拒绝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看望,谎称:“没有主管局长批条,任何人不准看”;“没判呢,不能看”;对已判的家属就说“有一个人上诉,其他家属都不能看”。其实是怕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消息泄露。曾参与迫害的警察说:我也可怜他们,我都看不下眼了(指法轮功学员遭到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王雪梅被迫害死在阿里河看守所。阿里河看守所拿出了所谓的录像片给家里人看,谎称王雪梅是病死的,后来该录像片被自称是呼伦贝尔盟公安局来的人拿走。王雪梅死时身体头部、肋部、腿部都有伤。

鄂伦春自治旗迫害大法弟子的公安局长于世春找到王雪梅的丈夫说:人死了私了,钱太多公安局拿不出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我们这也是出于道义才给钱的。起初恶警说是给七万元钱,王雪梅家人不同意。因王雪梅遗留下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无人照看,上学需要钱。最终同意给十万元钱,并让王雪梅的丈夫在一张纸上签了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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