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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张国珍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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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一天,在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的小菜市场,法轮功学员张国珍和女儿一起买鸡蛋,女儿惊奇的发现妈妈竟挑有破损的鸡蛋拿。

女儿诧异地问:“买东西一样花钱,谁不挑好的拿呢?”张国珍却慈祥地对女儿说:“做点买卖不容易,一会我们回家就吃,不碍事的。”

就这样一个处处为别人考虑的人,二零一五年三月底,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功“真、善、忍”的宇宙特性,被中共阜蒙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两个月。

张国珍女士,年近六十岁,修炼法轮大法后,糖尿病、腰椎间盘脱出症状都不治而愈。老人知恩图报,严格践行“真、善、忍”法理,努力做个好人。上面讲的买鸡蛋是她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小小例子,早在二零零八年,张国珍曾被非法劳教,遭受拳打脚踢、上大挂等酷刑,她的老邻居气愤地说:“阜新县就这一个好人,还被他们抓走了!”

是啊,中共在过去的十几年,就是惧怕按照“真、善、忍”修炼的好人。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下午,阜蒙县城西派出所警察再次将张国珍女士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底,张国珍女士被阜蒙县检察院公诉科张铁刚等人非法起诉到阜蒙县法院。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张国珍女士被阜蒙县法院非法庭审。北京律师韩志广为张国珍女士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二零一五年三月底,阜蒙县法院无视法律,下达判决书,对张国珍非法判刑三年零两个月。目前,张国珍已通过律师上诉到中法。

非法庭审主要责任人:
审判长 张义 13019873687
审判员 李博 13514180359
代理审判员 吕铁哲
书记员 杨爽
检察员 张铁刚 13464825791 (阜蒙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张哲 18740176424 (阜蒙县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证人 吕忠宇 (金久烤肉店工作人员)
非法抓捕主要责任人
侯喜为 警长 阜蒙县城西派出所 13841859073     张国珍案办案人员
曹晓光 所长 阜蒙县城西派出所 13941869766
教导员 王龙 阜蒙县城西派出所 13464886666
刘大巍 副所长 阜蒙县城西派出所 1390418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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