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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贤英老人被四川泸州法院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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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 高贤英老人,今年七十二岁。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下午,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的黄超等人到她家,递达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的判决书,同时法轮功学员罗玲蓉被非法判刑三年。

善良的高贤英老人慈祥对他们说:“请你们一定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现在众多人在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你们还在干迫害法轮功的事,我真为你们着急!不要再干了,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了。”三人默不作声,急急离去。

此次判决的日期是六月一日,送达是六月九日,审判长徐翻翻,代理审判员孙华、康泸,书记员马结。

七十二岁的高贤英,现为城镇居民。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她遭受到严重迫害,被监视、跟踪,被剥夺养老金,被迫流离失所,亲朋好友被株连,多次被非法判刑等。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后,虽“保外”在家,却遭国保、公安骚扰不断,江阳区国安经常电话要挟其子女“配合”迫害,让他们逼迫母亲去国保“问情况”、“签字”等,公检法司人员、社区人员一会儿上门这样、一会儿上门那样的骚扰,甚至开庭日,公检法司、政府、社区,大队人马前来绑架高贤英上法庭,惊扰了整个生活小区。高贤英的家没有安全感,儿子孙子一家几代长期处于紧张、恐惧中。

罗玲蓉,六十二岁。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农村妇女,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洗脑迫害,长达三年,才回到家中,家早已破败不堪。

此次,罗玲蓉再遭迫害,在狱中被非法关押已长达一年,丈夫病重卧床不起不能回家照顾。三个儿女每天从老远的地方来老家轮流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而他们个个都是家中有老有小的,要照顾家庭、孩子,又要照顾年迈的父亲;又由于不能正常打工谋生,经济也发生了困难。他们都很累、很累,心累、身体累,都快撑不住了。

事件回放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晚,高贤英、孙忠秀与罗玲蓉被泸州茜草派出所绑架。高贤英当晚回家,孙忠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回家,而罗玲蓉的家属被传唤到江阳区国保,签了(非法)逮捕证,之后,罗玲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纳溪看守所,时间已长达一年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江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曹江企图将高贤英投进看守所,因看守所拒收,高贤英得以“取保”在家。

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上午九时半,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高贤英、罗玲蓉非法庭审。庭审中,法庭压制当事人,庭审仓促走过场,高贤英、罗玲蓉二位当事人没有自我辩护的机会。高贤英的亲属受限仅三人参加旁听,罗玲蓉的家属子女被拒之门外,一个也没能进场。

非法庭审半年后,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泸州江阳区法院下达非法判决。

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多次冤判法轮功学员,执法违法人员如下:

1、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黄朝珍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冤判五年。
审判长康泸;江阳区法院刑庭办案人:蒋相立

2、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杨太英被冤判四年半,李延钧被冤判四年。
审判长:徐翻翻; 代理审判长:孙华、 康泸;书记员马结

3,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唐明海被冤判四年。
审判长:孙华;代理审判长: 康泸

4、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高贤英被冤判三年半,罗玲蓉被冤判三年。
审判长:徐翻翻; 代理审判员:孙华、 康泸;书记员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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