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李广军陷冤狱四年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我叫李广军,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与妻子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晚被吉林市昌邑区莲花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绑架。

派出所副所长关鹏指着抄来的东西说:“这是你家的吧?”我说:“我们夫妻二人未在家,我不承认这些东西是我们的。”关鹏说:“你是不是认为不承认就不能判你,现在对你们可以零口供判,承不承认没关系。”当晚又问了其它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我当时在查抄的一百多元真相币的清单上签了名(过后后悔,这成了过后恶党对我非法判刑的所谓证据)。他们警察还说这回抄家东西最多了。

到了早上,警察把我、我妻子、我大姨子、二姨子都送到了吉林市看守所。我到看守所后绝食、绝水,抗议对我的非法抓捕,要求立即释放。第五天,看守所开始给我灌食,十个人左右把我按住,拿针管抽苞米面糊再用胶皮管插入鼻子,一天灌两次,灌了两天后,我鼻孔全插肿了并流出血来。狱医、管教沈锐有点害怕了。之后沈锐让我被关押的那个监室里的所有犯人跟我受株连“上座”(每天长时间盘腿坐在铺上)。后来有些犯人劝说我吃饭,大家少受罪,并且与女监那边取得联系,给我妻子送些水果,并打听她的消息,我动心了,开始吃饭了。

后来在一中队关了不到四个月又转到三中队三零二监室,每天早上五点半开始干活“缠线圈”(电路板上用的)干到晚上八点半。看守所早上晚上都是苞米面发糕,中午是大米粥,卖的饭菜都很贵,我被关押一年瘦了七十多斤,再加上衣服单薄,全身浮肿,走路十分困难。

二零一一年八月份吉林市昌邑法院对我进行非法开庭,并未通知家属,也没找律师。我被非法宣判四年徒刑,我未签字,并于十日内向中级法院上诉,后被驳回,我也没签字。

由于身体太虚弱,监室里的犯人头头看我干不动活向管教反映,要尽快把我送监狱去。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我被送到公主岭监狱,当时我连被褥都拿不动,走一会儿歇一会儿。到监狱入监队后,干事李威告诉犯人的组长(也是犯人)让他们逼我写“五书”,当天遭到马文龙、孙为民二人的殴打(此二人多次殴打大法弟子郑立军等人),不久二人皆遭到报应因贪污犯人的钱被关押小号。

监狱早六点到晚六点出工,管教多数对大法弟子都关照一些,因为他们很多都明白真相。到二零一四年四月份之后换上了王建业当中队长,他年轻想有政绩,多次找到我逼我完成生产任务,我多次讲明身体状况不好,但无济于事,他也逼其他大法弟子干活并说再干不完押严管。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检查我行李叠的不合格,对我进行殴打,脸部多次嘴巴子并被罚站。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我获得自由回到家中,我妻子早我一年回家,也吃了不少苦,妻子不想再担惊受怕,想过安稳的生活,被迫害得放弃修炼并经常劝我放弃。我多次找单位领导要回来上班,他们说:“你得保证不炼法轮功才能上班。”我说:“不炼法轮功我就差点残废了,二零一零年我曾经摔伤,造成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后又在监狱关了四年,走路都费劲,是大法救了我。我怎么能不炼呢!”

现在我妻子和我提出离婚说和我过没有前途。这就是当今中国大陆所谓人权最好时期,把一个幸福的家庭逼入绝境,把我一个认真工作二十年的员工拒之门外,不让上班,把贤惠善良的妻子变成冷漠的人,迫害把我逼的走投无路,是好心的同修们多次帮助和鼓励我,使我重新振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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