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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骆金根、黄涛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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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骆金根和黄涛于五月十八日分别向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遭非法劳教 北京骆金根老人控告首恶江泽民

北京朝阳区七旬老人骆金根,就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对众多法轮功学员犯下了侵犯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众多罪行,并导致他本人多次被非法拘留、劳教,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向最高检察院申请对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以下是七十三岁的骆金根在诉讼状中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萎缩性胃炎(A型)、十二指肠溃疡胃竇炎,喝一口水都腹胀,不能进食 ,求医无果,整天无精打采,十分痛苦。一九九三年五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短短十几天时间,就出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至今一直身体健康,没有再吃过药,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不顾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的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被警察劫持到朝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月。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到二零零四年十月份,我又被非法劳教二年。从劳教所回来以后,当地社区街道、610还经常对我进行骚扰,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

综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江泽民利用中共的权力,利用国家的权力、政治、经济、军事、政法、宣传、外交等,利用法律之外的非法组织“610”疯狂迫害法轮功,导致近一亿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上的崩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乱和黑暗。

北京法轮功学员黄涛控告首恶江泽民

北京朝阳区居民黄涛,就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犯下剥夺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剥夺公民财产罪、非法拘禁罪等严重罪行,并导致他本人被非法拘留、劳教,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向最高检察院申请对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以下是四十四岁的黄涛在诉讼状中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之后健康状况改善明显,按照法轮功的“真善忍”的做人标准要求自己的言行,在所在单位和邻里之间都受到好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不顾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我在去天安门和平请愿的路上,被警察绑架,劫持到朝阳区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从看守所出来后,当地社区街道、派出所人员多次对我进行干扰,严重影响了我的个人生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我刚下班回家休息,当地派出所警察就闯入我家非法搜查,并把我非法关押至朝阳区看守所,后将我非法劳教二年。从劳教所出狱后,当地“610”、社区街道人员还经常对我进行骚扰,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疯狂迫害法轮功,导致近一亿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会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混乱、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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