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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迫害致命危 陈继荣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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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按: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五十四岁的陈继荣女士,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十余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绑架到劳教所,遭受种种酷刑折磨,多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近日,陈继荣女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发起迫害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并已收到最高检察院签收回执。

陈继荣女士在控告书中写道:我本人曾病魔缠身,通过修炼法轮功,疾病全消。一九九九年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因为我不放弃信仰,遭受绑架、抄家、非法拘留、罚款(一万余元)、送洗脑班、劳教迫害,曾十余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绑架到抚顺市教养院,被灌食中加入不明药物,导致身体每况愈下,经历罚“飞”、 电棍电、烟烧鼻孔、针扎十指、头朝下倒挂,肋骨踢折等等酷刑折磨,每一次都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才送回家。

我第三次被送回家时已经小脑萎缩,下肢瘫痪,不能说话。即使这样,恶警们也没有停止对我和我家人的恐吓、骚扰。我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曾被清原县腰站村派出所无故抓走,刑讯逼供,上老虎凳酷刑,逼他“ 交代”自己根本不知道的事,左肋被打坏,还非法拘留十五天。警察的多次绑架、抄家给丈夫和两个孩子心灵蒙上了恐怖的阴影。

陈继荣女士在控告书中请求最高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尽快将被控告人江泽民抓捕归案。提起公诉,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以下摘录的是陈继荣女士控告的部分事实:

法轮大法给我第二次生命

我家住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腰站村,我和两个女儿身体都不好,经常闹病。以前我患有心脏病,经常头痛、头晕、全身无力、脖子发硬。头不能转,要想回头看看,得整个身体都跟着转才能看到。走路不能走快,走急了心就像要蹦出来似的,上气不接下气。后来就瘫痪在炕上,翻身都得别人给翻。大小便在炕上,生活不能自理。

一九九六年的一天,一位亲戚到我家串门,一看我病成这样,就说:“你炼法轮功吧!”从此我开始学炼法轮功。当我炼到第十二天的时候,我就能下地了。那天我起的很早,悄悄在厨房做饭。丈夫喊:“ 你干啥呢?”我说:“我好了,能做饭了”。丈夫和我都高兴得哭了,他说:“是大法救了你呀!”我说:“是啊!谢谢李老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从此以后,我的两个女儿也开始学法轮功了,不但身体好,而且学习成绩也非常好。

进京上访遭绑架、拘留、送洗脑班、罚款一万余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发动对法轮功的镇压,我为说句真心话,用我亲身的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依法进京上访,半路被劫回,绑架到抚顺市清原县公安局的汽车库里。放回家后,经常被骚扰、监视。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江泽民非法把法轮功定为×教,我带着两个女儿进京上访被绑架。当时小女儿只有六岁,大女儿十岁。警察一路对我们边打边骂,把我和俩个孩子关到铁笼子里。

回当地后,清原县南八家乡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邵永林和派出所警察鲍小东来接我们。最后把我们拉回清原县公安局政保科,时任国保大队队长阮力审问我,邵永林找到我妹妹强行要了八百元钱,才把孩子送回家。

我被送到清原大沙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送到清原南八家乡政府洗脑班。县公安局的警察以怕我从拘留所到洗脑班的路上跑了为理由,强迫家属交一千五百元抵押,没开条、没任何字据。南八家洗脑班由邵永林、姜德纯、张茂余负责。我丈夫担心我被教养,请邵永林吃饭,到他家送礼,替写保证书,交抵押金和罚款一万多元,才把我放回家。我在洗脑班呆了十天,他们让我交五百元伙食费。

在抚顺教养院遭罚“飞”、 电棍电、烟烧鼻孔、针扎十指、木板打、头朝下倒挂等酷刑 多次迫害致命危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清原县公安局把我和王桂春、刘芹等送抚顺市教养院。我们认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绝食抵制对我们的迫害,被恶警从二层铺拽到地上殴打。后把我、王桂春、刘芹送到抚顺市女子自强学校(抚顺市公安局第一收容所)。在那里五、六个女犯人把我绑起来,揪头发往瓷砖上磕,扇耳光,踢我的头、脸、全身,掐我。

我跟她们讲我学法受益的经过。后来抚顺市政法委书记去了,他说:“江泽民不让炼就不能炼。”我说:“信仰‘真善忍’没有错,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没有错,是大法给我第二次生命。”第二天他们看我不行了,才把我送回来。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清原县南八家乡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邵永林和一姓曲的到我家,让我到镇里谈话,我不去。于是邵永林让姓曲的看着我,十分钟后,邵去清原公安局找来五个人,不容分说抓住我的肩膀从屋里拖到大道上,又抬上警车。他们把我拉到清原洗脑班,两个人把我从一楼拖到四楼。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绝食到第七天,又把我送到抚顺市教养院。

当时江泽民集团给各级政府下指标,逼迫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转化”,“转化率”达到指标才发奖金。因我不放弃信仰,在利益的驱使下,教养院恶警为了逼迫我“转化”,一次又一次的对我进行疯狂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飞”
中共酷刑示意图:“飞”

在我绝食第八天的情况下逼我“ 飞”着(一种体罚,两臂向后使劲往上翘,两腿站直,两脚紧靠,上身向下大幅度弯曲,头夹在两腿中间,两腿与反背的双臂平行),并用电棍电、拳打脚踢、揪头发使劲往地上、墙上磕。恶警们给我灌食,灌浓盐水,白天晚上不让睡觉,让“ 飞”着。打的我大小便失禁,都便到裤子里。

有一次,恶警大队长曾秋燕见我不放弃修炼,找来几个恶徒一齐上来把我摁在地上,有压腿的、有压胳膊的、有坐在我肚子上的、有掐脖子的,她们掐着我的喉咙不让我喘气,并说:“掐死她。”有一个人说:“快松开吧,她不行了。”她们一看真不行了、没气了,有的吓跑了、有的又喊又叫。掐人中我也没醒过来。有人跑去告诉恶警曾秋燕:“陈继荣没气了。”曾秋燕竟然说:“死就死了。”我在地上躺了很长时间也没醒过来,她们把我抬到床上又掐人中,人中都掐烂了还没醒。恶徒们害怕了,都躲开不管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醒过来了,可是不到一小时恶徒们又开始对我进行疯狂折磨。她们把我的手摁在木桌上,用很厚的木板使劲打。我的手被打的肿得很高,像个大馒头,变成黑紫色。一边打一边问:“还炼不炼?”我说:“炼。”她们就继续打,逼我“飞”,用脚踢,踹我脑袋、腿,一直到下班时间,曾秋燕走了才不打了。

一次,恶警大队长吴伟对我大打出手,一个耳光把我打倒在地,一脚又把我踹倒,扇耳光、揪头发使劲往地上、墙上磕,打了一个多小时。恶警石青云(女)端来一盆凉水全都从我的脖子倒进去,又拳打脚踢,并用小铝盆使劲砍我的嘴、脸,打的我脸都变形了,嘴肿的歪歪的,牙、嘴都流血,就连每天和我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都认不出我了。

一天,男警察李义用点燃的大半根香烟烧我的两鼻孔。恶警吴伟、曾秋燕、赵桂芹、周一琳、石青云等指使恶徒们用做针线活的针扎我的十个手指、人中、耳朵、嘴,边扎边问:“还炼不炼?”我说:“炼。”她们就继续掐我的全身,专门掐敏感部位,就连小便都使劲的掐。一天换一个班轮流毒打折磨我。吴伟、曾秋燕等恶警曾多次说:“不转化没你好日子过,你的命还没有一只小鸡值钱,江泽民有令,“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我被调到二班,一早上我和新宾法轮功学员唐铁荣(女,五十一岁)就被恶警指使打手们逼我们“ 飞”。恶徒们疯狂的边骂大法边使劲打我们的脑门、砸后背、用脚使劲踢腿,逼我们放弃修炼,从早打到晚。

打手们摁着唐铁荣的手让她写骂师父、骂大法的话,唐铁荣不写,几个人使劲摁着她的手写了几句,唐铁荣哭了。下半夜三点来钟,唐铁荣想上厕所,可她已起不来,是几个人架出去上的厕所。第二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早上,唐铁荣没能起来吃饭。狱警上班时进班问谁没吃饭,犯人班长说:“陈继荣和唐铁荣。”狱警破口大骂唐铁荣:“你装什么死,你也不吃饭。”有人说:“她已经不行了。”狱警急忙找大队长吴伟,一看唐铁荣已经不会说话了。她们急忙弄车,把唐铁荣背出去,当时唐铁荣的头直往后仰,被送回家后,当天下午就去世了。唐铁荣的家属找教养院,教养院恶警不承认是被打死的,说她是不吃饭饿死的,还找了一个参与迫害唐铁荣的恶徒作假证,把家属骗走了。

第二天,我已经被折磨的起不来了,恶警大队长吴伟说:“不能让她死在教养院里,得让她死家里”。就这样把奄奄一息的我送回家里。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清原县公安局女警李欣等五人到我家,说要到局里谈话,我没去。二十六日他们强行将我绑架到大沙沟拘留所。第二天又把我送到抚顺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

一天早晨,恶警曾秋燕、李义、周一琳、赵挂芹还有二十多个恶徒分两伙打我,一伙打累了换另一伙。她们揪我的头发往墙上、地上、桌子上磕、扇耳光、逼我“飞”。恶警李义使劲踢、踹我全身,用电棍电我脖子、大动脉,曾秋燕也用电棍电我,我被打的昏了过去。当我醒来刚刚睁开眼睛,恶徒刘守静把我脚朝上头朝下挂起来,逼我放弃修炼,从早晨一直打到下午四点警察们下班。

一次恶警大队长曾秋燕说:“对陈继荣还要加大力度,今天把她拿下。”就这样从早上打,打了一上午,我全身被打的没有一块好地方,已站不起来了。下午恶警曾秋燕、赵桂芹还有恶徒刘守静、王淑杰、张玉莲、孙连芝她们把我弄到库房,先扇耳光、揪头发往墙上、地上、桌子上磕;拳打脚踢、踹,又逼我“飞”。我被打得倒在地上,恶徒刘守静使劲踢、踹我。我左侧的肋骨被踢骨折了,整个脸肿的很大,呈黑紫色,脸上、嘴上都是血,两眼肿的啥也看不见了。我被她们折磨的四肢抽搐,身体发凉,走路都得扶着墙走。

还有一次下楼,我扶着楼把手慢慢往下走,有两个警察见我走的慢,就骂:“你装死不快走,我推楼下摔死你!”说完一下把我推下去,我骨碌两下,抓住了楼扶手才没有摔下去。四十三天,天天站墙根不让睡觉,恶警大队长吴伟拿来白色药片(不明药物)掺在饭里,灌食给我吃。我被她们迫害的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恶劣,两眼发直,不能说话、不能行走。最终小脑萎缩、下肢瘫痪(有医院诊断证明)。教养院一看我不行了,把我送回家。我丈夫一看我这样就问:“怎么把人折磨成这样?”恶警吴伟说:“我们今天送回来是想留她一条命,已经仁至义尽了,因为江泽民有令,打死算自杀,我们不负任何责任。”

未修炼的丈夫被绑架、绑老虎凳、群殴、无理拘留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早晨四点多钟,时任腰站派出所所长潘铁生领着五、六个恶警再次闯入我家,因为一名大法学员从腰站派出所的老虎凳上跑了。恶警看我家亮着灯,就到我家要人。把我家翻了个遍,没找到人,就把我不修炼的丈夫给抓走了。到派出所后把我丈夫绑在老虎凳上,六、七人对他拳脚相加,扇耳光象爆豆似的,啪、啪、啪一阵乱打。边打边问:“那个人跑哪去了?”我丈夫被打急了就骂他们,并说:“你们打死我也不知道。”潘铁生一看这样了都没说什么,就断定我丈夫真不知道。潘铁生就对其他人说:“还得去抓人,你们在这看着,别叫他跑了。”就这样我丈夫被绑在老虎凳上一天,最后又送到大沙沟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丈夫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又交了一百五十元钱。回家后不停的咳嗽,左肋被打坏了,一咳就痛的厉害。恶警把我丈夫送进拘留所的荒唐理由是:包庇法轮功罪。

恶警朴明辉等将我迫害致生命垂危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晚上,我和(法轮功学员刘玉新)母亲出去挂条幅,被蹲坑的警察发现了。被劫持到清原镇腰站派出所。以朴明辉为首的警察毒打我和母亲,我被殴打致头痛、迷糊,全身青一块紫一块。进而,朴明辉又将我们强行送入清原县拘留所迫害。

在腰站派出所,警察刑讯逼供,对我大打出手。接着开始灌酒,朴明辉又开始拿电棍电我,头、脸、嘴、脖子、手、胳膊、腿等全身全部电过。又被按在沙发上把外边的衣服全扒开里面只剩一层衣服,把电棍放在左侧乳房上使劲过电,电的直蹦。脑门、头顶被电了很长时间,然后用打火机烧我的脸和下巴。四个人一起打我,脸、头都肿了,牙也出血了。我头又痛、又迷糊,左侧脸肿得老高老高的,左侧下颌骨头高出一块,嘴也张不开了,全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后把我俩送到县看守所,看守所狱警说人都这样了你们还往这送?我们不收。恶警说她们是法轮功你们必须收下,在拘留单上没给母亲填年龄,她年龄大,胳膊又被打骨折了,恶警怕看守所不收才没给她填年龄的。看守所只好收下,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后,生活不能自理,嘴也张不开了,都说不出来话了,自己不能翻身。第六天,我就生命垂危了。母亲冷的牙直打颤,胸口还热的直发烧。

后我和母亲被家人接回家。我回家后,到抚顺四院检查结果是:小脑萎缩、脑震荡、左侧下颌骨结构不清。
……

以上所述,仅是我肉体遭受迫害的一部分,而且远不止此,无形的精神迫害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经过了十六年多的迫害运动,我们所有法轮功学员,及亲朋好友和单位,特别是孩子,直接和间接所承受的痛苦,也是无法想象的。这一切,是江泽民一意孤行、滥用职权发动迫害运动造成的。江泽民所犯的罪恶可谓罄竹难书。只有将江泽民绳之以法,才能根本制止对我、对法轮功的迫害,才能解脱我所有受害亲人的痛苦,才能解脱所有被动参与迫害的人员,才能解脱其他广大被间接拖累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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