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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迫害致死 湖北麻城刘春兰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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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湖北麻城市岐亭镇胡坎塆农民李长茂因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出门二十分就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李长茂的妻子刘春兰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上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以下是刘春兰在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中叙述丈夫被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一意孤行公然发动了对善良的大法弟子的迫害,动用公检法、国安、军警、外交、媒体等一切国家机器,污蔑李洪志师父,抹黑、打压、抓捕大法弟子,还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这是欺天大谎!在江泽民的操控下全国各级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对大法弟子实施江泽民提出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恶毒迫害政策。仅麻城市就有好几个大法学员被迫害致死了,如王华君、李继菊、何行宗、黄建勇、李学春、罗开军等,我丈夫李长茂就是这些被迫害致死的千千万万个无辜的大法学员中的一个。

由于我们是大法的亲身受益者,明白电视上说的全是造谣。我和丈夫就对别人讲事情的真相。丈夫见人就讲,还把真相资料发给别人,告诉人们法轮功的真相。岐亭派出所和上级“610”因此重点盯梢迫害他。

从派出所到看守所,再到劳教所,丈夫都是被这样殴打、折磨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上午,岐亭派出所到我家把老伴李长茂抓去。我去给他送午饭,发现他正在地上跪着,已被警察打得头破血流。警察凶狠地从我手里把碗抢去,砸向老伴。我连忙扑过去护住他,我的手被砸伤了,至今还留着伤痕。老伴说:“我又没做过什么坏事,你们怎么这么打我?”我向他们说好话:“有话好说嘛。”警察又用棍棒毒打他。当天晚上,我去送饭和被子,发现老伴只穿着内衣,外套被人脱了,大冷天被反铐在派出所院子里的树上,冻得瑟瑟发抖。

次日早晨,我再去派出所,发现被子未动,原来老伴被他们审了一夜后送到麻城市第一看守所去了。后来听老伴说,当晚,岐亭派出所审讯他的人要他用手把烧红的炭从火盆里夹出来。太残酷了!

我去探视时,有人说你老伴被打得太惨了,劝我别看。我见到老伴时几乎认不出他了:眼睛肿的严重变形,身上有许多拳头大的包。送给他的钱、吃的东西都被犯人抢去了。

一个多月后,老伴被送往武汉狮子山劳教所劳教。在这个人间地狱里,老伴几乎天天挨打,每天吃的差,还要赶活,动作稍慢一点就挨打。有一次,因为没听清楚,报名报慢了一点,警察就一掌将他推倒在地,以致脚严重受伤。丈夫最怵的是一种叫“铁头功”的酷刑:警察让你面墙而站,后退几步,双手反背在身后,然后身体前倾,用头抵墙。就这样一抵几个小时,头都被抵得凹下去了,天旋地转,浑身难受。丈夫说那种痛苦的滋味终身难忘,每次想起来都不寒而栗!在劳教所丈夫被折磨了五百多天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大帮警察闯到我家,从后面的院墙翻进来,将丈夫用手铐铐住,推搡着上警车。这一次丈夫被送入麻城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家人每探视一次就得被勒索三百元钱,否则丈夫就要挨打。丈夫出看守所时又被警察勒索了一千多元。

丈夫出看守所后,我们发现经常有形迹可疑的人到我家附近转悠,有一天竟然有六个言行举止奇怪的年轻人还跑到我家里来了。

丈夫出门二十分钟就死亡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早晨六点二十分左右,丈夫出门送大法资料,六点四十分左右就有警察来我家报信:丈夫竟然在离家一里多远的地方死了。警察说是车祸。但我们发现:丈夫骑的自行车好好架在土路边上,车没有任何损伤,但车上的大法资料不见了,丈夫脚上的新皮鞋还是好好的,根本不可能是遭遇车祸,丈夫后脑有一个大洞,脸上没有伤,但青得厉害,左手有伤。

更让人疑惑的是:不一会儿,殡葬车竟然不请自到,原来是警察叫来的,他们要把尸体立即送到火葬场火化。整个事件前后不过二十多分钟。

我和家人、亲戚还有很多村民都强烈怀疑是市“610”和警察制造了这起惨案:因为整个事情来的太突然,又太蹊跷,其中有许多破绽!

而且我亲眼见过、听过这些参与迫害者的暴行——在麻城金桥广场,官员和警察曾经活活烧死了白果镇大法学员王华君,导演了又一出“自焚”伪案!麻城市已经被迫害致死了好几个大法学员,如王华君、李继菊、何行宗、黄建勇、李学春、罗开军等。我丈夫是他们重点盯梢迫害的对象,这些恶人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江泽民一手挑起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打击“真善忍”,纵容“假恶暴”,败坏了社会风气,执法犯法、贪污腐败、坑蒙拐骗、黄赌毒黑恶如今十分猖獗,导致天灾人祸增多,使每一个中国人成为受害者。江泽民的罪恶罄竹难书!他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

现在许多大法弟子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正在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但由于有人施压等种种原因,许多邮局拒绝为大法弟子邮寄“刑事控告书”;有的虽办了手续,却将邮政快递给扣留了,或当垃圾扔了;还有的公然现场将大法弟子抓捕了。是谁给了这些人权利?人民的通信权利如何保障?他们怕什么?

江泽民一伙恶人,践踏人权,侵犯了我们的人身自由,干涉了我们的信仰自由,破坏了我的家庭和睦,害死了我的丈夫。根据《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宪法》、《刑法》,他们犯下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危害人类罪、群体灭绝罪、故意杀人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酷刑罪、抢劫罪、非法搜查罪、破坏法律实施罪、滥用职权罪……

请各级领导、检察官、法官等正义人士,本着正义、公理、良知,依法彻查、严惩迫害元凶江泽民;依法彻查、严惩各级“610”办公室的罪恶,还人间正义!还中华正气!还我师父李洪志先生清白!还我家公道!为我丈夫李长茂伸冤,赔偿我家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我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正义之光必将照耀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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