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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桦南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纪实

更新: 201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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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自从1999年7月20日,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十六年中,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桦南县有69名法轮功学员及4名未修炼法轮功的家属遭绑架,40人被冤判,13个家庭同时多人受迫害,被开除公职1人,被勒索现金总数至少在65万元以上。

这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国家公务人员、警察、教师、医生、工人、农民,其中男性法轮功学员21人,女性法轮功学员51人,桦南林业局3人,桦南曙光农场1人:孙喜芹(至今被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刘广有、温洪军、李成、刘春静、刘凤平、宋秀清、王丹、卢美荣、鲍丽梅、刘平、常秀华、顾福荣、马吉顺、张传广、刘青、贾玲、张丽珍、赵永利、于晓红、于小玲、李德真、张春辉、孙玉环、胡秀玲、魏春荣、刘清丽、杨荣兵、刘少生、刘生、杨晓峰、蒙慧芬、李广明、王鸿雁、张晶、张沈平、刘淑池、刘月、付清福、杨运涛、邱秀梅、刘淑华、邹文华、关凤琴、许彦喆、郎喜芹、王立新、安凤艳、张瑞玲、魏春丽、段秉贤、周文明、刘淑贤、张友金、闫喜发、左桂娟、纪晓东、孙宇霞、尹凤华、宋兰芬、李士平、魏春雨、张娟、周钦凤、吕光波、王振(离世)、于淑兰(离世)。还有在高压下放弃信仰的杨玉波、宋桂春、王金艳、杨玉华四人。

一、被非法判刑8人

◇刘广有,男,1958年8月出生,医生,遭非法判刑3次,女儿刘月为保护父亲,被判劳教2年,遭勒索现金及经济损失达13万元左右。

2005年7月25日,刘广有外出进药, 20岁的长女刘月在家料理家务,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军、陈玉君、黄××等一伙突然闯进,谎称是物价局查假药的,未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在室内到处乱翻,搜出了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女儿刘月为保护父亲免遭迫害,说自己炼法轮功,遂被警察绑架到桦南县看守所。警察明知道刘月不修炼,还要勒索家人拿一万三千元钱赎人,因家人无力交纳,公安局国保大队出于报复就捏造材料,非法劳教刘月两年,劫持到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在劳教所关押期间,刘月说自己未修炼法轮功,但劳教所仍逼迫刘月写所谓的“转化书”,关押两个月后才放人。

8月22日,刘广有再遭警察李军等绑架,关押在桦南县看守所4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两年,警察勒索2万多元钱后说监外执行。

刘广有和女儿同时被关押期间,家中只有年仅14岁的小儿子孤独度日,孩子自幼失母,他们一直是爷仨相依为命。刘广有与女儿释放后,父女俩精心培育的八亩地的南韩白菜仔已荒废颗粒未收。这次直接农作物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卫生所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

2008年12月份,刘广有因讲真相再次遭桦南县大八浪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桦南县看守所半个月后,被判劳教1年,没有任何手续。送绥化劳教所因体检身体虚脱拒收。女儿去接时,竟然被桦南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勒索三千元才将刘广有放回。

2012年2月27日在八浪乡讲真相时被八浪乡派出所副所长马长胜、警察卢方舟绑架,并被劫持到桦南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月后非法判刑3年,在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集训队关押3个月后,又劫持到佳木斯连江口监狱非法关押,直到3年刑期满才得以释放。家中价值4万多元的中草药霉烂。房屋坍塌。

◇王振,男, 1942年出生,桦南林业局退休工人;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三年,迫害期间经济损失达3万元左右。妻子刘淑池为保护丈夫被非法劳教。

法轮功学员王振
法轮功学员王振

2005年4月,因恶人构陷,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李军伙同王锦峰到王振家谎称招工,后来原形毕露,乱翻一气,将王振绑架,王振的老伴(未修炼法轮功)因保护丈夫也被绑架到县看守所,后将王振老伴一年,关押在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有病也不给及时用药,病情严重才放回来,关押101天。王振在桦南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75天后,劳教一年半,送入佳木斯劳教所,体检身体不合格拒收才放回。

2009年8月18日,王振等6名法轮功学员在学法时,国保大队陈玉君伙同新建派出所于明涛、刘晓男、司机小刚等闯入室内非法将6人劫持到县公安局,威逼、恐吓说不拿钱就劳教,李绍春和另一个警察去王振家里翻所谓的证据没找到不得将人放回。

2010年7月18日,王振在桦南县畜牧集市发神韵光盘,发到桦南县梨树乡派出所警察朱晶手里,他与同伙不容分说将王振劫持到县公安局,后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在王振突发心脏病没有痊愈期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先是劫持到七台河监狱集训队,三个月后被送入牡丹江监狱;关押期间王振多次被送进医院治疗,直到2011年7月8日保外就医,左眼几近失明、血压200-240,家庭遭到三万元的经济损失。

几年来多次骚扰关押、劳教、判刑,已近70岁的王振老人受到了严重的精神刺激和伤害,几度精神崩溃。于2014年3月18日离世。

◇温洪军,男,1971年7月1日出生,个体经商,遭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四年,多次被骚扰、关押,被勒索现金和掠走的家中物品经济损失大约二万四千元。

法轮功学员温洪军
法轮功学员温洪军

2006年4月份,温洪军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构陷。新建派出所和亲属到家中将打印机一套设备搜走。价值上千元。

2007年1月份,黑龙江省桦南县国保大队长李军,到温洪军饭店拿出国家网监局上网纪录单,说有上明慧网纪录。非法收走电脑一台和上网设备,价值三千元。并将温洪军劫持到国保大队。李军向家属勒索二千元钱后当晚将人放回。

2007年9月30日,桦南镇街里派出所所长和另外两名警察闯到温洪军饭店将他绑架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然后劫持到桦南县看守所。关押二十一天。亲属多方找关系,后在佳木斯市“610”、市国安局、国家网监局、市公安局四个地方盖章、索要人情费八千元才放人。

2008年10月18日,温洪军在厂院墙写法轮大法好时。被开车回养殖场警察安保伟看到当即报警,伙同胜利派出所警察将温洪军绑架到胜利派出所,强行将温洪军身上带的二百多元钱搜走,摩托车也扣在派出所。当晚他被送到县看守所关押,而后判劳教一年半。11月末被劫持到佳木斯送劳教所,劳教所不接收。但桦南公安局国保大队还是不放人,经多方找人花一万多元,于12月25日才将人放回。

2009年6月13日,温洪军在金沙乡五分屯村发放资料时。村书记举报到金沙派出所,被绑架关押在桦南县看守所。而后被中共桦南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先是劫持到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一个月后转到佳木斯监狱。受尽各种酷刑折磨。长时间打飞机、遭受镐把打屁股,镐把打折几天换一个,长期坐小板凳背监规到半夜12点、脱光衣服,用电棍电,用胶皮棒打。

由于温洪军多次遭受关押迫害,长期生活在恐怖高压下的妻子再也承受不下去了,2011年6月在温洪军非法劳教期间妻子被迫与其离婚。

◇李成,男,1977年1月3日出生,个体经营;被劳教两年、非法判刑5年;

法轮功学员李成
法轮功学员李成

2001年去北京上访,被桦南县公安局警察劫持到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个半月,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警察向家属勒索一千元的“伙食”费才放人。

在2005年,国保警察李军利用一人做诱饵说要看法轮功资料,骗取李成的信任,以此作为迫害证据,将李成非法关押,送劳教所因身体残疾拒收,又关进县看守所三个月放出。

2006年,国保大队警察在桦南县新华市场,光天化日之下将李成绑架。过程中用流氓手段折磨,李成身患残疾,警察王锦峰坐在他的身上,压得李成几乎难以喘气,他们拿大水壶往耳朵里灌水,将李成关押后,他们费尽心机的又将李成劳教二年,再次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关押迫害。半个月后由于身体极度虚弱,劳教所拒收退回当地,在桦南县看守所关押,李成绝食反迫害4天后得以释放。

2008年6月27日,李成去闫家镇发真相资料,遭村长构陷,被闫家派出所警察绑架,然后又非法关押到桦南县看守所,四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到七台河监狱861监区。三个多月,又劫持到佳木斯监狱。

二、被非法劳教29人

其中男性法轮功学员 10 人,女性法轮功学员15人,及两名未修炼女性家属。

◇张传广,男、1978年4月出生,桦南林业局人,判劳教一年,曾多次遭当地(林业局)警察骚扰,直接现金损失六千元左右。

法轮功学员张传广
法轮功学员张传广

2009年9月18日,和同修粘真相资料时,八浪乡派出所警察安宝伟路遇,他伙同二村民殴打张传广,裤腰带被抢走,还诬告到胜利派出所,警察姜殿峰等人驱车赶到,当时张传广走脱,一警察掏枪连射,子弹打光,也未打中。一个月后,被桦南县八浪乡派出所警察安宝伟伙同林业局派出所鲁强等绑架到桦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判劳教一年,在关押期间被狱医潘忠强制打药和毒打,绝食后,被强行灌食,家人托关系花六千元左右,保外就医。

◇李德真,男,1963年出生,农民,两次遭非法劳教共4年半,遭多次关押,被勒索现金达六千元以上。

法轮功学员李德真
法轮功学员李德真

2000年7月,李德真和两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前门派出所,后被当地国保警察花二千元钱买出来,然后戴上手铐将三人带回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被关押期间,受到犯人和警察的殴打,关押59天,家人被县“610”人员张可心、薛跃勒索了三千元现金和打了二千元欠条后,才被放回。

2001年7月,李德真第二次去北京,在大街上散发大法真相传单时,被海淀区派出所非法抓捕关进铁笼子里,胳膊被穿进铁环子里,再戴上手铐,这样被关了一天一宿,不让吃饭、喝水、上厕所。后被送进海淀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被铐过地环和被四个大汉殴打,关了27天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劫持到北京大兴劳教所关押。

2004年,李德真又去北京证实大法,在街上被警察翻包遭绑架。关在西直门派出所的地下室里,三天后被当地警察陈玉君和镇政府人员李福贵劫回,包里的一千多元钱,还有手机、手表都被警察李军强行搜走。将李德真直接关入桦南县看守所(1个月),关押期间家里仅有的能维持生存的七亩半地被镇政府给卖了。又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后转到绥化劳教所半年。 妻子经不住中共的迫害被迫离婚。

◇杨晓峰,男,1972年8月出生,劳教3年零3个月。遭中共勒索现金五千元,

法轮功学员杨晓峰
法轮功学员杨晓峰

2000年,杨晓峰去北京上访遭北京顺义派出所警察绑架。被桦南县610和国保大队人员劫回,在桦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月个释放。不久,又被国保科、立新派出所无理由的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二次共勒索了五千元,被迫害的骨瘦如柴才放回。
2001年1月13日,杨晓峰再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
2003年回来后,县公安局副局长卢光和国保科李军,不断的骚扰企图加重迫害,被迫流离失所近三年。

2008年4月8日,杨晓峰遭国保大队流氓警察陷害,非法判1年零3个月劳教,关押在绥化劳教所。关押期间受尽各种酷刑折磨:把香烟点着插进两个鼻孔里、用万伏电棍电、上大挂等。

在桦南县遭警察陈玉君、陈洪辉、于洪军、崔广林的毒打。肋骨骨折三根,一只耳朵打聋。刚结婚一个多月的妻子承受不住警察的多次骚扰被迫离婚。

◇张沈平,女,1965年3月22日出生,被非法劳教两年。

法轮功学员张沈平
法轮功学员张沈平

2011年,张沈平在街上给一位青年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桦南县610主任车传鹏看见,劫持到桦南县公安局企图加重迫害未得逞。

同年,张沈平和妹妹张晶去包头市打工,在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人构陷,2011年6月2日,张沈平与妹妹被包头市610和故阳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包头市第五看守所(28天)。被判两年劳教,关押在包头市第五看守所。

三、被非法关押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22人:

其中男性法轮功学员 7 人,女性法轮功学员 15人:付清福、杨运涛、邱秀梅、刘淑华、邹文华、关凤琴、许彦喆、郎喜芹、王立新、安凤艳、张瑞玲、魏春丽、段秉贤、周文明、刘淑贤、张友金、闫喜发;左桂娟、纪晓东、于淑兰(离世)、孙宇霞、孙喜芹(至今被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还有邹文华的两位未修炼法轮功的亲属。

◇孙喜芹,女,1968年5月出生,桦南县档案局职员。2015年1月25日,孙喜芹在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桦南县八浪乡派出所所长马长胜路遇看到,当即叫来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将孙喜琴绑架当晚送到桦南林业局看守所,数日又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2015年2月5日被中共桦南县检察院非法批捕。2015年7月初移交桦南县法院。

◇孙宇霞,女,1954年出生,桦南县公安局三级警督,已退休。2001年4月30日晚,孙宇霞与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去驼腰子镇金缸村发真相传单,被驼腰子派出所副所长李金光和警察刘常义蹲坑绑架。在桦南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30天,而后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洗脑班,被非法关押18天,勒索现金1800元。参与迫害的人有邓洪彬、李军,主管副局长卢光。2004年4月15日,在大街上偶遇同事国保科长李军,被其翻包绑架,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11天,勒索现金6000元。2004年至2007年期间,单位以孙宇霞修炼法轮功为由,强迫少调一级工资。

◇魏春丽,女,1960年出生,大专学历,桦南县档案局股长。2001年4月30日晚与两名法轮功学员去驼腰子镇金缸村发真相资料,被驼腰子派出所蹲坑警察李金光等人绑架,当晚移交县公安局政保科,次日凌晨被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70多天。被勒索去一枚金戒指,500元钱。参与迫害的有:610副主任刘忠;公安局副局长卢光、政保科科长李军、警察陈玉君。在后几年里,魏春丽先后遭到市公安局、县公安局国保、派出所、“610”的多次骚扰、威胁。2005年12月份,桦南县公安局国保李军伙同佳木斯市公安局的陈万有等人闯进家中非法抄家,勒索家人3000钱。陈万有还对家人说:要过年啦,破财免灾吧。2010年,610新上任的主任车传鹏,不断给魏春丽单位领导打电话、上门骚扰,找谈话,叫写悔过书,直到勒索单位一千元现金才罢休。

◇邹文华,女,1965年2月出生,黑龙江省桦南县气象局应用气象工程师。2000年6月20日,邹文华去北京上访被关押在佳木斯驻京办事处,被桦南县公安局警察李军勒索现金260元,被非法关押在桦南县看守所两个月。县“610”向单位勒索5000元,后来单位从邹文华工资中扣除。在桦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单位扣邹文华两个月工资1500元,出来时看守所所长王军勒索家属500元,说是伙食费。
2003年6月,桦南县“610”副主任薛秀清伙同国保大队长李军向邹文华家属勒索1000元。

2004年,佳木斯铁路公安处警察绑架了邹文华从吉林来串门的亲戚,非法关押七天,理由是身上带着法轮功光盘,又勒索家人2000元现金和500多元伙食费等。
2006年8月,桦南县国保警察李军、王锦锋绑架邹文华的母亲(未修炼法轮功),勒索3000元。

四、被劫持公安局威胁、逼迫、问讯、勒索7人;

被劫持公安局威胁、逼迫、问讯、勒索7人:尹凤华、宋兰芬、李士平、魏春雨、张娟、周钦凤、 吕光波。

◇宋兰芬,女,1934年出生,81岁,原铁西街道居委会主任。2009年8月18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李士平、张娟、段秉贤、王振等在宋兰芬家学法。两点左右,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陈玉君伙同新建派出所于明涛、小刚等多名警察闯入宋兰芬家,把在一起学法的六名法轮功学员一同劫持到公安局。并非法抄家,搜走许多大法书籍,连孙女学习用的复读机都被抄走,在公安局遭威胁、恐吓,审讯,晚上七点多钟被勒索一千元钱才让回家。几天后,宋兰芬老人去公安局要被勒索的一千元钱和家中物品,不但没要回来,还遭陈玉君等警察谩骂、推倒在地,因心脏病复发,才让儿子接回家。

◇周钦凤,女,1962年出生,原桦南林业局第一百货营业员;2005年5月份的一天中午,因在家中放法轮功真相光盘,被人诬告,新建派出所三个警察闯入家中乱翻,什么也没翻到。过了二十天左右,派出所警察王志冶伙同公安局警察再一次闯上门,将周钦凤劫持到公安局问讯,没能得到他们所要的。而后多次骚扰,寻机勒索、迫害周钦凤,都没有得逞。

◇魏春雨,男,1964年2月出生。2012年7月23日,在街上发放神韵光盘被桦南县新建派出所警察刘晓男、孙昌涛和一名司机绑架到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在国保大队,林学栋、曾劲峰、李绍春、陈玉君参与了非法审讯,被林学栋蛮横踢打,非法拘禁五个小时获释。2013年6月3日,魏春雨在街上发真相资料,发到了公安局副局长许长君手中,许长君表面带着微笑,口称法轮功好,谴责共产党,但暗地跟踪叫来警察将魏春雨绑架到公安局,交给国保大队长李晓林,他们非法搜身,没收了一些真相币和真相光盘,被非法拘禁两个小时。

◇吕光波,女,50多岁;2004年陪读期间,国保大队长李军等人多次到家骚扰,找不到本人,就到吕光波的丈夫单位骚扰,逼迫家属拿5000元现金才肯罢休。

五、把迫害好人当工作,为中共卖命的悲惨结局

▼李军,男,57岁,桦南县公安局原国保大队队长,2012年5月12日,在晨炼的时候突然暴死街头。

李军从1999年中共镇压法轮功的运动开始后,到2008年他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在2003年提为队长这促使他更是极力地为江氏流氓集团卖命。经他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百余人次,勒索现金超10万多人民币,几十人被非法劳教。骚扰法轮功学员至少在两千多人次以上。他在八年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三次出车祸,最后是事事不顺,妻离子散、晚景凄凉,虽然他内心深处也有些惶恐不安,但视金钱胜于性命的他抱着侥幸心理,他认为本人只是执行“共产(邪)党政策”,他就拿着江鬼给他的所谓“条文政策”心安理得的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把法轮功学员当成摇钱树肆意勒索。最终落得个暴死街头的下场。

▼陈洪辉,男,40多岁,其接替李军职位当上桦南县国保大队长后,继续迫害法轮功,在任职两年中,他组织人烧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的法像,参与绑架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五人被非法判刑,两人被非法劳教,其他人或被勒索罚款或被拘留。陈洪辉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毒辣,一次在地下室非法审讯法轮功学员李广明时,用点燃的蜡烛狠毒的烧李广明的两条腿,然后将蜡烛油倒在烧伤处,发出很浓的气味。

法轮功学员多次给陈洪辉讲真相, 他都置若罔闻,执迷不悟。就在他遭恶报的前几天,还有法轮功学员劝他不要参与迫害,退出中共邪党,他竟扬言:“这么多年出车也没撞死,都说报应,报应我个试试,我就跟共产党走到底了!”谁知七天后就遂了他的愿:2009年10月31日下午,陈洪辉因私事乘车从桦南县土龙山镇返回桦南的路上,撞到大树上,颅骨粉碎,当场死亡。

▼陈玉君(陈玉军),男,43岁,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十多年来一直追随中共,把迫害好人当工作,与他原来一起工作的国保警察,有的遭到了恶报,有的厌恶了这份恶差,陆续离开国保大队。而陈玉君对很多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的真相都当作耳旁风,充当迫害主先锋,每次绑架法轮功学员他都参与,而且手段恶劣。比如,2008年4月8日,陈玉君假装乘客,让开计程车的法轮功学员杨晓峰把他拉到公安局后,遂与其他警察连打带踹的将杨晓峰拖进公安局,与国保大队副队长陈洪辉、副局长于洪军、崔广林等人对杨晓峰拳打脚踢,陈玉君多次用矿泉水瓶狠命的打杨晓峰的头部,致使杨晓峰肋骨骨折三根,一只耳朵打聋。后杨晓峰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

在绑架杨晓峰的十天后,陈玉君与人发生冲突被捅了三刀。他在住院期间,法轮功学员仍慈悲地给他讲真相。但是他受无神论思想控制,把出现在眼前的事都看作是巧合,继续充当中共打手。后来患上双侧股骨头坏死,妻子也与他离了婚,他仍然没有忏悔的心。2014年4月19日,他骑着刚买回两天的“锻炼自行车”去锻炼,下午两点多钟在桦南县的五一道口,突然连人带车栽到路边的沟里,被人拽出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卢光,男,53岁,原桦南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他一直紧随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骚扰、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致使多人被非法抓捕和劳教。仅2005年前八个月就先后非法抓捕、劳教11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并从中搜刮钱财,捞取政绩。卢光公然在电视上诽谤诬蔑法轮大法。

2006年,卢光被检查出肝坏死,病痛折磨得他生不如死,到北京治疗花了三十多万进行肝移植得以缓解。他虽然从2006年开始不再主管迫害,但他没有任何忏悔的表现,最终上天不再给他赎罪的机会,于2014年6月11日死亡。

▼于明涛,男,49岁,桦南县新建派出所警察,一直追随邪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凡是他管辖之内的法轮功学员大多都被他骚扰过。2012年6月29日,于明涛突然暴病身死。

事隔三天的7月3日,同一派出所的另一警察也突发暴病死亡,年龄也是49岁。当地一公安局长说:你们派出所怎么了?是不是得找人算一算哪?

结语

其实法轮功学员无论遭受多大的冤枉和迫害,他们都是最清醒的,最起码他们知道结果是什么样。最可悲的就是那些参与迫害的所谓执法人员,他们大多受中共无神论灌输,不相信善恶有报。

十六年的迫害,直接接触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也知道法轮功都是一群好人,当法轮功学员把真相给他们讲明白了的时候,他们无奈的说:上面也没下来新条文(停止迫害法轮功),我们也没有办法。其实此态度恰恰是这些人最糊涂、最可怜的。

今天法轮功学员再一次告诫你们:江泽民与中共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它们已经把自己给迫害倒了,当停止迫害法轮功的时候,你们看到的只能是对江泽民的大审判,也是对一直追随江泽民充当打手的人的大审判。那个时候是没有机会选择了。

如果你们能明智的话,就应该看清当今的形式就是你们选择的机会,随着天象的变化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推出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接着起诉江泽民的大潮掀起,目前从 5月底至今,已超过十六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最高检察机关控告、起诉前迫害元凶江泽民。控告状来自地区涵盖中国大陆所有34个省级行政区,96%的地级行政区,以及海外27个国家和地区。控告人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法轮功学员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是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是受现有的中国法律保护的。听到消息的普通民众也积极支持诉江。如今,江泽民走向穷途末路,“迫害法轮功”正走向穷途末路。希望那些还想靠“打击法轮功”攒“政绩”、升官发财的人,赶快清醒过来,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千万不要像王立军、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苏荣、徐才厚一样,一条道跑到黑,那是自断生路。

附七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详情下载(18.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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