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约束衣、上绳等酷刑 河南王俊英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三日】河南省焦作市法轮功学员王俊英女士,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在过去十六年中,多次被绑架、关押,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过烤全羊、约束衣、上绳等多种酷刑折磨,九死一生。

现年四十八岁的王俊英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还法轮功清白。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王俊英女士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看了《转法轮》一书后,感到这是一本高德大法,师父教我们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炼后,我身心受益,原有的妇科病,严重的腰间盘突出都不翼而飞,而且道德回升,思想境界得以提高。

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后,导致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今,被关押洗脑班两次;抄家三次,刑事拘留三次,劳教两次共两年半;判刑六年半;遭受过烤全羊、约束衣、蹲小号、上绳等多种酷刑折磨;丈夫被迫离婚,亲属当兵、参加工作都受株连,给控告人和家人身心、名誉、经济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两次遭非法拘留

我曾两次遭非法拘留。第一次:一九九九年秋天,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焦作市新华派出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强行抄家把法轮大法书籍搜走。

第二次:二零零零年底,我准备去北京上访,向政府反映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在焦作火车站,新华派出所警察把我截回,关押到焦作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强行抄家。

被非法劳教 家庭离散

二零零一年一月,焦作市公安局把我送到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半,遭受毒打和上绳酷刑。

在十八里河劳教所四队,警察派几个吸毒犯看管我,名曰包夹,不准和其他人接触,轮番灌输邪恶的谎言逼我“转化”;对其他法轮功学员都是这样。每天逼我们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不去就连拖带打的拖着去;谁“转化”写了三书,学会骂法轮功,就给谁大幅度减期。

因为我拒绝所谓“转化”,警察把我关押到单间小屋一个多月,让几个包夹人看管,轮番灌输邪恶的谎言逼我“转化”,有一次让我站一天一夜不让我睡觉。

还有两次,上面要来劳教所检查,警察要把我们藏起来,不让我们见检查的人,当时我不跟他们走,我要为我的师父喊冤,警察便指使几个吸毒犯把我拉到一个小房间里拳打脚踢一阵毒打。

法轮功学员赵喜莲(河南农学院教师),因抵制奴工,晚上在宿舍警察指使吸毒犯范丽燕等几个包夹人,把赵喜莲像拖把拖地一样在地上来回拖,用脚照赵喜莲头上跺,我住在上铺,看到这惨不忍睹的情形,我说:你们再打她,我也不干活。话音没落,一个开封姓张的吸毒犯,拽着我的头发从上铺拽到地下,拽掉我一大把头发,几个吸毒犯一块上去打我,我的头上被打起一个大包,左眼被打肿。一个法轮功学员大声拍门叫警察,警察不理睬。这些打人的吸毒犯却得到了减刑,提前释放。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上,劳教所所长武宏孺带一帮警察提着绳索、警棍到四队,把我和赵喜莲、武嬝骅等七、八个法轮功学员用绳捆住,拖到前院办公楼单间房里,扒去棉衣上绳,逼着写遵守所规所纪的保证。赵喜莲被折磨几天几夜才让回来。

中共酷刑演示:上绳
中共酷刑演示:上绳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从劳教所回家后,丈夫承受不住压力和我离了婚。

再次遭非法拘留、劳教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新华派出所再次把我关押到焦作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二个月。

再次被送到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劳教所搞暴力强制转化,我遭受烤全羊、约束衣多种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一月,焦作市新华派出所再次把我送到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劳教。三队警察把我关押在小屋,派几个包夹人看管,灌输谎言,逼我“转化”。我不放弃我的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十八里河劳教所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搞暴力强制“转化”,扬言要彻底铲除法轮功,谁不“转化”,一辈子别想走出劳教所的大门。打出所谓 “挽救一个人幸福一家人” 的幌子,每一批拉出去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酷刑折磨。

遭酷刑“烤全羊”

一天傍晚,我和赵荣花、王开英、常喜荣、耿菊英几个法轮功学员(第二批)被警察叫到三大队的老院,逼迫听已经“转化”的人的发言。散会后,把我带到一个单间,屋里有两个警察,一个是劳教所四队队长,另一个我不认识,还有两个吸毒犯。警察问我“转化”不“转化”?我说:不“转化”,我是修炼真、善、忍的,难道“转化”成坏人?警察说:“过一会,你就知道不“转化”的滋味了。”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绳”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绳”(“烤全羊”)

一会儿警察强行将我弄到另一个房间,那里已候着几个彪形大汉,他们用绳子把我的胳膊反背着捆起来,在两臂中间插上一根棍子,棍子的两头放在两边的桌子上,让我在两张桌子的中间半蹲着,强迫给我两耳塞上耳机,里边反复播放侮辱法轮功师父的一句话。他们称这种酷刑叫“烤全羊”。就这样折磨到我难以承受,被迫无奈违心的写下“三书”。事后,我对自己违心所写“三书”的行为深表后悔,几天后我写了严正声明,声明我所写的“三书”全部作废。

遭酷刑“约束衣” 多人被迫害致死

就在当天晚饭后,天还不黑,三队姓崔的年轻警察指使几个吸毒犯把我拖到楼下,副队长胡兆霞指使几个吸毒犯强行给我穿上“约束衣”,然后用绳子把我的胳膊反绑在椅子上,两条腿捆在椅子下边,再一次强行给我两耳塞上耳机,反复播放侮辱我师父的一句话。疼的我大汗淋漓,大声哭喊,他们就用胶布粘上我的嘴,并使劲抽打我的脸,致使我恶心呕吐,生不如死,就这样一直残酷折磨了十个多小时,第二天早上七点多才松绑,脱掉约束衣,当时我的四肢已失去知觉。

中共酷刑演示图:约束衣
中共酷刑演示图:约束衣

“约束衣” 酷刑是从河南许昌第三男子劳教所传出。由细帆布制作,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二十五公分,衣袖上有带。警察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有的将学员捆在椅子上,有的将学员腾空吊在铁窗上,两耳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大法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那里的恐怖、邪恶,外界是无法想象的。

没有几天,有几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韦桂荣(郑州)、周×× (新郑人,名字我记不清了)等几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几天后省里来人到劳教所调查,也问过我,我把自己被迫害情况做过详细陈述,但都不了了之。

十八里河劳教所搞暴力强制“转化”的主要头目是:劳教所长武宏孺、副所长周晓红、还有一个男副所长、三队队长贾美丽、副队长胡兆霞,还有许昌第三男子劳教所的警察。

两次被关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底,我从劳教所回来不久,焦作市610人员和新华派出所的警察到厂里,把我关押到洗脑班一个月,地点在焦作市郊的公安干校。市610崔小白负责。每天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逼着叫“转化”。一天上午,强迫我们(还有市、县的法轮功学员)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时,我的眼睛没有看电视,一个四十多岁姓冯的公安男警察叫我站起来。电视结束别人都走后,这个警察照我的脸使劲扇了一下,说:你说有师父保护你,我扇你,看你师父保护不保护你。不准我中午回屋休息。下午他们放完电视后,姓冯的警察不让我回屋睡觉,让两个值夜班的人看住我,在看电视的屋里呆了一夜。

二零零四年春天,610和派出所又把我关押到公安干校洗脑班一个月。强迫我们(还有市、县的法轮功学员)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市610崔小白负责,那个姓冯的警察还在。

遭非法判刑六年半 关小号一年两个月

二零零七年四月,一天我到资料点,焦作市公安局几个警察跟踪绑架了我和其他同修,并抢走了资料点二台笔记本电脑、三台打印机等物品,焦作市法院对我非法判刑六年半。

在河南省新乡市女子监狱我四次被警察关小号,在小号共住了一年零两个月。小号高四米,长二点五米,宽一点五米,四周墙壁都是海绵,冬天冷极了,夏天闷热不透气。每天每顿只给一个鸭蛋大小的玉米面窝头,半碗汤,两三口菜、我被折磨的骨瘦如柴。小号墙壁上挂个喇叭,监狱邪教办主任童国荣,安排每天警察上班八小时期间,对着我播放侮辱诽谤法轮功与法轮功师父的文章,长达半年之久。我抵制不听,我就炼功,值班的警察让犯人把我的胳膊捆起来,长达二十天左右。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我才从监狱出来回家。

起诉江泽民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十六年,我被无辜关押了九年多。江泽民通过“610”操控公安、司法人员,抓捕、诬判法轮功学员,使司法系统沦为一条龙的犯罪系统,江泽民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

在此,请求最高检察院:依法对江泽民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公之于众,要求还我师父李洪志清白,还法轮功清白,要求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要求取缔各级“610”办公室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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