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判刑 哈尔滨市谢春兰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哈尔滨市谢春兰女士二零零九年在去香坊区公安分局去办理户籍手续时被劫持,被判刑三年半,遭受种种折磨。谢春兰女士控告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发起了控告江泽民的大潮,目前已有二十多万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把这个首恶绳之以法。

谢春兰是哈尔滨橡胶厂职工,自幼身体不好,十三岁就失眠,整宿整宿睡不着觉,书也念不好,就到工厂当了工人。二十多岁,就有严重腰椎突出,经常瘫在床上动不了。是厂卫生所的常客,大夫一提她,病历一大摞子。一九九五年,听说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就跟着炼功了,身体的改变全厂有目共睹,她高兴,丈夫也高兴。

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她依法到国家信访部门反映情况,结果被抓回来,在看守所非法关了九十七天,丈夫害怕被连累迫害,跟她离了婚。她家没了。

二零零九年,有几个无人照料的孩子,他们的父母或被迫害致死,或关进监狱,或离异,谢春兰给做饭,帮助照顾生活起居。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谢春兰女士因工作需要前去哈尔滨市出入境管理局咨询办理护照,被办理护照的工作人员告知得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开具一户籍证明。当天谢春兰就到其户籍所在地的香坊区公安分局去办理户籍证明,工作人员告知因为这两天是周末不能办理,只能等到周一办理。

九月二十九 日上午八点多钟,谢春兰在去香坊区公安分局去办理户籍手续时,被突然蹿出来的香坊区国保大队人员非法扣留(具体细节待查),直到下午十三时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谢春兰非法拘禁到鸭子圈看守所。香坊区国保大队王殿滨从她卡中取走一万七千元钱。

谢春兰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六个月,被限制上厕所,遭了很多罪,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在监狱,被单独隔离,一帮人围着强迫“转化”,被强迫一动不动坐在十几厘米的小凳子上,一天十几小时, 二十小时,甚至连着多日不让睡觉,时间长了,不但臀部溃烂、结痂,全身都疼痛难忍。谢春兰被强制坐了八个月小凳子后被迫违心的所谓“转化”。六个月后,内心十分痛苦的谢春兰宣布自己从新修炼,再次被送入十一监区,即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攻坚监区”进行严管迫害,强制坐小凳子、限制和其他法轮功修炼者来往,每个屋上厕所都要错开。平时日用品也不许自己购买。

直到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出监时,狱警还强迫她放弃修炼,别人早上九点可以出监,她却被扣留到下午十六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头目江泽民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婪,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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