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许晓琴自述三年冤狱折磨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重庆市永川区法轮功学员许晓琴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狱中受到精神、肉体折磨。

以下是许晓琴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至六月十一月两次被警察绑架到永川区黄瓜山洗脑班。我的丈夫尧荣宣也于同年四月十六日一同被绑架到洗脑班,四月二十六日又被劫持到永川区看守所非法刑拘至十二月八日近八个月。胜利路办事处民政办、综治办以我丈夫不“转化”为由,取消他的最低生活保障费。

二零一三年四月,胜利路综治办主任罗明全、玉屏居委会书记曾宪银带人拿着电钻闯到我家,将我家的防盗门锁钻烂,强行闯入住宅将我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刑拘二十八天。

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我在客运中心向世人发放真相光盘时,遭人恶告,被绑架到永川区公安局国保支队时,被铐在老虎凳上很紧不能动弹,被一自称叫黄辉树的警察恐叫道:“你再不说,那边关有几个强奸犯,马上就叫他们来强奸你!”

三个月后我被永川区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关进重庆女子监狱。监狱狱警及包夹(是刑事犯)采取各种手段逼迫我放弃“真善忍”信仰,诸如:强迫我看污蔑、诽谤大法的录像、书籍,写所谓心得,强迫背和抄写监规,数量不断加大,每晚三点过后才让睡觉。连吃饭拿饭勺、洗漱时,也逼迫我骂大法,否则就只能用手抓。

狱方还在我的饭菜里下药,或直接强迫我吃药;不准我上厕所,体罚我站军姿,一旦没站直或打瞌睡就被踢打、扯头发、打耳光;在最冷的冬天,往我的胸部里或从头上倒冷水;包夹还把我的衣裤全部脱光,强迫我只穿胸罩和内裤站在过道上吹风,包夹过来对我左右打耳光,还边打边骂。我所有言行被严密监控和记录,不准与任何人说话。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我出狱时,却被办事处综治办、居委会、派出所人员劫持到萱花路派出所,强迫我违心签字和按手印才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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