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勃利县孙荣孝两次险些死在冤狱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法轮功学员孙荣孝,二零零二年夏和妻子辛淑荣被绑架,当时在公安传出:全省第一大案!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辛淑荣病危被放出,后来被迫流离失所;孙荣孝被非法判刑四年,遭受严重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报道:在牡丹江监狱一监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初……孙荣孝在短短四天时间里两次惨遭毒打:第一次被打得满脸开花,无法形容,时隔两日又被拳打脚踢;五十多岁的孙荣孝被打得满地直滚,惨不忍睹。”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孙荣孝一九五四年出生,今年六十三岁,现无固定住所。回想起在冤狱中的日子,孙荣孝说:就是没死就是了,要心窄就死了。

下面是孙荣孝修炼法轮功和坚持修炼被迫害情况:

在修炼法轮功前,我喜欢算命的书、算卦的书和风水的书。算命的书和算卦的书我自己买的,风水的书我跟朋友借的。有一次算卦的说我那年那年有个槛,他没说啥,从他表情上,我知道有个大槛,我也有那书啊,我一看是个大槛,不死也扒层皮,有这槛的人多数都死了,活的很少。俺们家老伴(妻子)一听害怕了,找人想办法给我破解,她左一趟桦南(老家)右一趟桦南的跑,用多少钱让人给破,我倒没在乎,我想死就死吧。

我想(按算命的推算)还能活两年了,我还看这(风水的书)干啥?我就给朋友送去了。他说你要不看这些,你就炼功吧。我当时也不懂什么功不功,就这样朋友就把我领到一个法轮功学员家请了一本大法书,我就这么得的法。我一看书都是告诉人如何做好人,对炼功的人还有要求,别的啥都行,就差一点,就是不能喝酒了,家里要来客人了没法招待,不给人家酒喝就不对劲,我觉得有难度以后就撂下了。

第二年(一九九七年六月份)朋友看见我,问我炼没炼?我把难度跟他说了。朋友说,《大圆满法》中不是说了吗?:“人不炼功法炼人”。我一听,是啊。就又捡起来了。那年是牛年,丁丑年,我正式学大法了。我原来买了一兜子算命的书、算卦的书,后来让我都给人了。我学大法了,还要那些东西干啥呀。

修炼大法后明白了人生的目的,淡漠名利,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因为思想境界的提升,身体状况大有改善,肩周炎不见了,关节炎没有了,脸色红润,在别人看来,我身体很好。我按照大法的要求,从好人做起,能够为他人着想,一九九九年孩子考入大学时,我没有预备酒席收受礼金。

没想到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到中共江泽民曾庆红集团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时,当地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政保科)不知道我修炼法轮功,但是它们不断排查、摸底,鼓动纵容不明真相的民众诬告陷害,知道了我修炼法轮功。

一、被绑架遭冤判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早八点钟左右,七台河市安全局联合勃利县公安局白玉刚等四、五个人在我下班的路上绑架了我,用车把我劫持到县四中北侧一个居民楼的一个空住宅里(可能是他们租的),非法对我进行审问,并要去我家的门钥匙。他们一伙人用我的钥匙私自打开我家大门(当时我妻子在家),没有出示证件,乱翻抄家,抢走了我的大法经书和师父法像;抢走收录机、录音带、复印机、誊影机、速印机两台等多宗私人物品,气急败坏的砸碎我家的酸菜缸,同时绑架了我妻子辛淑荣。抢走的和损坏的物品拉了一车,白玉刚说价值有十万。就这么白白的抢走了,至今没有说法。

这不在我家翻出四台机器吗?他们说:在别人家抄家也没有四台机器呀,顶多是两台,一般都是一个,你这四个,你是全省第一大案。

后来就把我拉到县刑警队,七台河市安全局、勃利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连续四天三夜审问我,逼我说出和谁联系?接受谁指使?印出的材料交给谁?他们企图弄成什么个地下组织案件,扩大迫害,邀功请赏。我听到有个警察(后来知道是县城西派出所乔东云)给什么个魏处长(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的)打电话,让他到“黑龙江省财政专科学校”(我孩子上学的学校)拿走我孩子的学籍(后来被要回)。

酷刑演示:蹲马步
酷刑演示:蹲马步

在勃利县非法审讯不算,七台河市公安局的人又把我拉到七台河公安局,对我又审问了一天一夜。办案人是副科级侦查员陈祥、陈龙灿等。审问期间,他们长时间强迫我蹲马步(一种酷刑),直至我坚持不住昏倒。他们在审讯室一个劲抽烟,用烟熏我,我是一个不抽烟的人,哪能受的了,我眼泪哗哗往下淌;我不配合他们,他们扬言打我;他们不给我饭吃,把我饿了好几顿;他们还不让我上厕所,不让睡觉,弄得我头晕脑胀,觉得满屋子都在转。审讯后,把我囚禁到原七台河第二看守所(地点在北山)刑事拘留十七天,

后来又把我弄回到勃利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前由县拘留所转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由于他们所谓的没结案,加上二零零三年发生“非典”,他们超期关押我在县看守所近一年,也不放也不判。

最后勃利县法院以所谓的刑法三百条,走违法的法律过程迫害我,判了我四年刑。我按照法轮大法标准要求,做个好人,不违反国家法律,不做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何罪之有?非法判决书说我印刷六百张宣传品,没有任何证据,对我判刑没有引用刑事诉讼法,而是依据全国人大的解释,那条解释至今没有写进法律中。

从绑架到对我的冤判,参与对我迫害的责任人有七台河市安全局姓石的副局长、七台河市政法委梁副书记、勃利县公安局宋国良副局长,以及国保大队大队长姜东春、副大队长白玉刚,检察院袁晓春,法院王昕、韩成国等。

县法院对我冤判后,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我被劫持到七台河市监狱迫害。

二、两次差点死在监狱里

我在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就就逐渐瘦,成天在屋里坐着,能不瘦吗?我也没经历过这些事,做真善忍的好人怎么被当成犯人坐牢呢?我上火。

在七台河监狱集训队十五天,后转到监区被奴役是干蜂窝煤的活。在七台河监狱就是拉肚,吃啥拉啥,比如说吃的菜吧,吃那个绿菜,吃进去了,不一会就拉出去了,就刚变点色就拉出去了,根本没消化,仅仅几天时间,我就瘦成一把骨头,手背的血管处都是沟,没有血了,身体虚弱无力,没有劲,走路打晃,痰都咳不出来,咳痰的劲都没有,两手端空脸盆都端不动,在地上得两手扶在地上才能蹲着,要不都蹲不住。我都不知道能活到哪天了,不知什么时候就死了,我都要写遗书了。

我都这样了,姓滕的刑事犯(班长)还强迫我干体力活,干活(推车)让跑着干活,要不就挨打,用三角皮带打人,随意打我,说不把我打死就行。我真切体会到中国人奴役迫害中国人的程度超过了中共所说的“日本鬼子”。

在七台河监狱两个半月,当年九月末又把我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在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后被分到一监区。牡丹江监狱一监区,是一个很邪恶的监区,对转化法轮功学员很卖力。他们布置很多犯人监督法轮功学员,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有七、八个犯人负责看管转化,专门有一个贴身犯人不离左右。

一开始刚冤判我时,我以为不就是(在监狱里面)四年吗?十年又能怎么样?结果到那里不是这么回事,监狱让你写“四书”(悔过书、揭批书、决裂书、保证书),不写就折磨你,要不怎么用那么多刑事犯看着你呢。看管转化,转化啥呀,就让你写那玩意,假的也行,不管用什么办法转化就行,我们不转化监狱不给刑事犯人减刑(叫做连保,一种株连方式)。因为我不转化,鸡西市杀人犯朱殿华,佳木斯市的杀人犯刘志军,牡丹江市的任书伟毒打我二次。服刑犯人毒打与他没有关系的人,监狱警察不管,说不知道,很显然是监狱警察指使。

有一个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他们用什么办法呢?就是犯人把他按住,用砂纸蹭他肉皮,直到蹭破出血,等蹭破部位结痂后,再把结痂处蹭破再出血,等这个部位好了后,肉皮是黑的,再也不是原肉皮色了。那个时候,为了不转化,死的心情都有,宁可死,我也不写。

我待那个监区是做高压控制柜,是电器零件,高压控制柜价值二百五十万元,你说有多大,全是铁家巴事,铁案子、铁机械、我就想跑过去一下子撞上去死了,他们虽然不离身的看着我,他不可能总拽着我,我就想跑几步往铁案子上一撞,就想死。这不是自杀吗?师父告诉我不能自杀。我忍住了。

迫害我的监区教导员是李洁志,监区长闫善明,中队长董玉江,指导员李伟,及狱警李玉宏、王和。

犯人包夹我们可以加分,可以减刑,犯人刑满走出监狱大门可以直接到警察家做客,关系是在监狱建立的,在监狱警察给他们保管钱(因监狱不准存现金),给他们往里运酒,还有别的其它生活用品,警察都给他们往里弄,他们之间就这么好。我被迫害到期出狱,一天没少,是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出狱,一天刑没减,减刑得转化,得挣分,没有这些你用啥减?他们刑事犯都挣分。

我被迫害到期出狱,勃利县城西街道派出所把我当作重点人物对待,补办身份证要写保证书,他们直接违反《身份证管理条例》。

我被非法判刑,亲属们不理解,以为我做了什么大错事,犯了什么政治错误,与我保持很大距离,和我几乎没有联系,我深切感到:做件好事难,做好人难。

现在我们一家无法在本地住,只能流落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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