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三年冤狱 河南方爱香诉江被非法逮捕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清丰县今年六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方爱香女士曾遭三年冤狱迫害,因控告元凶江泽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被清丰县国保支队警察捏造理由再次抄家,之后,被绑架到濮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月二十四日方爱香的案卷被移交县监察局,同时给家属下了非法逮捕通知书。。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方爱香依法控告江泽民被当地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濮阳市看守所14天后释放回家。

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多钟,清丰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王自军和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谷相林,到方爱香家,他们装得很和善的样子,在方爱香家里每个屋都转转、看看,然后叫方爱香去派出所一趟,说说话就回来,没事。之后他们就走了。方爱香没有多想,随后就骑自行车去了。谁知到了派出所就不让回来了,下午警察到方爱香的家,抄走法轮功真相资料等,并把方爱香劫持到濮阳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方爱香被清丰县国保支队警察捏造理由再次抄家,并劫持到濮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清丰县国保支队警察捏造理由说:方爱香和张贵珍一起在黄庄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所谓的“举报”。事实上,方爱香和张贵珍从未在黄庄发放真相资料,而且从未在一起合作过,甚至不曾谋面。方爱香要求见所谓的“举报人”当面对质,国保警察竟搪塞说:不能告诉你。

即使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也是完全合法的,应该受到保护。

清丰县国保警察说:上次释放不是真释放,这次的要和上次的连在一起,一块算。

同日,清丰县国保等六七人闯进张贵珍的家,企图绑架她。当时张贵珍不在家,之后被迫流离失所。(详见明【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报道《河南清丰县张贵珍被迫离家出走》)

方爱香女士,是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农机修造厂铸工车间退休工人,一九九八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全身的疾病不翼而飞,由原来的药篓子、病秧子变成身心健康、充满活力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方爱香本人多次被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三年。警察还不断对她的儿子进行敲诈勒索、骗钱骗物,直接导致儿子的家庭破裂。

方爱香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分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老人在诉状中这样写道:

二零零六年十月,我又被劫持到南乐县看守所。孩子为了给我送点吃的、用的,被清丰看守所狱警连吃带拿、带勒索,一次就花去两万元。清丰国保大队的警察知道二儿子的岳父家办厂,经常找理由叫儿子拉这、送那的,还随叫随到。检察院的不法人员还以盖房为由,让二儿子拉地板砖,并一块一块背到屋里放好,直到深夜,别说报酬,连句客气话都没有。后来清丰县检察院的人说案子已到市检察院,暗示儿子去那里找人送礼,一次送去五千元,也没起任何作用,也没任何说法。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儿子整天为我的事东奔西跑,不但不能正常上班,还花去很多钱,天长日久与媳妇产生很大矛盾,最后发展到离婚,整个家庭破碎了。丈夫在恐惧中承受着极大压力,吃不进、喝不下,瘦得皮包骨头,度日如年!

我被非法关押在新乡监狱期间,无论精神上身体上都受到极大伤害。除被逼迫做奴工外,每天强迫看诽谤法轮大法、诬蔑师父的录像,每周强迫写所谓的转化思想汇报,必须照监狱警察预先规定的内容写,签上自己的名字。不写就罚奴工、加期。

到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出狱回家时,我患上严重的糖尿病、心脏病,视力下降,全身浮肿,走路无力,大口喘气,不得不大量用药打针。就这样,清丰县 “610”、国保大队、城关派出所警察还经常来我家骚扰。我等于走出有形监狱,又进入无形监狱,不让过安宁生活,没有真正的自由。

法轮功学员诉江并没有政治诉求,而是为了彰显人间正义。法轮功学员诉江并没有控告任何一个参与迫害的当事官员,而是把他们当成控告江泽民的证人一一列举。如今江泽民已经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不知为何某些人还要追随江泽民?难道不明白最后一定会成为江泽民之流的替罪羊吗?醒醒吧,可怜的众生,法轮功学员只想让你们有一个好的未来,别无它求!

清丰县公安局参与人员:刘晓栋、吴洹卿、孟艳丽、刘亚东
清丰县相关领导信息
刘兵,男,汉族,河南濮阳县人,197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6年7月至今,任中共清丰县委副书记、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简 历

刘兵:男,汉族,河南濮阳县人,197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濮阳师范学校学生;
1994年8月至1997年9月,濮阳市市区岳村乡工作;
1997年9月至2001年9月,濮阳市市区大庆路办事处党工委委员(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中央河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函授学习);
2001年9月至2003年2月,濮阳市团市区委副书记(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2003年2月至2003年10月,濮阳市团华龙区委副书记;
2003年10月至2007年12月,濮阳市团华龙区委书记(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7年12月至2013年1月,濮阳市团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濮阳市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中共清丰县委副书记;
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中共清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6年7月至今,中共清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韩富鹏,男,汉族,河南清丰人,1963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2016年9月至今,任清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
简历
韩富鹏,男,汉族,河南清丰人,1963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
1981年7月至1983年9月,清丰县大流乡中学任教师;
1983年9月至1990年4月,清丰县委机要科干事、机要局秘书;
1990年4月至1993年3月,清丰县古城乡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1993年3月至1997年3月,清丰县阳邵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
1997年3月至2007年2月,清丰县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年2月至2012年4月,清丰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年4月至2015年6月,清丰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清丰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清丰县政协副主席;
2016年9月至今,清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向军:男,汉族,河南滑县人,197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现任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岳洪波 ,男,汉族,河南省清丰县人,196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

1981年7月至1983年6月,清丰六中任教;

1983年6月至1992年5月,清丰县人大干事、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5月至1998年1月,纸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8年1月至2002年3月,韩村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年3月至2011年6月,清丰县总工会主席、邪党组书记;

2011年6月,任清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任清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现士:县委防范办主任(610主任)
办公室:0393—7235975
手机:13525628678

李濮兵:2002年参加工作就被分配到了刚成立的县委防范办。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与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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