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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母亲被非法庭审 女儿奔波营救

更新: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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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报道)2016年12月9日上午九点,河北省法轮功学员杨凤燕和山西省法轮功学员段秀云被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和县法院非法审判。

家属聘请了两位北京律师为她们做无罪辩护,但法院当庭并未宣判结果,继续非法关押。之前法院曾预定于11月24日开庭,后因兴和县法院单方面原因推迟。

2016年8月30日下午,杨凤燕和段秀云两名女法轮功学员在内蒙古兴和县店子镇二道营附近发放资料,想让人们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却被当地不明真相的人恶告,当时被绑架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局。现两人被非法关押在乌兰察布市看守所。

段秀云的女儿是吉林省某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是家中的独生女,因家中母亲被迫害,已近四个月不能回公司正常上班了。她很想回公司上班,很想母亲能够平安回家。杨凤燕的女儿也因她母亲被迫害,因担心母亲的安危,不得不放弃了她们一家即将开业的生意,这近四个月来东奔西走,只为了母亲能够平安回家。

希望全世界的朋友伸出援助之手,帮帮这两位孝顺的女儿,帮助她们的母亲能够早日回家、与她们团聚!

合议庭人员:
审判长(法院副院长),赵改兰,电话:13664058385,办电:0474---7213002
审判员,李月梅(刑事庭庭长),电话:13947473688 办电:0474---7588609
陪审员,母应祥;书记员,陈璐璐
公诉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冯贵元,电话13664048400;公诉科:冯育军

相关单位负责人:兴和县邮编:013650
兴和县法院,
刑事庭副庭长,武杰,电话:15848469840
刑事庭分案人,霍宁,电话:15010993952
兴和县检察院
检察长,齐春雷,电话,15924451866
副检察长,李树敏,电话13948491901
副检察长,许雄飞,电话13514740450
批捕科科长,王经国,电话13088594671
批捕科副科长,王树鹏,电话15849439394
控申科科长,李平,电话13948496148

兴和县公安局局长
局长,王立新,电话:电话:13904743528 办公室电话:0474---7218901
政委,蔡永强,电话:13948488798 办公室电话:0474---7218902
副局长(主管国保),宋杰儒, 电话:13947420488 办公室电话:0474---7218906

国保大队
大队长,董贵, 手机:13904749150
教导员,赵贵金, 手机:13947445612
副队长,门雅青, 手机:1394874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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