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扎实实讲真相 营救同修水到渠成


更新: 2017年01月22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每一次营救同修的过程就是一次正邪大战的过程,更是借此契机向公检法政府人员及当地民众讲清真相的过程,做好就会峰回路转。虽说有的同修没能营救出来(当事同修自身的原因也占很大的比重),但是我们的大力讲真相会使很多公检法人员、当地民众及当事同修的亲朋好友、家属明白真相進而得救,会使当地整体环境变好。

把握时机 主动揭露邪恶

每当有同修被迫害时,我们绝不去指责或查找被迫害同修的问题,而是找我们自己,同时切磋我们整体是否存在问题以便及时修正与弥补。同修被关押我们接触不上,这时找他的原因只能起负作用,会无形中在思想中承认迫害(因为有漏所以被迫害),在营救过程中、在同修中起消极作用。

从法理上讲,我们不同于历史上的个人修炼,我们的修炼是与正法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在助师正法、救度众生。旧势力是正法的真正魔障,不配考验大法弟子,更不配安排大法弟子的修炼。它参与的本身就是错的,对它就是完全否定的,体现在表面空间就是对警察、坏人及他们的恶行進行大面积的揭露与曝光,但是我们以慈悲劝善,讲清真相救人为原则,慈悲与威严同在。

二零一五年十月,我县农村一名女同修A被绑架,起因是前几天她到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年同修家,赶上来调查诉江的当地派出所警察,警察发现了两本《明慧周刊》,问是不是老同修的,老同修说不是她的,警察就对A同修说:不是她的就是你的。A同修没吱声,警察威胁A同修不承认就把她带走。A同修当时起了怕心,可能又顾虑刚刚患脑血栓的丈夫没人照顾,就承认了。警察又逼迫A同修在《明慧周刊》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几天后,A同修在从商店回家的路上被警察绑架,家属也没得到通知。

A同修被绑架后,派出所警察逼那位老年同修签字,证明周刊是A同修的。这样警察以传播法轮功资料、又有被非法劳教、拘留的所谓前科为由,将A同修非法逮捕。

我们了解到,该派出所所长一直想通过迫害大法弟子捞取政绩。一年前,该所长配合市里警察对A同修的两个修炼大法的妹妹非法抄家,并绑架了其中一妹妹B。后来家属花钱托关系,上面有意释放,但该所长却从中作梗,后来B同修被非法判刑十个月。

针对此情况,我们决定把握时机主动揭露邪恶。我以正规举报信的格式,以A同修姐姐的名义写了举报信,举报该派出所所长。信中直接阐明该所长无端炮制案情,制造伪证陷害我的亲人,违反《警察法》、《公务员法》,抓人后二十四小时内不通知家属,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要求检察机关详细调查此事,给予公正处理。写好后,我与A同修的妹妹B同修一起直接把举报信分别送到检察院的信访科、监督侦查科、批捕科,并见到两个科长,当面详细的说明情况。之后我们到公安局,通过门卫将举报信(稍做修改适合给局长)分别递交给五个局长。同时,我们编辑了曝光该所长恶行的不干胶和传单,在本县内大量张贴、散发。

师尊恩赐 意外收获

很长时间以来,我有个愿望,就是得到本县所有公检法人员的姓名和电话号。本县内大法弟子就几十个人,大多数都是老年同修,谁也没能收集到公检法的相关信息。这些年我们县的环境一直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就是因为我们给公检法部门讲真相的力度不够,没有公检法人员的相关信息,有劲也使不上。

这些年的修炼,我们同修可能都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就是大法弟子的愿望非常关键和重要。只要我们的愿望完全是为了救度众生,师尊总会帮我们实现。

一天,我再次与同修去检察院,出来时一抬头,看到检察院旁边的一栋楼挂着法院的牌子。法院原本就在我家小区附近,一定是新搬迁到这里的。回家时我路过法院旧址,看到里面已没有车辆,这时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个想法:这里可能会有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于是我就径直走進去,一帮人在值班室打麻将,我问他们这栋楼卖不卖,他们说卖。我说我得详细看一看,同时量一量面积。我从一楼向上开始挨个屋查找,每一个抽屉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最后终于找到了整个法院工作人员的通信录和市法院的一些电话号。

几天后,我又突然想到,检察院搬迁也就一年多的时间,检察院旧址也一定会有电话号码。于是我又到检察院旧址,得知已经卖给个人,大门都已上锁。几番周折,我联系上房主,我以一个大公司的名义想租他的楼,要求進楼里看一看。他派人给我打开门,当我搜寻到四楼时,一个大大的桌子上放了一摞纸,上面写着某某县公安局人员电话号码表,我当时眼泪差点掉下来,万没想到在检察院还能把公安局的通信录找到,这真是师父的恩赐。我双手合十谢谢师父。我心里跟师父说:请师父帮助我在上面最后一层楼一定把检察院的电话号码本找到。到上层楼,果然如愿以偿。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内心充满感恩!正值营救同修时,这真是无价之宝。

一天,一位收废品的同修收到一个本县事业单位的通信录,也给我送来,加上以前的收集积累,我们已具备大量当地主流社会的电话号。

根据案件進展不断讲清真相

我们的原则是案子不到法院尽量不请辩护律师,我们是主角。尽量在公安局和检察院两个阶段讲好真相把同修营救出来,必要时可以花几百元钱找一个当地律师会见一下,了解同修被迫害情况,及迫害原因,作为讲真相素材,同时把外面的情况和外面同修的意见带给同修。案子到哪一个阶段都要停留一段时间,我通过当地律师查到检察院案管科的座机号码,每隔几天都以家属身份给案管科打电话,随时掌握案件進展。

举报信递交到公安局、检察院后没有反应。我又制作了迫害同修的派出所所长执法犯法内容的彩信及该所长迫害大法弟子被收录恶人榜的短信,短信内写明恶人编号、犯罪类型、网址,发送给公检法等部门。制作国际互联网《法网恢恢恶人榜》本县新增恶人一览表的不干胶,曝光参与迫害的警察姓名、工作单位、犯罪类型、在恶人榜上的编号及联系方式,受迫害人是谁等信息,大量粘贴。

同时,我与A同修的妹妹B同修几次去检察院找到监督侦查科科长、批捕科科长讲真相。他们不让我们讲法轮功真相,我们就讲我们亲人被迫害的事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时B同修没时间我就自己去,我相信只要我们去,他们就知道家属在关注此事,他们就有压力不敢妄为。一次,批捕科长说:早上国保大队长还给他打电话,说某某的家人太傻了,这样举报下去不能早日结案,只会增加被关押时间。这使我了解到国保大队一直充当背后黑手。 我告诉批捕科长,我们还会向上级检察机关及公安监督部门举报,我们家人太冤了。

回来后,我以《时势巨变 重在选择》为题,给本县公检法人员写了一封公开信。从当局反腐、推進司法改革、善恶有报等几个方面详细论述现政权正在以各种方式清剿江派势力,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将面临被清算的下场。我们把公开信结合《九评》、《我们告诉未来》光盘、《中共利用法律迫害法轮功:蓄意错用刑法300条》文章、《全国起诉江泽民》小册子、《某县恶报实例》一起打上邮包,用快递寄给本县公检法人员。法院、检察院有一半以上的工作人员都收到了邮包,因为我们已掌握了他们的号码,邮包几乎准确无误。同时,我们在本辖区内把公开信大量散发,鼓励同修给相关公检法人员手写真相信,加大发正念力度。

当我再次去检察院时,批捕科科长说:从你来后,我们的手机都没闲着,信息不断,还大包小包的。我能感觉到他有压力了,他们背后的邪恶害怕了。

后来检察院两次将A同修的案卷退回公安局补充证据。县国保警察于大年前再去被绑架的A同修家非法搜查,凑证据,搜到几本真相光盘和台历后,再次将案卷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一天都没停留就送到了法院。我拨通国保队长的电话,我说:我是某某的外甥,一个六十岁的老太太只因两本书就被你们关押了六、七个月,检察院两次退卷你们还不放人,我姨到底跟你有什么冤仇。他跟我应付两句后就赶紧撂了电话,再打也不接。回家后,我以《违法警察不处理,迫害好人找证据》为题写成真相材料做成传单、彩信散发。

开庭前后的正邪较量

警察将构陷A同修的案卷递交到法院。我们决定为A同修聘请律师,我们的做法是与律师签协议前必须明确我们的要求,一是要求律师做的是无罪辩护,必须阐明给法轮功的定性就是错的违宪的,大法弟子是无罪的。不是在中共给法轮功定性的框架内寻找案情的漏洞,或钻法律空子用以减轻对同修的迫害。二是律师阅卷时我们要看一下检察院的起诉书,以便我们及时根据起诉书写针对性的真相资料,破除邪恶迫害的违法逻辑。三是要求律师庭审后及时向法院呈交辩护词,同时也给我们一份,我们也保证不会把他的辩护词直接使用,只是编辑真相资料时做参考。辩护词提交给法院是非常重要的,合议庭合议时要当众宣读辩护词,这是一份最好的从法律角度,给法官讲真相的材料,当庭辩护意见是在法官的主持下、甚至干扰下比较散乱,而辩护词是连贯的,律师能很好发挥与表达的逻辑性、论理性强的材料,对案件走向作用很大。

开庭前,我们通过粘贴、彩信的方式大量发送邀请函,邀请本县民众参加旁听,通知广大民众:知名律师将莅临本县,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将从法律层面详细论述中共对法轮功定性的违宪,到具体迫害法轮功学员套用相关法律文件的违法,中共对法轮功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敬请广大民众参与旁听。

A同修的女儿在南方工作,她出于对恶党的恐惧,怕影响自己的工作,并不配合我们营救自己的母亲,而是想花钱托关系,通过她在本县法院的同学,直接找到本案的审判长,审判长答应帮忙,说如果她妈妈“转化”就判一年,如果不“转化”就判一年半。当律师介入后,审判长告诉A同修的女儿这件事办不了了,因为我们请律师了。A同修的女儿非常生气,与她老姨(律师的委托人B同修)大吵大嚷,并质问律师能不能将她妈妈救出来?想辞退律师,朝她老姨要律师电话号码,非常强势。她老姨(B同修)有些顶不住了,打电话问我能不能把律师电话号给她,我说不行,这是邪恶在支配她的女儿,我们不能配合她,这会影响律师上庭辩护。我们就针对此事发正念。

开庭的前一天,B同修的丈夫接到当地派出所所长的威胁电话,说如果B同修到庭旁听就抓她。B同修也是刚刚结束迫害,她丈夫由于害怕,对妻子大发雷霆,不许她到庭,其儿媳妇也大闹,威胁B同修:如果B同修到庭就与她儿子离婚。简直闹翻了天。B同修打电话给我问她不到庭行不行?我说:不行!必须到庭。这是邪恶的伎俩,是邪恶在害怕,你是A同修的妹妹,又是委托人,合理合法应该堂堂正正,这时你面对邪恶坚定正念站出来,又是对你上次走的弯路的一个洗刷,你陪律师到庭会增添他的正念。

第二天,B同修冲破一切阻力,与律师一起走上法庭。警察只许她一人到庭,其他所有亲属都被拒之门外。法庭外增设很多便衣与警察给同修们拍照,一位外地同修要求進庭旁听被警察绑架(后被正念营救回来)。A姐姐也是同修,几天前就被村干部警告不许参加旁听,开庭当天她与本村另一名同修起大早到邻村坐大客车准备去旁听,在半路上被开轿车追赶来的村干部强行拖下大客车,抓回村里。

针对邪恶的疯狂表现,我以《公开庭审还是公然违法》为题编辑了不干胶,又起草一封《给某县法官、检察官的信》,对邪恶表现在全县范围内進行揭露与曝光。指出这一切都是他们执法犯法做贼心虚的表现,呼吁法官不随恶人作恶,选择正义与良知作出公正的判决!

自营救A同修以来,我们的每一封公开信、每一份真相资料几乎都做成图文并茂的彩信,大量发送,每天都能发送五百多条。几天就可以把公检法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覆盖一遍,而且是经常的覆盖。

尽心尽力做好编辑,师尊给我开启智慧

这些年来,我在编写本地真相方面投入的精力很大,有时也帮助外市、县编写,同修们也比较信任和认可。其实我文化水平不高,只是我总有一种责任感,必须做好的责任感!有时坐在那里头脑里根本就没有思路,但是我就是强迫自己静心思考必须做,很快就会思路打开条理清晰,写完后自己都很满意。我深知这都是师父给我的智慧,我能做到的就是尽心尽力。有时给公检法部门写信,有些法律术语拿不准,为了不障碍这些懂法的人明白真相,我会跑几十里外的邻县找从事法律工作的同修咨询。

这次营救同修的后段时间,我觉得应该再从另一个角度写封公开信,但是我感觉太累了,想已经写很多封了就不差这一封了。结果晚上梦中我在答卷,刚开个头我就放下不答了。醒来后我知道这是师父在催我,我不能懈怠,必须继续写下去。

A同修遭非法庭审后,一位老同修以亲属身份多次去法院等部门讲真相要人,做的非常好。一天他来我家说:我去法院有时见不到人,你帮我写一份材料我带着,一会我去法院,见不到的人我就把材料递上去。他等着我立刻编写,我以家属亲属的身份结合庭审前及庭审过程中法庭相关人员的邪恶表现,给法官写了一封信,题目是《我们请求文明执法,我们请求公正》,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表现進行了有理有据的深刻揭露,信中渗透着家属对法官的正义期盼。从编写打字到往返资料点打印,两个小时完成,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深知这都是师父的加持!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老同修带着真相信再次找到审判长时,审判长说:大爷,这个案子不是我能说了算的,但是我会尽我最大努力。该找到政法委的一个领导时,他对老同修说:你老人家放心,我不去法院也会给他们打电话帮忙(大意)。当老同修找到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时,副院长与老同修交谈、看完信说:你告诉她家人,我这几天就让他们团圆!

十多天后,A同修平安回家!

谢谢师父!谢谢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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