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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违法证据无效 律师要求释放秦尉(图)

更新: 2016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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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北京法轮功学员秦尉因将一本《九评》发放给穿便衣的曙光派出所警察张红志,被绑架而后批捕。

七月十一日,案件被移交到海淀检察院,九月中旬,案件被海淀检察院转到海淀法院。

秦尉
秦尉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十点多至十一点二十分,北京海淀区法院山后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秦尉,两位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开庭一周前,秦尉家属向海淀法官吕海菲递交了要求换大法庭的申请,但法官拒绝调换。庭审中,旁听席上仅设了三、四个座位,仅有三位亲友能进去旁听,旁听席上没有其他人。

开庭时间本来定于十二日二日上午九点半,家属和律师一早就赶到了法庭,但当天迟迟不开庭,在等候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两次出来对家属说再等等。第二次出来时,工作人员说:法院的车子堵在路上了,开庭要推迟。

半个多小时后开庭。非法庭审过程中,秦尉当庭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两位律师分别从法律程序把所谓罪名一一驳倒。

非法庭审一开始,当法官吕海菲问到秦尉是否有前科时,秦尉说:我有过被非法迫害的经历,不是前科,那是非法迫害,那时法院不让请律师,就(私下)判了。法官听后无语。

公诉人孔涵念起诉书和所谓的秦尉的口供时,法官听不下去,几次打断了公诉人,因为念的内容很多是秦尉被绑架时讲真相的内容。

秦尉告诉法官:我没有起诉书,当时我不签字,(法院的)人就走了。我认为我的行为没有罪,散发《九评》是为了讲真相。

当公诉人念出刑法300条时,秦尉说:你指控我,你(公诉人)拿出什么法律条文证明法轮功违法?这时法官强行打断秦尉的辩护,秦尉继续把自己的辩护说完:国家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没有违反法律,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我的行为完全是合法的。

庭审进入法庭置证阶段。对公诉人拿出的所谓证据,两位律师全部驳倒,辩护内容无懈可击,法官几次粗暴打断余律师的辩护,明显偏袒公诉人,而公诉人基本没能对律师辩护做任何应答。

余律师首先从法律程序违法上一一辩护。余律师说,举报人身份不明。举报人如果属于群众举报,案卷中应有此群众的各项身份信息,但案卷中没有。并且,群众举报无权扣押当事人。举报人如果是公安在执行工作中发现,应当场亮明身份,但举报人也没有亮明身份,属于身份不明,要求法庭确定举报人身份。并且,案卷中秦尉的所谓口供全部没有签字,不能作为证据。

对公诉人拿出秦尉儿子承认秦尉修炼法轮功的所谓口供,余律师义正词严的对法官说,拿出亲人举证,从道德上讲,违反公序良俗!法庭上不这样做。

余律师说,我有证据补充。八月二十二日,检察院将案卷退回海淀公安。从案卷上看,退补后公安没有补充任何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海淀检察院仍将秦尉起诉到法院。海淀检察院的退补说明案子本身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补充证据仍起诉,就是检察院在欺骗法院。公安的所谓举报人身份不明,仍违法立案,就是公安在欺骗法院。此案件的法律程序完全违法。

刘律师从所谓的证据与罪名上做了有力的辩护。刘律师说,所有证据和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从案卷的笔录上看到,秦尉发放了一本书,这对社会秩序有什么影响?散发一本书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并且,《九评》书的内容并不能破坏法律实施,公诉人应拿出第三方的鉴定证明《九评》书里有危害社会的内容,但是公诉人没有做合法鉴定,不能提供证明,没有证据能够支持罪名。

刘律师辩护说,当事人儿子的证词与本案无关,证人证词明显具有诱导性,同样不能证明散发书对社会有什么危害。当事人不符合刑法300条。当事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行为上没有危害社会,所有的证据与本案罪名无关,法庭应无罪释放当事人!

在公诉人说秦尉是累犯时,两位辩护人强调秦尉根本不是什么累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违反刑法规定,所谓的前科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也不能作为量刑证据,秦尉与累犯无关。最后法官吕海菲当庭否定了公诉人,说:秦尉不是累犯。

最后,秦尉做了陈述:我希望法官、检察官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这决定了你们的未来,不要向邪恶的路上走…… 法官听后说:我不会受其它因素干扰。

公诉人孔涵向法官建议量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到十一点二十分结束。

秦尉家属说,秦尉因为长期被非法关押(已有六个多月),已出现浮肿,但是精神平和,进入法庭时向亲友微笑,没有戴刑具。非法庭审后,秦尉首先被非法带走,家属没能与他说话。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海淀法院刑事审判一庭法官吕海菲
法官(海淀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吕海菲(45岁左右) 010-62697098

法官助理:孙蕾(或孙雷) 010-62697250
书记员:李征 010-62697273
海淀法院刑庭内勤:010-62697472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邮编:100080
电话:010-62697000
举报电话:010-82669519、62697037
院办:010-62697346
电话:010-62697000、62697691、62697085、62697777、62697196、62697009
服务大厅查询案件:010-62697690/1/2/3/4/5/6
投诉电话:010-62148899
对外咨询、接待电话:62697011
法官电话:010-62697361、62697687
院长:鲁为
副院长:石金平、张家麟、张钢成、范君、张弓
纪检组组长:王运涛
政治处副主任:葛玲
审判委员会委员:贾柏岩、吕志强、何畔、武会珍、陈雷、张凤林、王建国、王京生、侯建中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伟
信访办公室主任:王建国
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李盛荣
行政审判庭庭长:马民鹏
立案庭庭长:李梅
研究室主任:李东民
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游涛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徐进
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赵晨

海淀区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孔涵(女,25岁左右) 010-59554943

海淀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路8号海剑大厦
邮政编码:100089
值班电话:010-82644870、82644866、82587572、82587573
律师查案电话:010-82643020
检察长接待日: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为检察长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
举报专用电话:010-62532000
办公室电话:010-59554866
海淀检察院电话:010-82644513、82644870

检察长:王伟
副检察长:张华伟、潘度文、王长林、赵志坚、宋英辉、刘惠、卢建平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宏伟、尉连东
检察委员会委员:卢建平、宋英辉、邱志英、陈雷、戚进松、张华伟、刘惠
纪检组长:孙建华
办公室主任:曾滨
民事行政监察处处长:夏鹏
民事行政监察处副处长:张云霞
法警大队队长:陈阳
未检处处长:杨新娥
未检处:王敬敬
未检处资深检察官:余海燕
侦查监督处:袁春桔、游向炜、赵康、霍丽娜
侦查监督一处处长:梁彤
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杨陈炜
侦查监督二处处长:林静
侦查监督二处副处长:王云光
侦查监督二处:韩志泰、赵大为
侦查一处:花蕊
公诉一处处长:胡志强
公诉二处处长:陈雷
反贪污贿赂局办公室主任:汪蕾
纪检监察处处长:邱志英
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戚进松
政治处副主任:何柏松
人事处:李兆梁
研究室主任:张际枫
知识产权检察处处长:邱志英 010-59555028
知识产权检察处副处长:吕晓华
知识产权检察处:刘丽娜、钟李钧、白云山、何东轲、杨岱君
公诉处检察官:
白磊、王婵媛、王赫、张昆阳、董立岩、庄晓晶、余欢欢、邓涵、李鹏、李刚、姜楠、李莹、王楠、苏慧婷、任景慧、朱璨、曹瑜、丁轶鸣、侯思倩、陈高慧、李小波、邹振、李木子
、侯子威、胡晓楠、张春宇、孔鹤、林洁、邢芳、刘晓丹、段冉、李峥、许丹、庄晓晶、李敏敏、姚一博、王云光、金玉婷、闫莉、李珊、陈高慧、王贤则、杨亚东、陈晨、张蕊、李
真、吴睿德、林洁、肖瑶、鞠澎、吕晓华、张瑶、晏旅、付心、李小波、邹劭坤、纪敬玲、常丽娟、李辰、张志婧、余璇、申志国、姚一博、孔涵、韩笑、王冰、王梦琳、陈雷

秦尉被构陷案的预审:刘佳音、董水萍(海淀分局预审大队707办案室) 010-82587500、010-82587485
地址: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海淀分局预审大队 邮编100194

海淀公安分局预审大队
地址: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海淀分局预审大队 邮编100194
预审大队政委:刘军
预审大队值班室:010-82587010(24小时有人值班)
预审大队群众接待办公室:010-82587152、010-82587151
接待警察:
熊信科 (警号039681) 任宝安(036553)
付长东(036462) 魏继刚(037457)
陈林 (037420) 许桂颖(女038446)
杨小光(036408)
707办案室:刘警官 010-82587500、010-82587485
403办案室:许警官 010-82587508
307办案室:王警官 010-82587391
预审:张家伟 010-82587512
预审处其它电话:010-82587150、010-82527512、010-82527464
手机:13801008998
执法质量监督员:郭鹏 1390139769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预审处其他警官:张文、王强、晋雅宇、支玉龙、薛楠、李艳青、曹军、李明春、陈曦
内勤:庄警官

海淀公安分局法制处
地址: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海淀公安分局法制处 邮编100194
海淀分局法制处处长:梁兆红
副处长:金亮(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制处警察:成龙祥
法制处:010-82587080、010-82587988

海淀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89
分局长、书记:尹燕京
副局长:王身宇、蒋林(两人都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局长:郑伟东、葛士亮
政委、副书记:刘少波
副局长:彭涛(主管海淀看守所)办公室:010-82587001
前一任政委:许克嘉 住宅电话:010--83531798 手机:13701022756
海淀分局办公室:010-82588036 010-82519045 010-82519110 (010)82388035, (010)62551688
010-826280562
传真号码:010-82519421
海淀分局电子邮箱:jz××@mail.bjhd.gov.cn(局长信箱) bjhdgafj@163.com cyjb@spp.gov.cn
海淀分局纪委:010-82519180
海淀分局督察:010-82519210
督察办 :010-82519638、010-82519213
海淀分局信访:010-82519060
海淀分局监督:010-82519110
海淀分局法制处:010-82587080
海淀分局政治处:010-82519130、82519140、010-82519529、82579064 hdga@gaj.bjhd.gov.cn
内保处:010-82519636、82519637、82519638、82519216、82519213
警务督察队:010-82519216、82519213
高校治安管理处:010-82519726、82519725、82519722、8251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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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支队:82687260
出入境管理处;82519750
装备财务处;82571304
科技信息通信处;8251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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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分局治安支队:010-82519510
检察机关超期关押举报电话:010-68650468
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电话:010-65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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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督察电话:010-82519210
纪委执法监察科科长:石松林
王连军:纪委副科长 010-82519180
杨发年:纪委民警 010-82519180
吴京萍:纪委民警 010-82519180
勾磊:海淀分局“610 ” 13911833447
于海东:海淀分局片警 13801051975
炎伟:海淀分局片警 13801282213
警察:张家伟、王全胜

绑架秦尉的曙光派出所警察:张红志
曙光派出所办公地点:海淀区世纪城蓝靛厂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89
所内报警咨询电话:010-88872040,88872041 ,82588900
出入境业务及户籍电话:010-88872043
暂住证:010-82519476
所长:张晨生
副所长:王剑(038605) 010-88872040
第三办案组(国保)警长:杨金龙 010-82588900
警察:谭飞、张红志、王涛、王剑、姚鹏(038399)冀超、孙勇、马法月、吴超、晁跃满、王博、席志刚、冯宇、王旭
冀超 010-88871774
胡俊峰:010-88441094
胡学新:010-88467492
霍沁予:010-88546974
雷社峰:010-88500991-104
李爱民:010-88594824
田斌:010-51506807
刘兵: 010-88509654
骆天山:010-88453524
王金柱: 010-88546340
李守: 010-88443014
钱建康:010-88892289
孙庆: 010-88435854
徐智山: 010-8886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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