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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迫害命危 武汉市彭望琴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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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多次被迫害命危,湖北武汉市彭望琴女士二零一五年九月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还法轮功清白。

下面是彭望琴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从小身残多病,身体从内到外没有一处好,头晕、低血糖、妇科病、肠胃病,特别是遗传性气管炎是无法根治的。家里真是中药、西药不断。一九九七年我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不到三个月全身的病都好了。直到现在再也没有打过针、吃过药了。修炼后,我按书上说的,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把爱发脾气和骂人的不良习惯都改了;在利益上也不和别人争,遇事先考虑别人,家里呈现健康祥和的气氛。

然而,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污蔑、栽赃陷害法轮功,使世人都仇恨敌视法轮功,使所有大法修炼者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疯狂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算白死”的指令下,我深受其害,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多次,劳教一年,关洗脑班迫害四次,有三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其中两次被迫害到有生命危险时,610和派出所才放人,把我放在我大妹家,还有一次是小儿子把我从看守所背回家的。

由于江泽民制造的这场迫害,给家人造成很大压力,孩子父亲由自己也炼、赞成、洪扬,到后来怕受迫害,经常威胁、逼迫我和两个孩子;再到后来在外面和别的女人同居,最后抛弃我和两个孩子。一个好端端的家就这样被拆散了。当地派出所还故意在户口本上把我的名字除掉了。无奈之下,我带着两个尚未成年的儿子在外打工、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我向黄陂公安局及区政府反映我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后,黄陂区长堰派出所好几个人到我家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转法轮》,抢走录音机,还威胁要抓我。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号中午一点多钟,黄陂公安局和长堰派出所开车来好几个人到我家抄家,把我两个儿子吓坏了,他们又把我劫持到长堰派出所审问几个小时,才让孩子的父亲把我接回家。回家后孩子的父亲更是对我不依不饶。

二零零二年,我和小儿子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劫持到天安门派出所,晚上又把我们转到延庆分局审讯,警察把我们一个个分开。小儿子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逼供。当时,小儿子只有十二岁,又是生长在山区,很害怕,经不住威逼恐吓,说出了我们的姓名、住址。于是,我们被当地派出所劫持回来,我被非法劳教。在劫持我们回来的路上,孩子由于惊吓过度,身子一直发抖。孩子本来就胆小,我又被劳教,在社会的压力、歧视下孩子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使原本聪明的孩子变得不想读书,见人怕说话,直到现在看到警察、警车都会害怕,给他自己的工作生活造成了障碍。

二零零二年,我被关在何湾劳教所。在这期间,他们为了让我放弃信仰,把我一个人关在黑房里长达五个多月,不许睡觉,帮教们利用车轮战的方式逼我“转化”,还强迫我看诽谤大法的录像。有一次他们一天不给饭我吃,晚上包夹跟刘雁讲:“法轮功(指我)一天都没有吃饭。”后来,包夹拿来一碗面糊糊,说是特地为我做的。包夹还说“干部看你瘦,给你加了维生素。我自从吃了这碗“面糊”后,头抬不起来,老打哈欠,眼睛睁不开,迷迷糊糊的,造成了自己在理智不清的情况下邪悟。劳教期满回家后,俩个孩子也没原来听话,特别是大儿子,读初中不仅不做作业,还借钱抽烟、赌博,我自己身体所有的病症又返回到身上来了。我悔恨自己错了,想从新回到修炼中。

二零零四年黄陂610再次把我从家里绑架到二支沟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五天,又把我转到洗脑班迫害二个多月,他们把我反铐在窗户上,逼迫我违心写背叛大法的假话,使我身心受到了摧残,精神人格受到了侮辱,真是生不如死。真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良心也受到谴责。孩子的父亲在外面又有了外遇,在二零零五年借口说我炼功对他有影响,逼着我写了离婚协议,彻底抛弃了这个家,截断了我唯一的生活来源。周围的人到现在不理解,都说是因为我炼法轮功把家炼散了,使我那地方的人被谎言蒙骗,对法轮功没有正确认识,阻碍了他们得救。十几年我精神上一直背着对不起师父,对不起我那方世人,内疚的想法生活。

由于我生活没有来源,我不得不带着两个尚未成年的儿子到城市打工,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即使这样,我当地派出所和政府部门还到处骚扰我,把我舅妈一家人吓坏了,不敢让我到她家。去年还到我大妹家骚扰。直到今年七月份我到王家河办身份证,派出所把我扣留,并打电话给黄陂610和国保企图迫害我,我走脱了。

作为一个人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不管怎样会凭良心、尽量的把大法的美好,大法遭受迫害,所有真相讲给世人。二零零九年三月,我在武汉青山区工人村跟民工讲话,被人构陷,被工人村派出所绑架到二支沟拘留。第九天晚上,黄陂610伙同青山610的张祖军还有工人村派出所又把我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绝食反迫害,看守所所长何艳指使六个吸毒犯,强行给我灌食,下牙被撬掉了三颗。有几次,差点把人灌窒息了,身上到处是血,连他们身上都沾了血。他们怕被别人看到,每次灌完后,强行把人一洗,衣服一换,再送回监室。绝食绝水六天后,又把我转到洗脑班,又从杨园洗脑班转到黄陂的一个医院的四楼急救科。 主治医生跟包夹说,你们领导交代过,不准向任何人透露这个人的消息。还说不到最后一口气不许见家人。后来他们看我身体实在不行了,就把我送回大妹家。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在青山公园我向别人讲法轮功被诬陷的真相时,被青山区红钢城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三个月。我身体出现了病状,吐血,他们还把我转到同济医院精神科,把我绑在床上打针。实习小警察都说,错了,应该送她到内科,不应该送精神科。在我身体出现垂危时,他们才通知我的小儿子把我背出看守所。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二零一零年九月,我在武昌中华路华联超市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保安举报,又被绑架到二支沟行政拘留十五天。第十一天,我的身体出现了病状,又把我转到杨园洗脑班迫害,当我身体又出现了危险时,当地610才又一次把我送到大妹家。

十几年来,在江泽民操控下,从610、国安、公安、街道、社区、乡镇政府、乡村支委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对我的绑架、骚扰、关押,给我及我家庭、亲人都造成了伤害。给我的精神、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给我生活造成了困难。

被控告人所犯罪行:

违反《宪法》: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触犯了《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江泽民一手发起、组织策划和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更为了使中华民族不陷入道德崩溃的泥潭,必须把江泽民绳之以法、进行审判。今天我只把江泽民列为被告对象,也是在给那些参与迫害者改过的机会,给能改过者留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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