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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3)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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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以前又叫羊艾监狱(羊艾农场),位于贵阳市西南郊,距离市区42公里,于二零一零年二月挂牌成立,系在原羊艾监狱基础上从新组建而成。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贵州第一女子监狱(以下统称第一女监)成为贵州非法关押女性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至少130名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该监狱迫害,其中7人被迫害致死,有的疑被摘取器官。

十六年来,由于中共竭力掩盖迫害,封锁消息,明慧网报道的案例仅仅是实际发生案例的一小部份。

(接前文

(三)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20人

40、王善春(王尚春):被枉判十四年

安顺紫云县法轮功学员王尚春,由贵阳市南明看守所转到贵阳市第一看守所,被看守所恶警用“死人床“酷刑折磨迫害,四肢被反仰铐在硬木床上长达五十二天,衣食无法自理。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贵阳市乌当区法院以所谓“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罪名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王尚春被枉判十四年,劫持到第一女监在七监区受迫害。

41、郭玉仙:被枉判三年

郭玉仙:六十七岁,安顺黔安酒厂职工。郭玉仙二零零零年三月底去北京信访局上访被抓回行政拘留十五天,被勒索现金(数量不详)。被强迫参加第一期洗脑班。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半个月,转刑事拘留至二零零一年元月初,交二千元保证金后释放。后被强制参加第四期洗脑班。因参加集体炼功被非法处以治安警告处分一次;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去紫云县散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被紫云公安局非法抓去非法关押至七月十二日转至安顺二看,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又被非法劫持到第一女监七大队劳改三年;狱警不准家属探视和送东西。

42、陈鼎媛:被枉判五年

陈鼎媛:一九四五年生,都匀市人,住都匀市小围寨镇王家司家园小区。

因为父母被划为“历史反革命分子”,爹死娘嫁人,跟着奶奶在白眼和歧视中喝药伴长大,全身上下多种疾病反复交叉发作,几十年,在沉疴中苦熬,悲苦疼痛。

一九九六年春走进法轮大法修炼。通过短短几个月学法、炼功,去掉了多年的疾病,体验了真正“无病一身轻”的美好。

二零零一年一月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被抓,陈鼎媛在房山看守所被打昏睡了两天,全口牙松了,腰断了,脚骨伤了,被押送回都匀,非法关押在都匀看守所。因绝食反迫害,被暴力灌食。在房山被弄伤的口腔全部溃烂,之后不到一年半时间,掉牙十七颗。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检察院起诉陈鼎媛,五月二十一日都匀市法院以李学安为首的审判庭,非法庭审陈鼎媛,枉判重刑五年。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底在第一女监服苦役,从七大队到五大队,每天十多个小时做奴工,被强迫洗脑,不让接见,限制一切行动,被包夹拳打脚踢,常被打翻在地。七月被罚在烈日下站军姿,跑步,受尽凌辱和折磨。五十六岁被迫害进监狱,二零零五年底从女监出狱时,已经六十一岁了,原单位不办理正常退休,衣食无着落。

陈鼎媛为了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坚持信仰,被打、被关、被游街批斗、被判刑入监,被监视居住,她及其他家祖孙三代(包括亲家)也因坚持修炼大法受到诸多形式的迫害、恐吓,两家三代 二死三囚,余者株连。儿子梁荣祺被枉判六年,儿媳李青被枉判九年,至今仍在监狱受迫害,多年一直不准探视。

43、李青:被枉判九年

李青:三十多岁,安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贵阳、兴义警方联手,七十多名警察在兴义市包围了李青一位女同学的家,同时暴力绑架了李青。后来李青被非法关押到贵阳市白云看守所,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贵阳市白云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主审 刘家玲(音))。同年十一月被贵阳白云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劫持到第一女监,不许家属探视。

44、刘群英:枉判六年

刘群英:安顺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下午,刘群英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跟踪,在西秀区新大十字被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安顺市西秀区虹机厂洗脑班,十一月十六日非法开庭后被转到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十二月初下达判决书,被重判六年,刘群英提出上诉被维持原判,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劫持到第一女监,而此前她在虹机厂医院被非法关押的五个月不给她算刑期,上面写的是监视居住。

刘群英曾多次被无理关押和被非法劳教,受尽折磨,刚刚从劳教所回来不久的她又被非法判刑。由于恶党长期的迫害,已经被迫害的一贫如洗的家更是雪上加霜。

45、程华:枉判三年

程华:七十多岁,安顺市人,安顺市西秀区东关办事处退休职工。她在单位从事兽医工作,跋山涉水辛辛苦苦为人民工作几十年,累的一身病。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发真相资料时被诬告,非法抓到黑石头看守所非法关押110多天,在看守所被恶警三天两头提审,残酷折磨,勒索罚款两千元才放回家。二零零二年一月,已到腊月廿七日,几个恶警再次闯到程华家,骗说去问几句话,又把她劫持到洗脑班迫害40多天。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程华家再次被抄家,母亲八十多岁,刚刚从死亡线上缓过来,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没人护理。恶警说去一会儿就回来,把程华劫持到黑石头第二看守所,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到第一女监。监狱恶警指派四个犯人寸步不离的跟着她,还强迫她和犯人一起劳动。

程华的孩子听信了谎言毒语,离家出走,几年未归,丈夫与她离异。在程华被非法劳改期间,家里因无人看管,被小偷洗劫一空。东关办事处“综治办”的负责人高征友、李兵以执行上级命令为借口扣发退休金已有多年。程华老母亲与她相依为命,无任何经济收入,程华被投监后老母生活无依靠,只好东奔西走挖野菜度日。

46、曾燕现:刑期不详

曾燕现:安顺普定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明慧大陆综合消息显示:曾燕现被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七大队保植厂后勤队迫害,刑期不详。

47、郭永仙:被枉判二次共九年

郭永仙:六十六岁, 安顺酒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一年郭永仙在紫云县讲真相被绑架,被安顺西秀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二零零四年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郭永仙讲真相时,又被西秀区恶警吕咏梅等绑架,随后又带了六个男恶警去郭永仙家抢走了手提电脑等财物,非法关押在安顺第一看守所。安顺西秀区法院对郭永仙非法判刑六年,于九月二十五日劫持到第一女监八大队(八监区)继续迫害。家属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书。

48、唐伶:被枉判四年

唐伶:四十多岁,黎阳个体户。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晚被安顺国安非法抄家,在九月三十日以“监视居住”名义放回。十月二十六日晚,安顺国安又对及其店铺进行非法抄家,并将其名下的所有银行存折、存单抄走(3万余元)。唐伶被非法关押在安顺市镇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份被安顺市西秀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

49、齐家琴:被枉判七年

齐家琴:一九五八年四月出生,原安顺市国营黎阳机械公司职工。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二零一一年前的中秋节,恶警闯到齐家琴父母家中将她绑架,非法判刑七年,将她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以下是迫害事实:

二零零四年九月底,齐回老家和父母过中秋节,安顺国安一行五、六个人以查户口为由把齐家琴绑架。他们象土匪一样抄家,抢走三十多样物品。凌晨,恶警用黑布蒙上了齐家琴眼睛押往安顺某处,派人一天二十四小时三班倒看守,每班四人,逼齐讲出讲真相的情况。十八天后把齐押往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十一月五日半夜十一点五十分下了逮捕证。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安顺法院开庭非法判齐家琴有期徒刑七年。齐不服上诉,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齐家琴被劫持到第一女监。

齐家琴多年来遭受的其它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单位的行政领导万发根、治安负责人兼邪党支书熊伏清、公安邪党书记宋炳贵、办事员陈志军、赵陪英(女)等,为了执行“六一零”的指示三天两头找齐谈话,逼她放弃大法修炼。骚扰波及全家,他们在路上截住齐丈夫,要她丈夫逼她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全家整天生活在提心吊胆的惊恐之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平坝公安局和厂公安科的人到齐的办公室将抽屉内外翻了个底朝天,然后,一行六、七个人押上齐到家。他们把齐家的摄像机、录放像机、影碟机等都抢走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把齐强行绑架到平坝戒毒所,齐被非法关押在戒毒所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厂公安科邪党书记宋炳贵、办事员陈志军、赵培英把齐劫持到中八劳教所办的 “洗脑班”,强行灌输假恶暴的东西,赵培英每天记录下齐的一言一行。

50、魏骏涛:被枉判四年

魏骏涛:六十四岁,原安顺市安酒厂退休职工,家住安顺市开发区宋旗镇安酒厂宿舍。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被安顺市国安局,安顺市开发区政法委,安顺市开发区公安分局610、安顺市开发区宋旗镇派出所恶警莫秋林(女、指导员)、张春祥,安顺市开发区安洒厂小区居委会主任赵霖等绑架到安顺市黑石头第二看守所进行迫害。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由宋旗镇派出所恶警直接从黑石头第二看守所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

51、林兰芬;被枉判六年

林兰芬:安顺安大厂退休职工。二零一二年年初,林兰芬因散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后遭绑架,非法关押在安顺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重判六年,二零一二年九月中旬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

52、代顶英:被枉判四年

代顶英:平坝县高峰厂职工。代顶英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家中被平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警察非法抄家时强行抢走的电脑等私人物品。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平坝县法院对代顶英秘密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

53、潘映梅:被枉判三年半

潘映梅:六十八岁,安顺药材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潘映梅和丈夫吴伯通到贞丰县讲真相,被非法抓捕,关押在贞丰县看守所,到八月份,潘映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直接劫持到第一女监。吴伯通被非法判刑五年先送贵阳金西分流中心,吴伯通被恶警从贞丰看守所劫往贵阳分流中心时,身体还很健康,他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被劫持入都匀监狱,突然于九月十一日上午七时三十五分被迫害致死,遗体被恶警当日强行火化。

第一女监派十余人押潘映梅到都匀看了一下丈夫吴伯通的遗体,就立即将潘映梅带回女监。潘映梅要求让吴伯通的妹妹亲眼看一下,被恶徒以来不及为借口拒绝。

54、龙阿姨:被枉判五年

龙阿姨:姓名不详,家住安顺车辆厂。据明慧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报道:二零零四年八月的同一天,龙阿姨与儿子大双同时被非法从家中绑架。

大双被关押在京西分流中心,看管大双的狱警从牢房中调来一名牢头对大双拳打脚踢达一个月之久。使本已身体极差的大双因不能休息,病情加重后发展成肺结核。在没有得到治疗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在都匀监狱,后隔离关押在监狱医院。龙阿姨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第一女监。

55、陈华:酷刑不详

陈华:六十多岁,安顺东关兽医站退休职工。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抓走关在安顺二看年底释放,被强迫参加第五期洗脑班,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又被绑架关在二看。后陈华在第一女监七监区受迫害。具体刑期不详。

二零零八年七月中下旬,安顺市西秀区恶人在区政法委“610”头子谭志安的操纵下,以开奥运会为借口,非法把陈华等法轮功学员七人非法关押到“安顺市猫猫洞水库管理所”洗脑班,

56、张恩荣:枉判五年

张恩荣:七十三岁,安顺市第一幼儿园的退休老师,修炼法轮功十多年,身心受益。二零零四年在九月三十日晚九点钟左右,张恩荣在安顺市南马大道边贴真相不干胶,被一出租车司机举报后被西航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十月二十七日非法劳教三年,后被劫持到贵州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张恩荣和杨翠红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安顺公安局与西秀区分局十几个警察绑架,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起诉张恩荣等,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西秀区法院不通知家人秘密开庭欲重判她们,后被非法判刑五年。

64、唐文兰:枉判七年

唐文兰:安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

(四)、六盘水市(钟山区、六枝特区、水城县、盘县):9人

57、吴学兰:被枉判十五年

吴学兰:四十五岁,六盘水人。吴学兰二零零三年被绑架,于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被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在第一女监里受尽了恶警的摧残,被非法关押在八监区三中队的第一天,恶警白菊等指挥犯人把她拖到田里按在泥里,强迫劳动。后来她被关在五中队,曾被恶警甘明慧、周孔仙、吴祥芬及其他犯人用电棍打,并且不准她购买生活用品,不准下楼,后走路都很吃力。

58、李毅:被枉判十一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贵阳市李毅和丈夫马天军因讲真相,被兴关派出所绑架,被劫持在贵阳市南明区看守所、遭受六天日夜轮番140多个小时不让睡觉的精神摧残和肉体的非人折磨。李毅被从贵阳市南明区看守所转到贵阳市第一看守所,遭受死人床酷刑,不能正常大小便。

二零零三年五月李毅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枉判十一年,被劫持到第一女监。

李毅2003年于第一女监七大队,恶警指使犯人用屎尿从她头顶上泼下湿透全身,李毅的眼睛已经被迫害得看不见了。

李毅和马天军是夫妇,马天军是六盘水市水钢观矿学校教师,二零零三年五月和妻子李毅一起,均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十一年,马天军被非法关押在都匀监狱,被迫害致瘫痪。

59、李维华:刑期不详

李维华:二零零四年元月被关在水城看守所。李维华在第一女监七监区服刑期间因绝食抵制,李维华被捆绑在死人床上迫害、动弹不得长达半个月之久,导致李维华腰部上的肉溃烂。并遭到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三唑呛),致使李维华失去记忆,无法入睡,全身疼痛,并经常遭到包夹人员辱骂殴打。恶警大队长孙凤云叫包夹人员黄冬梅拿臭袜子强行塞到李维华的嘴里,当时李维华的嘴就被塞出血了。后因喊法轮大法好,恶警田维维当着包夹人员的面毒打李维华,包夹人员范永碧将李维华的脸给抓破了并留下一道深深的伤痕。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60、王何琴:刑期不详

王何琴:四十六岁, 六盘水市水城第一中学教师,王和琴是该校优秀高中教师,升学率达百分之百,因修炼法轮大法,被赶下讲台。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王何琴曾六次被非法抓捕,多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多次被非法抄家。

王何琴于二零零四年元月二日下午被该校校长周昭华,王庭云,主任李连,蒋国海等人绑架。绑架王何琴到洗脑班,逼迫写“三书”,威胁“态度不好”就下岗,开除,劳教。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八日,王何琴被当地恶警陶贵林跟踪绑架,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元月二十日,王何琴到邮局邮寄真相资料时,被临时协警翁天友、片警耿春等跟踪绑架。当天动用消防警从楼顶吊下破窗而入房内抄家,王何琴被刑事拘留,被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钟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审刘燕)开庭非法审判王何琴,后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

王何琴的母亲何静明也遭到迫害。其母法轮功学员何敬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被当地610绑架殴打成背部90度罗锅形,直不起腰来,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才被放回家来,三个多月生活不能自理,后经学法炼功而渐渐恢复。

61、莫代琼:被枉判十六年

莫代琼:六盘水市卫生局职工。二零零二年七月莫代琼因插播大法真相被绑架,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贵阳乌当区法院在贵阳乌当区一偏僻地方,在没有陪审、没有辩护律师、没有通知家属到庭的情况下,以法轮功学员插播大法真相电视“有罪”为由,将莫代琼、王尚春、杜贵宁、吴学兰、郑刚等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判刑,莫代琼被非法判刑十六年。法庭没有给法轮功学员陈述的时间,最后作了非法判决。

莫代琼被劫持到第一女监七监区迫害。

62、邓桂仙:刑期不详

邓桂仙:六十多岁, 水城125水泥厂的退休职工。邓桂仙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日被水城市国安从家中绑架,并被抄家,后被非法判刑关押在第一女监四监区(原八监区)遭迫害。狱警乘她们坐车疲劳,又累又饿时,对她们施压,写下放弃信仰的所谓“四书”。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狱警利用“包夹”徐家新(贪污犯)强迫邓桂仙在烈日下行走了三个小时。同年七月,徐家新利用贵阳卖淫女徐敏栽赃,陷害邓桂仙,说邓桂仙偷拿徐敏的衣服,妄图达到败坏大法及法轮功学员邓桂仙名誉的目的。

63、孔福芝:刑期不详

孔福芝:七十多岁,水城法轮功学员。孔福芝在第一女监四监区(原八监区)遭迫害,狱警谢凤仙利用孔福芝的善良欺骗和蒙蔽她。谢凤仙以安排两个包夹照顾孔福芝的饮食起居为名,实际上是严密监视孔福芝的一言一行,对孔福芝的生活并没有真正的关心和照顾。孔福芝七十多岁,上厕所多次摔倒在地。

64、杨梅:枉判四年

杨梅:五十四岁,盘县月亮田矿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十六年遭到了中共的残酷迫害。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杨梅在回家的路上,被恶警查到了包里的真相资料,杨梅被劫持盘县公安局进行迫害,又转到看守所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

杨梅在第一女监里狱警用隔离,洗脑、坐小板凳、抽血断食,几个犯人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直到杨梅生命垂危精神恍惚,于二零一一年才放回。

杨梅二零零一年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非法关押在中八女子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五月才获释。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恶警张兆江骚扰杨梅、王云龙夫妇,要求到盘关派出所抽血,被夫妇俩拒绝。一家人长期流离失所、靠打零工艰难度日。

65、王秀梅:被枉判四年 

王秀梅: 盘县法轮功学员。王秀梅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六日在盘县红果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当晚被非法抄家,在盘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后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秀梅提出上诉,但法院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维持原判。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底,王秀梅被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

这已是王秀梅第三次被迫害。二零零七年王秀梅在单位给一名车间书记讲真相,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被迫和丈夫离婚,女儿也不认母亲,这是她第二次被送劳教迫害。回到单位后继续受到没人性的迫害,三天被迫交书面悔过材料,安排干重体力活,王秀梅在二零零三年被迫害摔伤致腰骨折,干重体力活身体受不住被迫辞职。

74、郑伟超:枉判三年

郑伟超:盘县干沟桥矿务局老师,76岁,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和女儿陈蓉同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出狱。

75、陈蓉:枉判三年

陈蓉:40多岁,盘县干沟桥矿务局职工(会计师),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和母亲郑伟超同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出狱。

76、关沐春:枉判四年

关沐春:60多岁,盘县白果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六年元月出狱。

77、邓贵仙:枉判四年

邓贵仙:1950年生,水城125水泥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五月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

(五)桐仁地区(铜仁市。江口县。玉屏侗族自治县 石阡县。思南县。印江士家族苗族自治县。德江县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万山特区):2人

66、陆军:被枉判二次共十二年

陆军:五十多岁,铜仁师专教师。一九九八年开始炼法轮功,是大家公认的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因坚持信仰,陆军多次遭受迫害。二零零零年被判刑四年。出狱后,仍坚持修炼,二零零八年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在铜仁市看守所迫害,同时还被抢走了五千元现金。在铜仁市看守所期间,看守所所长、狱警指使犯人毒打陆军,致使她半个月无法下床。二零一零年八月被秘密庭审,后法院诬判陆军八年徒刑,警察抢的五千元法庭只字不提。陆军被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

67、马相群:被枉判五年

马相群:玉屏县大龙镇吴家坡村法轮功学员。马相群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在羊艾监狱马相群遭邪恶五大队女狱警李梅毒打二次,并在菜里下不明药物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回到家中。

马相群受到的其它迫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年中,马相群被大龙镇派出所恶警姚林松(派出所原所长)、杨波(派出所所长)、胡晓勇(玉屏县公安局刑警中队长)、李东平(玉屏县中共国保原大队长)、阮建平(于屏县中共公安局原科长)非法拘留二次,非法送劳教一次(三年)。

二零一零年八月初,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国安、派出所等人员半夜闯入民宅将马相群等法轮功学员再次绑架。

(六)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 兴仁县 普安县 晴隆县 贞丰县 望谟县 册亨县 安龙县):6人

68、付秀琼:被枉判五年

付秀琼:兴义一中职工,一九九七年三月得法修炼后,身心发生了很大变化,给单位节约了不少医药费。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付秀琼多次遭迫害。二零零零年元月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二零零零年三月她又一次去北京上访,之后被非法投入贵州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元月二十四日,兴义一中又一次配合公安局抓捕她,以莫须有的罪名又判她三年劳教,并绑架到贵州女子劳教所。她在那里受尽了折磨,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中午被十一个吸毒犯打昏,两天没吃一口饭。

熬到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出狱回家,她找兴义一中领导陈玉先安排工作,陈说付秀琼没有“改造”好,不能安排工作,并且还要开除付秀琼,同时强迫付秀琼搬家,兴义一中多年不发给付秀琼一分钱工资,使得付秀琼生存十分困难。

二零零八年九月三日,付秀琼、陈俊峰在贵阳市云岩区租住房内被市公安局、云岩分局、贵乌路派出所恶警绑架,把他们反铐了十八小时多,非法关押在百花山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元月六日贵阳市云岩区法院非法庭审,付秀琼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第一女监。

69、史卓慧(史作慧):被枉判二次共十年

史卓慧:兴义市第一中学教师。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多次迫害,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兴义市看守所、洗脑班、被两次抄家,两次被非法判刑,零零一年被兴义市“610”绑架、抄家,枉判五年,劫持到第一女监,在七监区受迫害。

二零零五年史卓慧回家后,由于仍坚持信仰,讲被迫害真相,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在大街上再次被黔西南州、兴义市“610”邪党恶人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兴义市看守所迫害。后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关押到第一女监受迫害。

70、吴顺英:被枉判三年

吴顺英:四十九岁,兴义一中英语教师。

吴顺英因在课堂上讲大法真相,于二零零二年三月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被戴着脚镣手铐非法关押在黔西南州看守所。后劫持到第一女监。

在女监,狱警指使犯人将吴顺英从监房二楼拖至监外田间曝晒于烈日下,衣服,裤子被磨破,被狱警指使的包夹学员毒打、倒起从楼梯上拖起跑,后脑勺被摔了三个洞,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狱警还命令罪犯们不停地拖着她绕圈,直至疲惫不堪晕倒为止。

71、谢国花:刑期不详

谢国花:兴义法轮功学员。谢国花等法轮功学员在州看守所被恶警世俊,蒋发恩毒打,强行戴脚镣九个月之久,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被武警殴打,强迫按手印滚指纹,被戴上脚镣手铐,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被硬拖上车劫持到第一女监。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在第一女监谢国花被狱警甘明慧、邹孔先捆绑、被电棍电击,狱警声称用电棍是行使权力,打死法轮功学员也不犯法。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凌晨谢国花和李青等法轮功学员在兴义市再次被绑架。李青被判刑九年,谢国花刑期不详。

72、晋化仙:刑期不详

晋化仙:六十多岁,兴义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期不详,据【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大陆消息显示,晋化仙被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迫害。

73、罗德荣:刑期不详

罗德荣:兴义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大陆消息显示罗德荣在第一女监遭迫害。罗德荣被迫害得头脑不清。

74、杨丽红:枉判五年

杨丽红:50多岁,兴义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

(七)毕节地区(毕节市 大方县 黔西县 金沙县 织金县 纳雍县。 威宁彝族回族自治县 赫章县):9人

74、张应梅(张映梅):被枉判四年

张应梅:大方县法轮功学员。张应梅二零零零年因去北京证实法,后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张应梅因讲真相被恶人举报后被抄家,关押在大方县看守所,恶警称只要张应梅供出资料来源和其他同修,即放了她,被她拒绝并绝食抵制。张映梅绝食一个多月,生命垂危。看守所曾派武警强制灌食。

二零零五年四月张应梅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

75、陈碧群(琴):被枉判四年

陈碧群:毕节市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二年十月二日,毕节市七星关区的恶警魏红在七星关区老客车站绑架了正在发真相资料的陈碧群、蒋祖琼二人,非法关押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毕节市法院陈碧群等进行了协议庭开庭,陈碧群在协议庭中对在场法官声明,修炼法轮大法没有错,不违法。

二零一三年九月陈碧群被七星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

76、代勤艺:被枉判二年

代勤艺:五十一岁,金沙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代勤艺、刘开秀、张清会在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时左右,毕节地区金沙县法院非法庭审三名法轮功学员。代勤艺被非法判刑二年,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后被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五年元月十二日,代勤艺已从金沙看守所被劫持到第一女监。

77、刘开秀:枉判一年半

刘开秀:六十四岁,金沙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刘开秀、代勤艺、张清会在真相资料时被绑架。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时左右,毕节地区金沙县法院非法庭审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开秀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一五年元月十二日,刘开秀已从金沙看守所被劫持到第一女监。

78、张清会:枉判三年半

张清会:七十七岁,金沙县法轮功学员。张清会,刘开秀、代勤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中共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时左右,毕节地区金沙县法院非法庭审三名法轮功学员,张清会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五年元月十二日,张清会已从金沙看守所被劫持到第一女监。

据悉,张清慧老人的身体状况很差,令人堪忧。

79、耿广祥:枉判七年

耿广祥:六十多岁,威宁县工商局职工。耿广祥修炼前百病缠身,得法修炼后身心健康,她向世人讲述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被恶人诬告,被判刑长达七年之久,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

80、李萍:刑期不详

李萍:四十四岁,黔西县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2005年3月7日】消息,李萍被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刑期不详。

李萍的丈夫张正湘是原毕节地区黔西县农业银行行长。张正湘是位公认的廉洁奉公、能力出众的好领导。由于坚持修炼大法,也被恶党枉判五年。夫妇二人被抓时留下一个八岁大女儿。

81、蒋祖琼(群):被枉判二次共十二年

蒋祖琼:四十七岁左右,原毕节市自来水公司职工。由于坚修大法,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第一女监七监区受迫害。蒋祖琼丈夫早逝,她被非法判刑时唯一的儿子在读大学。

在二零一二年十月二日,毕节市七星关区的恶警魏红在七星关区老客车站绑架了正在发真相资料的蒋祖琼、陈碧群二人。非法关押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毕节市法院蒋祖琼等进行了协议庭开庭,二零一三年九月蒋祖琼被七星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

82、严成丽:刑期不详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晚严成丽等几名法轮功学员到黔西县城讲真相时被绑架,关押到黔西看守所。他们被剥夺了法律赋予的一切应有的权利,并且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后严成丽被非法判刑后劫持到第一女监,刑期不详。在羊艾监狱七大队狱警指使犯人于二零零二年三月至八月对严成丽经常进行暴打,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黄平县。施秉县 三穗县 镇远县 岑巩县 天柱县 锦屏县 从江县 雷山县 剑河县 合江县 黎平县 榕江县 麻江县 丹寨县):4人

83、赵秋芝:被枉判三年

赵秋芝:五十八岁,原锦屏县工商所法轮功学员。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零年三月讲真相被锦屏县国保大队恶警林昌洪、龙华文等恶人绑架,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赵秋芝被诬判三年,于二零一一年四月被劫持到第一女监迫害。

赵秋芝于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炼,原来多种疾病神奇般不翼而飞,特别是有鸡蛋大的子宫肌瘤,在炼功几个月的一天自动排出。一九九九年后赵秋芝多次被迫害。二零零四年八月被绑架到凯里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二零零六年九月又被非法劫持到贵州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从劳教所出来,单位一直扣发其退休工资。

84、汪仁芝:被枉判十年

汪仁芝:六十岁,凯里市法轮功学员。

汪仁芝:六十岁,凯里市法轮功学员。

汪仁芝和文继国、包正韦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被凯里市公安局绑架,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律师进行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凯里市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判重刑,文继国十二年,汪仁芝十年,包正韦八年。三位法轮功学员当即上诉至黔东南州中级法院。十月九日中级法院不尊重事实,枉法渎职,授权委托凯里市法院不通知律师内定维持原判,并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把他们劫持到都匀监狱和第一女监。

85、罗琴先:刑期不详

罗琴先:凯里市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报道罗琴先在第一女监七监区受迫害。刑期不详。

罗群先受到的其它迫害: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一年都被凯里市公安局恶警李凯等绑架,非法关押在凯里二龙路收教所时绝食反迫害,李凯为此阻止,骚扰恐吓罗群先。后罗群先被劫持到贵州女子劳教所劳教。

二零零零年五月,在劳教所罗群先等法轮功学员因抵制迫害,顾兴英将罗琴先关禁闭室十天,每天只给一顿饭,并用两大音箱对着禁闭室的门,音量开到最大放摇滚乐,一放就是一整天,为的是防止罗琴先在里面炼功。罗琴先态度坚定,不放弃修炼,一次被顾兴英罚做深蹲1000个,几次被罚站通宵,第二天还要完成做两个足球的任务。

积极参与迫害罗琴先的凯里市地质六队公安科长罗大红,二零零四年末突然患脑癌,于二零零五年元月初死亡。

86. 李银锐:被枉判十年

李银锐:36岁、黔东南三穗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李银锐被贵阳市兴关派出所恶警用电棍电大腿、背部,用鞋底恶狠狠的在脸上左右抽打几十下,打的她双眼冒金星,整个脑袋疼痛 难忍,耳朵里一片轰鸣。四个警察把她摁倒地上,把她的嘴撬开灌辣椒水。灌完辣椒水,又拿用矿泉水瓶子装的白色液体继续灌,这样反复折磨到深夜。恶警还将她双手铐住,用宽口塑料胶带从嘴到颈部来回绕头几圈,把嘴封得严严实实。再用黑色塑料袋从头顶往下套,到脖子时就拴好打结,就这样在黑暗的深夜里对她拳打脚踢。,等酷刑折磨,恶警一边迫害摧残李银锐,一边狂吠:“你要‘真善忍’,那就叫你尝尝什么是真残忍!”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李银锐被劫持到贵阳南明看守所后,非法提审时,李银锐遭受六天六夜一百六十八小时的酷刑折磨,多个小时不让睡觉的精神摧残和肉体迫害。造成她双手和双脚在一个多月以后还是麻木没有知觉,导致在今后的岁月里也留下了后遗症。

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五月十六日贵阳市某法院非法审判多位法轮功学员,并判重刑,李银锐被枉判十年,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李银锐劫持到第一女监七中队。在经历了七年多的非法关押和封闭式的摧残迫害后,才得以回家。但出狱后我仍遭监控,不能自由生活、工作。

(八)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福泉市 荔波县 贵定县 瓮安县 独山县 平塘县 罗甸县 长顺县 龙里县 三都水族自治县 惠水县):7人

。87、温荣华:被枉判十年

温荣华:都匀法轮功学员,2002年7月因插播大法真相片被非法判十年,于2003年8月22日在贵阳乌当区一偏远地方被非法开庭。据【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消息,温荣华曾在第一女监五监区受迫害。

88、江会(江西菊):被枉判三年

江会,女,1974年生,都匀市法轮功学员。江会(江西菊)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都匀市看守所,后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秘密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被劫持到省第一女子监狱第四监区迫害。直到一个多月后,省劳改处和监狱来了几个人找到江会的家属要求家人配合,家人这才知道江会已经被判刑。

江会此前曾多次被迫害,第一次被迫害是在都匀市奉合乡写大法标语,被绑架、抄家。然后被劳教一年,在省中八女子劳教所受迫害。第二次是二零一四年七月底一天,八个公安闯进她家,抄走了大法书及光盘,几十元生活费。并被关押在都匀市戒毒所迫害了38天后才放回家。

89、冉素华:被枉判两年半

冉素华:都匀市剑江化肥厂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冉素华遭中共不法人员绑架勒索、强制洗脑、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元月冉素华和都匀十四位同修上北京上访,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在闹市区都匀火车站,将冉素华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强行捆绑胸前挂牌示众,冉素华被劳教二年半,在中八女子劳教所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获释出狱。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晚冉素华从洗脑班走脱,流离失所在外。后去凤冈县讲真相被绑架,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被劫持到凤岗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冉素华被白德新、陈指导员、何艳劫持到第一女监。

冉素华被转到女监八监区迫害。在包夹犯人监视下,经常被打骂,一切言行都受到限制。后狱警把她转到八监区二中队楼上反锁在房间里,由两个犯人监视着,不准炼功。包夹陈世梅威胁说:不听话打。谁不转化就不准和家人见面,叫包夹整治。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冉素华结束了两年多的冤狱。

90、刘英才:被枉判三年

刘英才:都匀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九月,刘英才、肖立群等因讲真相被都匀都匀新华派出所、虹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她们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刘英才被枉判三年,被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迫害。

91、肖立群:被枉判四年

肖立群:都匀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九月,刘英才、肖立群等因讲真相被都匀都匀新华派出所、虹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她们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肖立群被枉判四年,被非法关押在第一女监迫害。

92、李霞:被枉判七年

李霞:四十四岁,贵定县法轮功学员。
李霞:四十四岁,贵定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李霞被绑架。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上午贵定县人民法院借黔南州人民法院(地点位于都匀市)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来自北京的律师到庭作了无罪辩护,李霞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在家人的搀扶下到庭作证,后李霞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李霞被劫持到第一女监。

93、张雷:刑期不详

张雷: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出生,家住平坝县红湖机械厂,因修炼法轮功被学校开除。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张雷被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拘捕,非法关押于贵阳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在公安一处被恶警用手链、脚镣吊在门上还踢她的脚镣,然后又灌辣椒水。在二看被睡死人床,后非法判刑送第一女监迫害。刑期不详。

九、外省在贵州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1人

94、伍生英:枉判六年

伍生英:香港籍法轮功学员。伍生英是郴州法轮功学员肖嗣先的妻子,肖嗣先是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中学一名骨干教师,先后多次被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七月,伍生英与肖嗣先下乡招收学生时,散发真相资料遭人诬告,被当地警察绑架到习水县迫害,恶警强行将伍生英八个月的胎儿引产,然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伍生英判刑六年,劫持到第一女监(丈夫肖嗣先被判六年半,关押在都匀监狱迫害),关押期间,她一直坚持自己无罪,绝食反迫害,要求无条件释放,身体极度虚弱,多次昏迷。

十、在第一女监受过迫害地区不明的学员:28人

95、黄立红:刑期不详

二零零一年黄立红曾被关押在盘县看守所。八月的一天,黄立红等法轮功学员坚持在室内炼功,被恶警发现,拉到室外戴上手铐、脚铁链在太阳下暴晒一天,恶警不给他们吃饭,回到室里仍然戴上脚铁链。后恶警伪造了材料,黄立红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后劫持到第一女监,在女监黄立红多次被狱警指使人毒打、使用种种恶毒手段迫害妄图迫使她邪悟,放弃修炼。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黄立红等法轮功学员再次在兴义市被绑架,后期情况不详。

过去和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羊艾监狱刑期和所属地区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以下27人:

刘淑玲、郑准超、李光梅、李冬梅、陈远秀(二年)、李玉玲(李玉林)、晏世娥、杨光英、齐顺容、陈玉兰、王招圆、祝明珍、丁燕、陈玉兰、祝明珍、刘苓、倪忠美、唐文萍、马相琴、刘玲、吴学英、王玲、周永会、王颜清:李元幼、李淑静、陈碧琴。

善恶有报是天理,历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女监教育科科长王友发于零五年底至零六年初患白血病死亡,年四十一岁。从查出白血病到死亡仅一个月时间;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新年正月初六,第一女监发生火灾,从十二日下午一直烧到十三日上午,贵阳市出动了9辆大型救火车,损失惨重,这也是对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惩罚和警示。所有参与迫害的恶人,都将受到人间和天理的制裁和审判!曾经遭第一女监非法关押迫害的贵州法轮功学员如周若芳、邹金英、陈鼎媛、李银锐等都纷纷控告江泽民,同时已将在第一女监所遭受的迫害作为事实依据投递两高院。

奉劝至今还在参与迫害的各监狱狱警们,不要为了短暂的利益出卖自己的良心,认清真相,留给你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尽快弥补对法轮功所犯下的罪行,给自己留一条生路吧!

附: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

单位: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羊艾茶场
邮政编码:550032;电子邮箱:2641487400@qq.com
办公电 话:0851-83380667;83380762、8338083、83380761、83380209;

(一) 以前的人事信息:
监狱长:王红;副监狱长 :宋建华;
副监狱长:王玉兰:(此人最邪恶是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提到这个位置上的)
羊艾监狱医院电话 0851-83380422 院长:杨知春电话0851—83380830
吴荣祥政治处 :13809406072;13984868872
女监狱警名单:甘明慧、邓洁、王仪(仪:同音)、孙燕萍、田维维、孙凤云、白菊、周孔仙、吴祥芬
四监区:但队长,队长肖某,刘队长(男),龙队长(男)、熬大队长四大队队长(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大队) 肖银辉 13608517561
周慧兰:四监区队长
场部:吴科长、何科长、医生帅某。
五监区:何清、谢大、谢凤先、宋大队(电话13985420446)
四监区包夹人员:服刑人员段成品。
五监区包夹:服刑人员朱洲。
八监区:少年犯教育班:蔡春玲。
帅科长13518518031
金警察13885195749
安院长13984876296
二零零七年成立了所谓的“法轮功专管大队”即“四大队”,队长有:王义、黄春、周青、汪星群。

(二)现在的人事信息:
潘志欢:监狱长;
王强书:副监狱长;
李政才:政委;
纪委书记:王梦君;
唐寿任人事警务科副科长
罗 薇任教育改造科副科长

2015年7月17日以下12名正式任职:
彭潇璇任组织宣传科副科长;
刘袁圆任劳动保障科副科长;
张伦强任信息技术科副科长;
吴显英任后勤管理科副科长;
赵英华任监狱办公室副主任;
王 英任生活卫生科副科长;
罗 薇任心理矫治中心副主任;
唐寿欢任教育改造科副科长;
任 妍任狱内侦查科副科长;
陈 琼任监狱财务科副科长级兼公司财务科副科长;
张 静任劳动改造科副科长;
郑艳芬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2015年6月3狱政管理科杜建、一监区吴量、雷霄、三监区令狐燕、五监区马静、十监区兰紫瑜调监狱指挥中心工作。
2015年6月3日二监区杨瑾瑾调狱政管理科工作;二监区沈虹调三监区工作;三监区胡芮绫调刑罚执行科工作;七监区刘雨调狱内侦查科工作;教育改造科林文俊调一监区工作;实业公司企业管理科唐隽调工会工作;警务督察队彭秀芳调教育改造科工作。
经2015年6月2日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喻红任七监区一分监区分监区长,免去其七监区三分监区政治指导员职务;
王学英任七监区二分监区政治指导员,免去其七监区二分监区分监区长职务;
冯文慈任七监区三分监区政治指导员,免去其七监区一分监区分监区长职务。
经2015年4月22日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璎任二监区三分监区指导员,免去其四分监区指导员职务;
王芳任二监区四分监区指导员,免去其一分监区指导员职务。
2015年4月28日医院张怀兴调监狱办公室工作
2014年10月23日组织宣传科杨东森调办公室工作
经2014年8月21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邓昌霞任监察科科长,免去其狱政管理科科长职务;
李雁任心理矫治中心主任,免去其纪委副书记、监察科科长职务;
杨慢任狱政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心理矫治中心主任职务;
2014年8月28日任免职的通知:
邓昌霞任监察科科长,免去其狱政管理科科长职务;
李雁任心理矫治中心主任,免去其纪委副书记、监察科科长职务;
杨慢任狱政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心理矫治中心主任职务;
田景丽任狱内侦查科科长,免去其十监区监区长职务;
宋志英任十监区监区长,免去其六监区监区长职务;
孙凤云任医院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狱内侦查科科长职务;
杨家仁任六监区监区长,免去其六监区政治教导员职务;
郑健生任六监区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医院政治教导员职务;
韩豫任警察督察队副队长,免去其五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经2014年6月13日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龙俊清任六监区副监区长,免去其十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黄世娟任八监区副教导员,免去其八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经2014年6月9日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肖远翾任二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免去其劳动改造科科长职务;
汪维山任三监区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免去其监狱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职务;
芶登敏任四监区党支部副书记、监区长,免去其八监区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职务;
高 惠任五监区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免去其三监区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职务;
冯 卓任劳动改造科科长,免去其监狱办公室正科长级兼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静霞任监狱办公室正科长级兼公司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五监区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职务;
潘德安任四监区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四监区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杨 琼任监狱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警务督察队副队长职务。
经2014年2月12日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徐本谷任监狱财务科正科长级兼公司财务科科长;
苏强任刑罚执行科科长;
田冬梅任人事警务科科长;
杨慢任心理矫治中心主任,免去其狱政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杨雪林任一监区教导员,免去其信息技术科副科长职务;
田维微任一监区监区长;
蔡华任二监区教导员,免去其七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芶登敏任八监区教导员;
张峥嵘任十监区教导员。
经2014年6月13日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彭潇璇任组织宣传科副科长;
刘袁圆任劳动保障科副科长;
张伦强任信息技术科副科长;
吴显英任后勤管理科副科长;
赵英华任监狱办公室副主任;
王 英任生活卫生科副科长;
罗 薇任心理矫治中心副主任;
石福玉任服刑人员指导中心副主任;
唐寿欢任教育改造科副科长;
任 妍任狱内侦查科副科长;
陈 琼任监狱财务科副科长级兼公司财务科副科长;
张 静任劳动改造科副科长。
(三)女监上级主管单位: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单位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明诚景怡苑
邮编:550081 办公室电话:0851-85825041;负责人:丁健;传真:0851-85817510
狱政管理处负责人:郑远航;联系电话:0851—85812203
刑罚执行处负责人:曹建雄 联系电话:0851--85842327
教育改造处负责人:李献;联系电话:0851--85846080
劳动改造处负责人:陈静;联系电话:0851--88576792
生活卫生处负责人:李晓柏 联系电话:0851--85819849
监狱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丁虹 联系电话:0851--85814016
财务管理处负责人:何坚 联系电话:0851--85814068
劳动保障处负责人:吴平蓉 联系电话:0851--85822584
后勤管理处负责人:马亚丽 0851--85820468
狱内侦查处负责人:唐建华 联系电话: 0851—85821024
警务督察处负责人:于红光 联系电话:0851--85810503
信息技术处负责人:蒋大鹤 联系电话:0851--85818812
政治部负责人:张国武 联系电话:0851--85819455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韩卫联系电话:0851--85817797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人:王建增 联系电话:0851--85819512
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刘学军 联系电话:0851—85827370

赵金龙:
职务: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 川:
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狱政管理处、教育改造处、狱内侦查处工作);
刘建平:
职务: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刘学军:省监狱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吴跃: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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