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地狱般折磨 青壮年的他仅剩六颗牙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罗江县居民吴曾辉于一九九五年在二十二岁时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刻刻做个好人。他曾在二零零八年汶川大地震中不顾个人安危救了很多人。然而,这样的好人却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被剥夺工作,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在狱中遭受种种折磨,使年仅四十二岁的他如今只剩下六颗牙。

吴曾辉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他在《刑事控告书》中指出: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于国、于民、于家有百利而无一害,而江泽民却非要置法轮功学员于死地。十六年来,江泽民拉拢高级干部助他迫害法轮功,用的是“利诱”,给他们本不应该得到的权力地位来诱惑他们;而他对中下层直至最基层的公检法人员及政府人员包括街道、居委会,使用的则是“威逼”,用他们正常工作中本应得到的工资、奖金、职位等等作为筹码来逼迫他们去迫害好人,让他们不得不在维持正常生计、还是维护道德良知之间做选择,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却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麻木的助纣为虐,去伤害自己的同胞,他们如不听善劝,不悬崖勒马停止迫害,今后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成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运动的替罪羊。我目前只把罪魁祸首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控告江泽民也是为了唤醒那些被谎言蒙蔽的世人、那些被利用参与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尚存人性的组织实施者、参与者,最后他们成了替罪羊,才是最可怜的人。

以下是吴曾辉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主要事实:

依法上访遭绑架,被迫失去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当时在海南省工商银行工作的我,与几位法轮功学员坐飞机从海口飞往北京,想通过上访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的情况。第二天上午,我们几位学员在北京西单途中被北京警察绑架,劫持到北京丰台体育场。当天下午被强行带到海南省驻京办事处。北京警察说:你们必须马上离开北京。一位学员说:我们还没有反映情况呢,如果不放我们被抓的学员,我们不走。于是警察就来拖学员。一位男学员打起双盘,被警察从屋内一直拖到楼下。而另外两位女学员与我是被几人强行抬上飞机的。回到海口机场,天下着雨,我们是被手持微冲的特警押送的。当时,工行北京总行给海南省工行施压,并说:你们省全行只来了这么一个,以为是谁呢,不过一个代办员。施压省行勒令我写检讨。我拒绝写检讨,同时也不想让领导受牵连,出于无奈只好写了辞职报告,失去了工作,回到四川老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中旬,我再次进京。八月十七日下午,我与北京学员在北京展览馆外面的草坪上席地而坐,刚坐下一会儿,立即被警察包围了,在北京被关押了几天后,直接被押回海口市第二看守所,与我一起被非法抓捕的几位同修被非法判了重刑,最长的十二年。我在痛苦中承受不住,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悔过书,做了一个修炼人绝对不能做的事,他们满意了,十二月三十日把我释放了。江泽民的心腹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嘉奖了参与此次迫害的海口市中级法院法官陈援朝。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五十二岁时陈援朝遭恶报患肺癌死亡。

曝光真相 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我在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罗江县国保大队蔡绍云等绑架,关押在德阳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内被强迫做塑料花和挑选猪毛。有一次因为我坚持炼功,被狱警强制戴脚链一周,连睡觉也不解下来。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中非法关押了十一个月,最后被罗江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周安全事后对人说:这是上面(“六一零”)早就定好的,我们只是执行。事后家人告诉我:在我未拿上庭的传票之前,还未开庭的情况下,德阳日报就刊登了我被非法判刑三年的消息。由此可见,完全都是在“六一零”暗箱操控法院干的。在警察抄家期间,八十九岁高龄已病患在床的外婆受到惊吓,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去世。时任罗江县政法委书记张本应,因积极迫害大法弟子,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底因急性胰腺死亡,遭到恶报。

德阳监狱的酷刑

我被非法判刑后,于二零零一年九月被劫持到德阳监狱。先到二监区(入监队),所有的活动都被限制,两人包夹一人,而且是时时刻刻盯着,不能离开,甚至上厕所都跟着,寸步不离,强制转化,逼迫放弃信仰,不放弃修炼,就遭管教人员和包夹人员毒打和折磨,强迫我们写三书(按媒体宣传的口径写污蔑法轮功的材料),人们蔑视的目光、侮辱的语言、歧视及人格侮辱,恐怖的气氛,我们时时刻刻都处在一种无形的压力当中,好像呼吸都感到困难,经常睡不着觉、或者在半夜惊醒,吃不下饭,残酷折磨,身体的伤害,心灵的摧残,身体消瘦了好多,也十分虚弱。为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严禁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平时与别的法轮功学员见面后点一下头、眨一下眼也要制止或辱骂;限制人身自由,洗漱、上厕所都要打报告。强制唱红歌和犯人“改造歌曲”,因为我拒绝唱,被罚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禁止上厕所等。

演示:蹲马步
中共体罚演示:蹲马步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一天,我因为传看大法师父的经文被犯人文彩兵发现,二监区狱警邱慎指使恶犯殴打我,并强迫我说出是谁给我的,我坚决表示不出卖别人。邱慎恼羞成怒,二天三夜不让我睡觉,昼夜体罚“开摩托”(蹲马步、脚后跟离地、两手前伸端平),二十四小时安排犯人看守,姿势一变就打,连吃饭时也不准坐下或蹲下,后来我双腿肿胀,不能弯曲,期间还遭恶犯王丹、文科等毒打。

当时有七、八位大法弟子都受到了和我类似的迫害。我没有妥协,又将我关入严管队迫害五个多月,严管队是被关押在一个极端虐待和肆意摧残肉体的黑牢,整个白天除了中午吃饭稍息一小时外,其余时间全在院外的操场上高强度,超生理极限的“罚跑”和“军训”。每天上下午各跑八十圈,每圈约三百多米,一天长跑近五十华里。监狱里的“牢饭”本来就极差,而严管队的“牢饭”连定量都被警察有意克扣。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许多人被折磨的皮包骨,哪里能承受了如此高强度的肉体摧残,跑不动倒地了,狱警就命令两犯人拖拽着继续跑,或跑着跑着突然松手,被拖的人则一头撞上墙根或阶石,撞的头破血流。邱慎指使恶犯杨光川、肖传龙经常折磨殴打不够,还经常侮辱我,当面羞辱我,身为狱警的邱慎,有一次问了我一个极其下流的问题。平时还强迫我刷厕所,要求把长期因屎尿侵蚀的便池刷白。另外几个学员也遭受了同样和更多的迫害,我们都坚定的走了过来,让许多服刑人员也敬佩的说:法轮功真坚强。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二零零二年七月的一天,我又一次传看经文被发现,警察邱慎跳起来猛扇我的耳光,嘴里不停的咒骂,将我关入禁闭室,戴背铐八昼夜,然后连续两个多月超负荷罚跑步和“军训”——超强度的走“三大步”、“分解动作”、站“军姿”和长跑,姿势稍有变动立即惩罚。二监区狱警邱慎因为多次凶残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报,身体、精神状态极差,面黄肌瘦,后因经济违纪案件败露被撤职。

我在德阳监狱遭受了三年多折磨后,牙齿全部松动,后来陆续脱落,四十二岁的我现在仅剩六颗牙齿。以上所陈述的只是我被迫害的其中一部分,精神和心灵上的痛苦和伤害更是笔墨难以尽述。

再次遭迫害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不知何故,四川省德阳市珠江路派出所三名警察以及二重厂108社区相关人员一名,上午十点多,闯入我的住处,打着查暂住证的名义,警察强行搜走了我和母亲的身份证。当天下午,警察以查看房屋漏水为由,带枪闯入家中,抢走了价值一共八千多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三部以及打印机一台等私人物品。当时我走脱。身份证和手机、电脑等私人物品等,家人多次去要,至今未归还本人。警察后来威胁家人说要给我判重刑,致使我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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