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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刘静玉被非法判四年、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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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金州区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刘静玉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被绑架,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金州区法院非法判四年,上诉被无理驳回,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刘静玉女士是金州区联营公司的退休工人,一向安分守己、勤劳朴实,修炼前她患有多种疾病,胃炎、胆囊炎、颈椎病、手脚麻木等,中药、西药都吃了也没好;修炼法轮大法后,很快身体康复。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凡事先想到他人,家里家外都洋溢着幸福快乐的气氛。刘静玉的老母亲今年九十岁了,瘫痪多年,在刘静玉家一住就是十几年,邻居亲友无不称赞她是个孝顺的女儿。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刘静玉被拥政派出所便衣跟踪、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拘留所十天。她瘫痪在床的老母亲躺了一天没人照顾,受到严重的惊吓。从那以后,社区人员就经常到刘静玉家中骚扰。

二零一五年上半年,金州区古城甲区社区主任王新多次到刘静玉家,说:“你炼法轮功在我们社区挂名,你今年都六十五岁了,我们想给你名撤了,你写个保证书。”刘静玉说:“写什么保证书?”王新说:“保证不学不炼(法轮功)。”刘静玉说:“我炼功做好人,也没干坏事,叫我写什么保证,我不能写。”王新说:“不写后果自负。”之后王新又领着拥政派出所警察和公安局“六一零”人员来她家逼迫她写保证书、威胁她。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刘静玉老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涉嫌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绑架罪、涉嫌非法拘禁罪、涉嫌抢劫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中午,大连市金州区拥政派出所一帮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刘静玉家,对老人进行绑架、抄家,并于当日非法拘留她,所谓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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