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济南刘玉珍依法控告江泽民被野蛮绑架(图)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济南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左右,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六十四岁的女法轮功学员刘玉珍,因实名控告江泽民被槐荫区中大槐树派出所一伙恶警绑架至位于仲宫的第三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

四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左右,中大槐树派出所副所长焦睿伙同陆军共三男一女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刘玉珍家中骚扰,焦睿用尽力气拽住刘女士的左手往外拖,一个姓牛的女警也使劲拽住刘女士的右手,两人使尽拽也没有把不配合的刘女士拖出门外,气急败坏的陆军大声对同伙说:“打电话,给派出所打电话,让老大来,来几个女的,多来几个。”派出所老大又调兵遣将派来了三、四个人来“增援”,最后因寡不敌众,柔弱的刘女士被这伙恶警劫持到中大槐树派出所。

拍摄于刘女士被非法拘留五天后
警察野蛮拖拽造成刘女士手臂上的淤青,拍摄于刘女士被非法拘留五天后

到了下午,焦睿说:“分局已经批示了,拘留五天。”让刘女士在行政拘留书上签字,被刘女士堂堂正正的拒绝。

在送刘女士去拘留所时,一个副所长还恬不知耻地说:“那里挺好。”刘女士正色道:“挺好你们去吗?你们为什么不去?”副所长说:“我们也去。”刘女士揭露道:“你去是送好人受迫害去!”

最后刘女士在派出所和拘留所没有签任何一个字,被非法关押迫害五天。

其实那位副所长真的说对了,你们也去,就在不久的将来。善恶有报乃天理!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必将受到人间法律的制裁!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