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江泽民是公民权利 律师辩护震撼家人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上午九点三十分,辽宁省灯塔市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因控告江泽民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李论。

律师为李论做了无罪辩护,李论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他的三位家人出席了法庭旁听。

主审法官是杜丽媛,公诉人是吕文洋,庭审进行了两个半小时,当庭没有宣判。

一位来自沈阳的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公诉人宣读的所谓证言证词,做了有理有力的驳斥,他指出:李论控告江泽民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但不构成犯罪,而且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律师指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理合法的,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能修炼法轮功。至于某个人的说辞,或某个部门的规定,那不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而他家的电脑、光盘、大法书、大法师父法像等,都不能构成犯罪的证据。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拥有这些是犯罪的,和“破坏法律实施”更扯不上半点关系。

公诉人被驳的哑口无言,低头不语。最后律师要求当庭无罪释放李论回家。

李论在法庭上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诸多罪行,列举了那些高官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可耻下场,奉劝在场的公,检,法人员,看清形势,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了,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好的未来。

庭审过程中,整个法庭很安静,没有人打断他们的辩护和陈述,公诉人和法官都静静的听着。

在律师辩护时,家属不断的向律师竖起大拇指表示赞赏。十一点三十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休庭后,家属找到律师,当面向律师表示感谢。她们说,由于中共谎言的灌输和对中共的惧怕,误认为法轮功和政府对着干,因此,既怨恨家人又反感法轮功学员。当法轮功学员让我们去要人和请律师做无罪辩护时,我们很不理解。听了律师的辩护,感到很震撼:原来我们的家人没有犯罪!是中共在犯罪!是公、检、法人员在犯罪!真感谢法轮功学员和律师,使我们明白了真相。

法官杜丽媛电话:04198589767
公诉人吕文洋电话:041985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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