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柏乡县法院非法庭审 赵英芬善劝公检法人员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河北省柏乡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英芬非法开庭。

庭审一开始,赵英芬就将她桌子上“被告人”的牌子拿走,放到了一边。

整个庭审过程中,赵英芬正气十足,堂堂正正告诉法官和在场的公检法人员: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功是佛法修炼,你们不要被坏人利用,迫害大法弟子是会遭报应的,这样对你们不好。

律师的无罪辩护也有理有据,指出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学员,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没有离开具体构成要件的犯罪,也没有离开特定罪名的犯罪,赵英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在场的许多人都对法轮功学员投来同情的目光。

公诉人、法官态度一直很平和,公诉人除了读她们手中材料上的内容外,没有说别的,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未作出判决。

通过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讲真相,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也开始抵制这场对善良的修炼人的无理迫害,在法院附近负责治安的一名警察说:我以后才不干这个事呢(指迫害法轮功学员)!

随着迫害法轮功的高官王立军、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苏荣、李东生、周本顺、张越……的不断落马被整肃,还有全国大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不断遭恶报的实例(他们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或死于癌症、或车祸、或祸及家人、或被中共利用完了判刑),越来越多的世人也看清了由江泽民一伙犯罪集团所发起的这场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已经走入了穷途末路,最后正义的审判就在眼前。

希望所有还在被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对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赶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补过,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你自己。

希望柏乡县公检法人员能坚守法律的公正,无条件释放赵英芬。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赵英芬被迫害的经历: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夜间,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公安局动用消防队、防暴警察,砸破门窗,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赵英芬家中抢掠许多真相资料,并非法抓捕了赵英芬(邢台市桥西区人,四十多岁),随后将赵英芬关到了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一月十五日,赵英芬被非法批捕。

三月十五日,柏乡县公安局将案卷移交到柏乡县检察院。

四月初,柏乡县检察院将案卷移交到柏乡县法院。

七月二十五日,柏乡县法院对赵英芬非法开庭,目前未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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