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何莲春长期遭监狱严管迫害 亲属被剥夺探视权

更新: 2016年08月09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蒙自市文澜镇高家村何莲春女士,现年四十六岁,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先后两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刑期十七年。何莲春现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到严管迫害,日前更被狱方剥夺亲属探视权。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何莲春的妹妹带着女儿到达监狱会见室要求会见何莲春,并递交了相关证件。会见室的警察谢兰芬打电话给六监区通知何莲春妹妹来会见,不料一分钟后监区打电话给谢兰芬说“不予会见”。谢兰芬说:不予会见的原因是前次你们亲人来会见时泄露了很多监狱的秘密。以后你们来会见,不该问的就不要问。何莲春现在是属于严管期间。等何莲春本人写个申请,她提出来会见再通知你们来。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何莲春的妹妹带着自己的女儿和何莲春的女儿再次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要求会见何莲春,并说侄女已经有三、四年没见过妈妈了,想念她妈,希望能够见上一面。结果狱方还是以前一次同样的理由拒绝亲属探视。

诉说遭迫害经历成“泄露监狱秘密”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上午,何莲春的父母、妹妹、弟弟和弟媳都到了监狱,母亲由于长期担心和思念女儿,曾三次病倒,这天也在病魔之中(前几天还在住院,身体还未完全好转),母亲还常常喃喃自语:“我能等到她出来吗?”这天她没有去会见室,只让她在监狱外面等着消息。规定只允许三人会见,弟媳也只在会见大厅里等着。大约十点钟,何莲春被两位警察带出来,家人看到她从鼻子以下半个脸都是伤,枯瘦的样子让人见了心疼。弟弟是第一次来监狱探视,作为男子汉,从不轻易掉眼泪的人,看到姐姐后,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弟弟哽噎着问:“你的脸怎么了?姐姐,你的脸怎么啦?”姐姐说:“她们给我强行灌食,用比嘴巴大几倍的大勺子塞进嘴巴,插至喉咙灌食,那个大勺子是监狱特制的,喉咙都插烂了,每天都灌三次,灌到吐血,一天都吐血好几次。”弟弟问:“警察打你还是犯人打你?”姐姐说是包夹她的犯人。弟弟问:“你认得她们是哪里的人,叫什么名字?姐姐,她们是犯哪样刑进去的?哪个地方的人?”何莲春告诉家人是两位判了死缓的重刑犯对她施暴,一个是云南德宏盈江的何麻锐,另一个是湖南的罗佳丽。她边说着边捋起两只手的袖子让家人看到两只手臂全是青紫的伤。旁边摄像的女警张鹤云(警号5355028)在那儿干扰,与监听的警察互递眼色,大概是不让何莲春说里面被迫害的情况,并叫何莲春不要乱说。何莲春站起身指着天对摄像女警说:“我对天发誓,我说的全是真话。”摄像女警的脸色显的很难看。该女警之前面对何莲春家人会见时多次把警号取掉,去年五月十二日曾因何莲春说里面被迫害的情况和家人向她讲起诉江泽民的事被她强行中止会见。今天她却把工作证反着戴,把姓名一面贴在身上,何莲春家人很生气指着她说:“你把上岗证翻过来看看。”并问:“姐姐,她叫什么名字?” 何莲春告诉家人该女警叫张鹤云。这时监听的女警(警号为5355225)按断了电话,强行中止会见,通话过程不足十分钟(正常会见时间是30分钟)。何莲春及家人都说时间还不到,僵持着不走,监听的女警(警号5355225)从进门的楼梯口处叫来两个很结实的刑事罪犯强行把她拖出会见室。这一幕在去年五月十二日也发生过。这就是监狱说的泄露了监狱的秘密不让会见。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上午,何莲春的父亲和妹妹陪同三位北京的维权律师到监狱要求接见何莲春,副监狱长李红钢(警号5355005)说:“今天家属和律师都不可以接见,有两个理由:第一,何莲春的情况不适应于接见,鉴于她现在的状况和关系到监狱的安全问题不可以接见;第二,省外律师必须在司法厅备案。我们听从司法厅和省“六一零”的。”

何莲春长期遭狱方严管迫害

何莲春于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第二次被非法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后,因拒绝“转化”,近七年来遭监狱长期严管迫害,严管期间限制人的基本生理需要,如:限制上厕所,喝水,睡觉,洗澡、买生活用品等;利用刑事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她,长时间强迫坐在小板凳上不准动,不准说话,不准出监房。何莲春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多次被迫绝食反迫害,监狱对何莲春暴力灌食和输液,内脏的很多器官都不同程度的受到过损害,最明显的是灌药灌食导致她牙齿松动吃饭困难,胃已经完全不能接受任何刺激性的食物了。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何莲春会见父亲和妹妹时,她说每顿几乎是辣子菜,她都是用开水泡一点饭吃,而且喝的水也不够喝,洗澡水就更没有了。我们叫她买点营养品吃,她说监狱不给不认罪严管的人买。她还说小便不正常,常常很急,去解又只能解出一点点,这是因为狱警强迫她认罪(转化),不报告就不给上厕所,憋成这样的。她还透露二零一二年有十个月的时间不让她洗漱、用水。那年九月二十五日父母会见时怪不得看到她象睡在垃圾里的一样,浑身脏兮兮的,手上的污垢都很厚,警察还说:“你们看看你家姑娘,两个月的时间不洗澡、不洗头、小便解在身上,你们做父母的好好说说她,身上一大股臭味。”父母很心疼女儿为了坚定的信念所忍受的痛苦。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何莲春妹妹与授权律师王全璋到监狱办理会见手续,此时电梯里涌出很多狱警,何莲春的妹妹看到其中一位是经常带姐姐出来会见的监区狱警,于是跑到她前面说:“你好,请等一下!”该狱警看到何莲春妹妹后有些不知所措,妹妹说:“我要找狱政科的人,要怎么找她们?” 该狱警一直没有停下脚步,边往前走边赶紧拿了一个口罩戴上,惊慌失措的样子,很快又走到了何莲春的妹妹的前面去了。这引起何莲春妹妹的警觉,赶快又跑到她前面,盯着她的眼睛说:“你认得我。”该警察说:“你怎么进来的?该找谁就去找谁。”匆匆又从妹妹侧边走远了。

这次妹妹看清了她的警号是5355341。以前她带何莲春出来接见或者陪她们领导出来跟家属交谈,都是先把警号取掉或者穿一件上面没配警号的深蓝色服装。只到后来在父母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曝光她的警号以后,又见到她时才没取掉警号。可是即便这些警察没有取掉警号的时候,面对家属工作证也是反着戴,有的还用钥匙之类东西固定,看不到姓名那一面。她们分明是做了亏心事,怕曝光,除了心虚还会是什么呢?原来这天何莲春在狱中绝食反迫害已经有三十七天了,监狱还一直对家人隐瞒实情,拒绝会见,对何莲春继续采取严管,暴力鼻饲灌食,使她身心俱伤,以图达到邪恶的目的:认罪、转化。直到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何莲春已绝食第六十一天,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体重已由原来五十多公斤减至三十多公斤,白细胞只有两点八克,随时有生命危险,监狱才电话通知何莲春父亲说会见申请批准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绝食第九十天)家人去会见时,何莲春父亲曾质问两位监区的警察:“你们作为一个堂堂监狱警察连个警号都取掉,不敢戴,是不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结果她们都不说话了,很少正脸看家人。这天因为何莲春告诉家人监狱对她的迫害事实被阻止正常会见。之后被告知等监狱通知才能会见。六月份家人多次去会见都被拒绝。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何莲春的父母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邮寄了起诉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七月二十九日家人拿着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到监狱驻监检察室反应监狱非法剥夺亲人探视权及何莲春被迫害的情况后,监狱才勉强给会见。今天会见是由副监区长刘蕾(女,警号为5355280)和警号为5355341的女警监听和记录;由女警张鹤云(警号为5355028)摄像,过程中何莲春说到她的牙齿痛的很难吃东西,是被暴力所致,并指着里面的槽牙告诉亲人掉了哪几颗,被刘蕾按断电话不让说。其实她的牙齿早在二零一四年五月时就被强行灌药致使满口牙齿松动、疼痛,甚至脱落。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何莲春会见时说:八月十七日再次绝食反迫害,昨天有人拉扯她又要对她动粗被她制止,她说这种日子实在没法过了,每顿饭不仅要捡辣椒,又要把食物用袋子捣成碎的才能慢慢吞下去,吃到饭都凉了也吃不好一顿饭,就算吃馒头也要用水泡了才能慢慢吞下去,会见才十分钟时,女警黄凤军就按断电话,不允许她说里面被迫害的情况和家人给她讲诉江的情况,过程中黄凤军共按断两次电话,后来还差六七分钟时她又给接上电话,走到何莲春旁边把话筒拿走,家人以为她要说什么,结果她不说话,只是示意家人把身份证放到玻璃边让她登记,她拿着话筒听着边登记边写会见记录,家人跟她说话她根本不理,说时间还未到,叫把电话给何莲春她也不理,直到半小时时间一到电话自动切断,她放下电话叫原本候在旁边的两个刑事罪犯把何莲春带出会见室,她拿着记录到对面继续写,家人大声跟她说还有话跟她讲,她根本不看一眼,家人想可能有隔音玻璃她听不到,就轻轻的敲她面前的玻璃,结果她一直没看一眼,可是陪其他犯人来接见的、在她旁边的其他警察都看着家人,她面无表情的写完记录又把记录撕掉,拿着本子出去了。她为何撕了现场记录?想去伪造吗?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会见时何莲春说,鼻饲插管已经使身体内部严重受损,从鼻孔进去至胃,全都插烂了,被疤痕挡住都插不进去了。她还欣慰的对家人说:“我不止一个人在这里,如果我不是修炼了法轮功,如果不是师父的保护,那么千万个何莲春也早被迫害死了。”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会见时何莲春说,九月三十日、十月一日、二日、三日被强行输液,身上弄了很多伤。十月十日被多人按住,双手用布口袋套住、捆起来,捏着鼻子,脖子用秋衣的衣领勒住,野蛮从嘴巴强行灌食,小舌、牙跟到处挆烂了。捆绑导致她的两只手都不会动,今天(第四天)才刚刚会动一点点。她已经非常柔弱,走路都很吃力了,狱警却利用多人对她动粗,把手捆致没有知觉、不能动弹。狱警面对家人时还说是因为她不吃饭,给她灌食是救她,要不她早就死了。然而何莲春多次绝食都是监狱残酷的严管迫害逼的,她是用宝贵的生命在捍卫真、善、忍的信仰啊!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何莲春的母亲由于过度担心她的安危,就想如果女儿主动去吃饭,监狱是不是会对她好一点呢?抱着这样的疑问,拖着带病的身体,由小女儿陪同去监狱申请会见。会见时家人劝她不要采取绝食,你不能吃辣的、硬的,我们去跟监狱说。何莲春看着最亲的人,伤心的哭了:“你们知道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吗?我难道是故意不吃饭?今天,我的眼皮七八十下的跳,原来是你们要来劝我……”她边哭着把手袖子捋起来,家人看到她手腕及手臂全是紫黑色的伤,母亲还看到手臂上有一条伤疤。她还指着母亲和妹妹说:“我不听你们的,你们谁的我都不听,我只听师父的,师父跟我说什么你们知道吗?我没有罪,我在这里一天刑期都没有,是强加给我的……”家人都伤心的哭了。是啊,七年来狱警对她是软硬兼施,软就是谎言式的思想改造,硬就是各种酷刑。每次她的身体只要恢复好一点点,又开始想尽办法折磨她,从身体上、生理上、精神上,对她进行消磨式的身心摧残,目的都是要她认罪,转化。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这天会见时,因为亲人据知情人说过吸毒犯徐红英包夹她的时候对她侮骂、拳打脚踢,逼迫转化,得到邪恶不少好处,评为改造积极分子。于是家人问她是不是有这样一个人?她说以前(约二零一二年左右这段时间)因她不认罪不准上厕所,只能尿在裤子里捂干,冬天也是这样,有一次实在憋不住尿,她就尿在装垃圾的撮箕里,被包夹犯徐红英(上海人)把她推倒并把头按到地上,脸和头发都浸在尿里,还用穿皮鞋的脚使劲踢她,导致臀部全部青紫没有一块好的。何莲春还说徐红英早就出狱了,听她老乡说她已经死了。肯定是遭恶报了。监狱有时强迫她去体检,有一次拉她去体检,连拉两层楼,两条棉裤都拉破了,背脊上的皮也拉破了,她还把裤脚上的破洞显给家人看,家人多次给监狱长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何莲春体检内容,都不给回复。现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在国际上曝光后,家人很担心,不知监狱对她体检出何居心。

鉴于何莲春身体情况,家人多次把《保外就医申请书》以邮寄和送达的方式给监狱和监狱管理局,一直都没有得到过狱方的正面答复。只有在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那天会见走出监狱大门时,狱警张鹤云把《保外就医申请书》(一式两份)递给何莲春妹妹说:“这个还给你,不认罪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难道人要死了也不符合吗?”妹妹追问。“是这样的,你自己去百度上搜索看吧,百度上就有。”狱警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说着就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了。

如今监狱不让家人会见,一方面想隐瞒迫害的真相;另一方面可能会对何莲春报复式的用刑。

下面是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及人员情况(情况危急,请各地学员积极参与营救):

1、云南省蒙自市政府610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35号政府大院C区,邮编661100
610办主任杨秀英13887352355
610办书记郭强
610成员:李景全13508735751

2、云南省蒙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邮编661100
参与此案的警察:
李毅13887323369、13987359696、13988036598或者是13887314796
刘海13508735515
王坤、熊开华、钱华

3、云南省红河州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凤凰路,邮编661100
检察员:龙义、周茂华

4、云南省红河州中级法院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凤凰路与天马路交叉口,邮编661100
审判长邓杰0873-3710047
审判员韩全辉、马涛

5、云南省蒙自市文澜镇高家村,邮编661100
书记高锦福13887388894

6、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0号,邮编650102
驻监检察室:主任梅某0871-65239210、成员罗媛
狱政科:0871-65126134
其他:0871-65119243,0871-65137285,0871-65126382,0871-65100152,0871-65132470,
监狱长赵桂芬(女,警号5355002)
副监狱长李红钢(男,警号5355005)
狱政科科长雷煜(女,警号5355091)
狱政科副科长吴吕(男,警号5355317)
狱政科警察杨晓岚(女,警号5355026)
狱政科警察谢兰芬(女,警号5355191)
教育科科长牟瑞(女,警号5355203)
综合部部长周伟红(警号5355076)
六监区监区长彭涛(女,警号5355090)
六监区副监区长刘蕾(女,警号5355280)
六监区警察黄凤军(女)
六监区警察张鹤云(女,警号5355028)
六监区警察郭琼生(女,警号5355122)
六监区警察王雯(女,警号5355302)
六监区死缓犯人:何麻锐
六监区死缓犯人:罗佳丽

7、云南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222号,邮编650031
局长马林
狱政处副处长杨振华0871-66116050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