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劳教 历经酷刑 吉林榆树市张国芹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张国芹女士原来患有乳腺癌等疾病,通过修炼法轮功,癌症痊愈了,她十分感谢法轮功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张国芹三次遭劳教迫害,以及多次非法关押,历经中共各种残忍酷刑——老虎凳、各种暴打、人身侮辱、超体力劳动等。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张国芹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十几年的元凶江泽民。其中,张国芹女士写道: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到长春公安局一处宗教科。三个年轻恶警早在那里了,搬来老虎凳,强行推我上去,我的双手一直紧铐在后背,双脚固定在一起悬空,两只脚脖子分别坠上十多斤重手榴弹形状的实心铁,腹前横着一根铁筋,两端固定在铁椅子的两侧上,身体一动不能动。

恶警张震整个人站在我两脚上面,并狠劲的往下跺,用胶皮鞭子猛抽我的后背,用拳头打我头部、脸部,怕我喊出声音,用脏抹布塞进我的嘴里,两端系在脑后,还凶残的把紧紧铐在一起的双手从后背往上拉到头部,手铐铐进肉里,三、四年之后还有伤疤呢。”

下面是张国芹在《刑事控告书》讲述的在这场迫害中遭受的迫害的部分事实。

一.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我,今年五十二岁,于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因当时我患有乳腺癌,就等着死,听人说身体有病的人炼法轮功都好了,就抱着试试的心态,炼了法轮功,结果乳腺癌好了,胆囊炎、阑尾炎、妇科病都好了。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的家庭又重新充满了欢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中共恶党及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进行疯狂的迫害,我和家人的身心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和迫害。我曾多次被榆树市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培英派出所恶警绑架、骚扰、两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酷刑摧残、强制洗脑迫害。

二.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我在家洗衣服,榆树培英派出所警察赵文峰和街道办的八、九个人闯进我家,强行把我绑架到培英派出所,被片警赵文峰非法讯问,并说:“你炼法轮功就拘留你,错了也得这么做。”后送到公安局政保科,以“扰乱社会秩序”,送拘留所非法关押六十三天。

在拘留所里,狱警焦淑侠非法搜身。同时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一百三十多人。正值深秋,俩人合盖一条单薄窄小的被子,经常被冻醒。吃着带有蟑螂、苍蝇的玉米面窝头,白菜汤上面漂浮着虫子之类的小生物。并强迫我们割草、剥苞米、收白菜、刨土豆、拔萝卜、用棒子砸高粮、积酸菜、腌咸菜、用铁锹翻地、擦玻璃,狱警的被单、床罩、衣服都让我们来洗,饿着肚子干活。

十月的冷天,早七点用敞车拉我们去几十里外的恩育乡的拘留所养鱼塘。每天从干涸的鱼塘里用丝袋子装满淤泥,再背到鱼池的四周的防护堤上,手磨破,全身浮肿。狱警高勇、孙景富还一个劲的催我们快干。由于连续超负荷劳动,累得我高烧一夜未睡,第二天照样被逼干活。

三.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第一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我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十月十三日,在金水桥被警察劫持到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十八日,长春驻京办将我送到长春公安局一处宗教科,当天榆树公安局政保科长陈兴国、警察石海林去长春押我。石海林用拳头猛打我的嘴,并骂我脏话。之后。将我非法关押在榆树市看守所。

十一月中旬,榆树市政保科长陈兴国、警察石海林、郭树清将我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六大队一小队非法劳教。在劳教所不让睡觉,帮教围着灌输歪理邪说,直到所谓的转化。然后,整天坐在小塑料凳上干活,因超强超时劳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摧残,左胳膊肿胀,严重低烧,被非法劳教六个月零四天。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保外就医回家。

四.长春公安一处残忍的老虎凳酷刑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我在榆树前进乡发介绍法轮功真相的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恶人诬告,遭前进乡派出所警察绑架,所长擅自拟好自问自答自己签字画押的假口供,之后将我送到市公安局,恶警石海林踢我小腿,打嘴巴。主任周宪国抓住我头发猛打我的脸部、头部,边打边歇斯底里的狂叫“杀人放火,偷盗抢劫,吃喝嫖赌没人管,炼法轮功就不行!”然后将我关押在看守所。

酷刑演示:半蹲反铐背挂(就是站不起来也蹲不下)
酷刑演示:半蹲反铐背挂(就是站不起来也蹲不下)

八月十六日,榆树公安局政保科长陈兴国,长春市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张震、长春市公安局一处宗教科齐姓科长、科员王志三人,来看守所,用车拉我到公安局政保科,恶警张震强行让我蹲在地上,将胳膊铐在暖气管上,用拳头猛打我脸部,牙被打出了血,张震不让我吐出来,逼我咽到肚子里,打我的前额,故意让我的后脑勺撞到后面办公桌腿的楞子上。张震恶狠狠的掏出工作证,叫我看他的照片和职务。石海林猛抽我的嘴巴,边打边骂脏话。周宪国、齐力等多人在场围观,他们把我双手紧紧铐在一起反背到后面。石海林、张震将我从楼上一直连踢带打到楼下,强行将我推进长春公安局的车里。去长春的路上下起了大雨,张震一路上不让我闭眼,并用拳头打我的嘴,下嘴唇被打裂,鲜血直流。张震怕人看见,用卫生纸狠狠的使劲擦我嘴上的血,脏话骂个不停。

下午到长春公安局一处宗教科。三个年轻恶警早在那里了,搬来老虎凳,强行推我上去,我的双手一直紧铐在后背,双脚固定在一起悬空,两只脚脖子分别坠上十多斤重手榴弹形状的实心铁,腹前横着一根铁筋,两端固定在铁椅子的两侧上,身体一动不能动,恶警张震整个人站在我两脚上面并狠劲的往下跺,用胶皮鞭子猛抽我的后背,用拳头打我头部、脸部,怕我喊出声音,用脏抹布塞进我的嘴里,两端系在脑后,还凶残的把紧紧铐在一起的双手从后背往上拉到头部,手铐铐进肉里,三四年之后还有伤疤呢。

那种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非人所能想象,语言无法表达那种痛苦。恶警张震叫嚣说:“用在杀人犯身上的刑具,全部用在你们法轮功学员身上,说我迫害你们法轮功,都上了明慧网,我就迫害你法轮功,于东辉(法轮功学员)怎样,屎都拉到裤子里,地下室有好几具死尸。”

从下午一直酷刑折磨到晚上十点多钟。恶警打累了,我被铐在老虎凳上一宿。八月十七日早八点多,我从老虎凳上放下来,双腿双脚已浮肿失去知觉,恶警张震开车,与王志将我拉到长春铁北监狱。

在铁北监狱晚上睡觉是又一种形式的折磨迫害,叫“闸刀鱼”,就是一个人的头部紧贴着另一个人的脚睡,而且是侧卧,一个紧贴着一个,根本翻不了身。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被转到长春第三看守所,吃的是玉米面发糕,喝的是菜汤,肚子饿的咕咕叫,晚上还是“闸刀鱼”式的迫害,屋里很冷,很阴,终日不见阳光。恶警逼我们照相,不照就打嘴巴。

五.恶警与恶医勾结,第二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六日榆树恶警石海林和长春恶警三人将我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医务室只一名医生,医生检查完身体后拒收。石海林等将我推到走廊远离医务室,由一名警察看着,而石海林等恶警、恶医在医务室进行着见不得人的肮脏交易,约十分钟后,叫我进去,那医生换了一副嘴脸,恶狠狠的说:“不决裂,就死在这里吧!”

五大队副队长王丽梅授意帮教转化我,把我封闭式的关在一间屋子里,不许和别人接触,十多天时间没达到他们的目的,就让我到生产车间干活,上厕所前后有专门包夹,干活吃饭左右由包夹看着,不许我和别人点头、微笑、说话,想上厕所非得等厕所、走廊无人、憋一、二个小时是常有的事。

大队长李文娜,副大队长王丽梅,警察肖爱秋指使吸毒犯冯宁宁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看谁干活慢,强迫我们挑云豆、糊包装纸袋子,她可以随意欺侮法轮功学员,而不受任何处罚,所有人敢怒不敢言,因为有大队长授意撑腰。

由于超时连续干活,以及强制洗脑的精神迫害,身体状况很差。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保外就医回家。

六.榆树国保大队的酷刑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因榆树光明乡孟家村治保主任汤云范诬告(因此得奖八百元)。培英派出所指导员吕洪志、警察肖红军、张和平和派出所司机,同光明乡两名警察,非法到我哥家将我绑架到榆树国保大队。警察齐力将我左手铐在木制的茶几的立柱上,警察孙铁军(已遭恶报,得脑血栓后遗症)非法讯问,问不出什么来,恶警孙铁军抡起巴掌打我左脸左耳部位,左脸往起鼓,左耳嗡嗡直响,麻木,失去知觉,恶警孙铁军又问不出结果,猛地抓起我的头发,将我从椅子上拽起,手铐被拽开,头发拽下来一大把。齐力、柴文革、孙铁军等一拥而上,打我的脸、头、背、踢我小腿。柴文革从卷柜上拿出警棍,用警棍的一端猛劲触击我左侧乳房,齐力接过警棍,猛力抽打我两条大腿上面部位。当时我坐在椅子上,柴文革接过警棍继续打,我只穿一条单裤和一条线裤。打累了,柴文革搬来木椅子,将椅子的一只腿压在我左脚大脚趾上,而他整个人坐在椅子上足足十分钟左右。施以酷刑,刑讯逼供未达到目的。国保大队长恶警张德清、石海林、齐力、柴文革、在深夜将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禁。

七.开假诊断书,第三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国保大队长张德清、伙同警察石海林、齐力、柴文革将我拉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医务室,医生陈利见我行走困难,叫我脱下外裤,见两条大腿成黑紫色,肿的鼓鼓的,怕承担责任拒收。当晚又拉回榆树拘留所。

六天后,二十九日一大早恶警孙铁军、齐力用车拉我到榆树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办公室的楼前,恶警孙铁军先上楼十多分钟不下来,齐力带我到副院长孙绍福的办公室,另一名男性中年医生在场,副院长孙绍福在齐力、孙铁军的授意下,指使该医生开了一份假诊断书,上面有医院及孙绍福和医生的章。

三十日早,国保大队警察;主任周宪国、张德清、石海林、齐力、柴文革将我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医务室,所长郭旭签字同意接收。恶警们点头哈腰的离去。

由于在榆树拘留所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身体十分虚弱,五大队长王丽梅、警察肖爱秋发疯般的大喊“坐直溜的!”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接着五个帮教轮番围攻我,进行转化。三、四天时间转化不成。警察肖爱秋大怒,叫诈骗犯王静专门看管。王静告诉全寝室的二十二人,肖狱警说了,不许任何人和张国芹说话。

正值深秋,屋里很冷,由于长期紧闭式关押,全身浮肿,警察肖爱秋、医生陈利大骂;死就快点死,你能死,这里就能埋,这里又不是没死过人!警察肖爱秋、大队长王丽梅强迫我背所规、所纪,写思想汇报,作周小节,我不是犯人,当然不能配合。转化无望,就让我到车间干活,每天加班加点,只睡三至四个小时,有时只睡二、三个小时。

零三年非典期间,劳教所进来大量的鸡毛、鸭毛、鹅毛等各种羽毛,都被染成五颜六色,散发出化学制剂和难闻的腥臭味。管生产的警察姜丽君经常强迫我们超时劳动,上边来检查,收拾得一干二净,检查一走,又加班加点,很多人咳嗽,发烧,身体发痒,有的起小红疙瘩。我劳累过度,晚上发烧三十九点六摄氏度,因我不放弃信仰,逼我继续干活。

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晚饭时,我喊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有力的震慑了邪恶。警察王丽梅恼羞成怒,给我加期二十天,非法关押一年零四十三天。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回到家中。

八.遭骚扰 恐吓 经济迫害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发起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直到二零零七年,榆树市培英派出所警察赵文峰、肖红军、张和平、姜伟、李明超、高永等,及街道李凤春等几名人员数次来我家骚扰、进屋乱翻、威胁、恐吓不许进京。让签字、写保证,被我拒绝。后我被迫离家出走。

令人发指的是,这些恶警、恶人竟然到学校找到我上一年级的七、八岁的女儿,讯问我的去处,使得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与恐惧。妈妈是全世界最好的人,警察是抓坏人的,为什么要抓好人呢?!在我非法劳教期间,六十多岁的父亲找到政保科长陈兴国,要求放回女儿,陈兴国说:“你拿六千元钱,放你女儿。”

二零零二年,单位领导迫于压力,逼迫我买断,比其他职工提前下岗四年,多交二万多社保金,还少得一万多元工资。给家庭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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