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七旬裴忠华在法院被劫持后失踪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裴忠华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在家被绑架、判刑,“取保候审”的裴忠华老人十月九日去法院取所谓“判决书”时被劫持,至今三个多月,家人没有得到任何他的音讯。

裴忠华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绥中国保大队王宝民、刘唤宇等人上门绑架,在绥中看守所绝食五天之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三月与法轮功学员丁青艳一同被绥中检察院非法起诉,公诉人是贺志广。裴忠华聘请了广东律师。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绥中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青艳、裴忠华进行了非法开庭。两名律师在庭上为丁青艳和裴忠华做了无罪辩护。陪审员李云涛自始至终未发一言,说话的只有审判长关树森,关树森经常打断辩护律师的发言,并不让法轮功学员做最后陈述。

法官关树森以及政法委、检察院、国保等人在法庭上亲听了律师的无罪辩护之后,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非法判裴忠华有期徒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政法委李怀林、法官关树森和检察院人员等合谋决定结果)。

裴忠华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院的项广大等人向裴忠华核实情况时,裴忠华指出了绥中国保大队办案人刘唤宇、王达在案卷中添加假的询问笔录作为伪证的事实。裴忠华还聘请了山东的律师,因为二审法官(中法刑事第二合议庭庭长韩玲)拒绝公开开庭,律师递交了无罪辩护意见。

十月九日,关树森通知裴忠华去取判决书(中法非法维持原判),并当场绑架了他,当天将其送到绥中看守所,十月十日送到锦州监狱入监队。

后来,家属打听到裴忠华已经被送到了沈阳第一监狱。从被绑架开始,裴忠华一直绝食抗议,并被灌食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裴忠华家人去沈阳第一监狱探视,被告知“没有这个人”。十二月二十七日,家属又去锦州监狱查询,确认人早已被转到了沈阳第一监狱。

从裴忠华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被绑架至今已有三个多月,其间家人一次也没有见到过裴忠华、也没有接到过裴忠华或监狱方的电话。

目前裴忠华状况堪忧。

迫害裴忠华的责任人信息(区号0429):
绥中县政法委
副书记 李怀林(610头目) 办6131710手机 13842936888
绥中公安局
副局长;骆玉堂(在案卷中签字者) 办6122156 13942983588
国保大队
王宝民 大队长 13942906360 6136126
刘唤宇(参与迫害十多年,反×教协会会长) 13998962003 6136126
公安局 法制室
冯健民 主 任(在案卷中签字者) 13190391660 6124591
绥中县检察院
贺志广(公诉人) 电话 6125517
谢宝金 副检察长 办6123263 手机13904292674宅6131640
单首标 副检察长 办6134731 手机15904298666宅6125733
辽宁省绥中县法院:
主审法官:关树森6779935手机18042928850(曾枉法判决20多名法轮功学员)
曹海英 院 长 办6779999 手机13898991999
王亚欧 副院长 办6779777 手机13904292558 宅6133299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刑事第二合议庭庭长韩玲 3166548、316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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