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该不该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江北区老人张军,因修炼大法曾多次遭迫害,六十多岁时还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五年六月张军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刑事控告。之后,当地派出所、社区人员曾数次骚扰她,七十二的老人对他们讲述了自己被迫害的情况后说:你说我该不该告江泽民?片警再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转身走了。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上午,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一张姓女警察没出示证件、没说什么原因的情况下,上门骚扰大法弟子张军(女、72岁),质问张军叫什么名字、电话号码,要张军在一张纸上签名,张军拒绝了女警的要求,并指出:“你在非法逼问公民私人信息是违法的,我不是罪犯,你不是法官,你无权逼问公民。”女警恼羞成怒地威吓:“等几天江北公安分局的还要来。”张军义正词严地说:“不准来!不准骚扰公民住宅。”女警灰溜溜地走了。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点十分,江北区大石坝忠恕沱社区張主任(女)、曾主任(女)、上门打门叫喊张军开门,张军不理她们,也不说话、不开门,就在厨房做饭。十分钟后两位主任静悄悄地走了。在十一点四十四分,两位主任又来打门叫喊张军开门,张军不理她们。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点,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新換男片警楊志勇和一女警上门骚扰张军,张军没让警察进屋。片警问张军去年五、六月是给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了起诉江泽民的诉状、谁给你写的、你给哪些人写了诉状、为什么要告江泽民。张军说:去年六月我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起诉了江泽民,我自己写的,我没给任何人写,宪法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我信仰真、善、忍,炼了二十四年的法轮功,二十多种疾病都好了,无病一身轻。我炼功做道德高尚的好人,可是江魔头派恶警二零零八年把我抓去劳教两年(六十岁),在黑监狱里恶警打骂我、每天对我用电刑、一个季度抽我300CC血、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做准备。警察把我不炼功的小儿打疯,至今住在疯人院。你说我该不该告江泽民?

片警楊志勇听完张军的一席话,目瞪口呆地说:张老师你在给我洗脑,你该干啥就干啥吧。楊志勇把和张军的谈话悄悄录音(那是片警楊志勇上门骚扰张军的罪证),然后片警无精打采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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