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辩护人、去怕心的经历

更新: 2017年10月15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风风雨雨走过二十来年了,自己认为是比较坚定的,可是怕心比较重,平时在公交车上有“公安”二字自己都不敢正眼看。二零一六年七月的一天,姐姐因为在电线杆上贴“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被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后来被检察院起诉。我们为姐姐请了律师,在同修的帮助下,我也为姐姐做了辩护人。

在这个时候,因为有一位和我姐姐经常来往的同修,她平时有办事能力,找她,她不管,还说请律师没用,发正念也没有用。我对她产生了怨恨心,觉得还是同修呢?常人的朋友都够不上!等姐姐回来,如果再和她来往,我让姐姐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负责人说我的怨恨心这么重,怎么做大法的事呀!负责人找了几位同修在法上和我交流,刚开始同修说什么我不往心里去,就是怨恨。有位同修说:“慈悲心和善心连冰山都能融化……”我的心一下子被感动了,一下子眼泪流了出来,心想:是呀,师尊从地狱中把我捞起,为我承受了无数的,用人的语言无法表达的苦难,我还有什么“理由”放不下呢?我愧对师尊,谢谢帮助我的同修们。

在师尊的加持、同修们的帮助下,我以辩护人的身份走上了法庭为姐姐做无罪辩护。在法庭上因证据不足而休庭,没有宣判,然而几天后还是冤判三年。姐姐上诉到中法,法官接到诉状第三天,我和亲友还有律师来到了中法,法官把我们请来的律师拒绝在门外,把核实的文件拿过来了,我们说当庭没有证据,觉得冤枉才告到中法,法官却说别叼着证据不足不放,我说法官你啊不能一错再错,这样对你不好。法官说,别跟我说那些。几天后,中级法院,草草的维持原判了。接着又是申诉,一月份申诉状送中级法院,六月份才立案,到八月份开庭。我和一位同修早就办好了辩护人手续,快开庭了,法官说,不是亲属不让做辩护人,亲属也不许旁听,我一听就我一个人了,怕心又出来了,心情就紧张。那几天吃不好睡不好,我想这样下去不行,不是修炼人的状态,我就背师父《洪吟二》〈怕啥〉,我这一想也有正念了。

到开庭那天,外边同修加持,帮助发正念,我堂堂正正走進安检门,我心里想着我是大法弟子,不符合真善忍的生命全都给我让路。随后又進去一位同修,给我增加了正念。在法庭上,我念辩护词做辩护,并对公检法人员劝善:“……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了类似文化大革命一样的政治运动,但是邪恶的政治运动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的,历史的法官必将作出公正的裁定,善恶有报是天理……每个中华儿女都有责任结束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运动,特别是公检法人员,你们被江泽民放在迫害法轮功的最前线,那就更应该清醒的认识自己的历史责任,与法轮功学员和民众一起把元凶送上历史的审判台,不要做江泽民的替罪羊,不要为江泽民的万古大罪买单!希望公检法司各部门朋友、各级官员都有一个美好未来!”

通过進两次法庭,我修去很多怕心,谢谢同修们的帮助,更是谢谢慈悲伟大的师父的呵护。

个人体会,修炼层次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请同修们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