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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肖德玉自述遭骚扰经历

更新: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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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我叫肖德玉,女,五十二岁,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人,一九九八年得法。得法前病得快要死了。学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身体十分健康,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最近因开十九大,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公安分局便衣张某(年龄五十多岁)经常在我租住屋附近盯梢,并偷偷录像。

二零一五年七月,我住益阳市给女儿带小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公安分局熊建光策划绑架非法关押一个月,在洗脑班精神受到很大伤害,导致心衰、肾衰复发,险些失去生命。回家后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才康复。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我从幼儿园接外孙女回家,快到楼下大门时,突然从门内出来两个一高一矮的男人,矮个问我:老板,这儿有没有房子租?我说不知道。矮个子边问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对着我,我问他你照像是吧?因下雨打着伞,我马上用伞挡着矮个子的手机,一连几声问他你是谁?他不作声。我刚把伞拿起,矮个子马上又拿手机对准我说:不是照像只是发微信。我接二连三的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不作声。站在旁边的高个子叫他快说,问你叫什么名字呢,他说姓张。我又向矮个子要身份证看?他还是不说话,我只好进门把门关上。

之前,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公安分局便衣张某,还到我外孙女的幼儿园去过三次,跟幼师说:她外婆是炼法轮功的,提出要见我外孙女。第一次说的是外孙女的小名,老师说没此人,拒绝。第二次说了外孙女的学名,她爸爸叫什么名字,老师问他是谁?张某谎称说是她爸爸的朋友,老师给她爸爸打电话核对,说不认识此人,老师拒绝。张某第三次到幼儿园要见我外孙女,老师给她爸爸打电话没接,被拒绝。张某多次扰乱幼儿园内秩序,目的是让受蒙骗的老师仇恨法轮功,歧视我的外孙女。我外孙女在幼儿园的小班还不到三岁半,有个老师就故意为难她,最近两个星期,每天只要一出幼儿园大门就告诉外婆:今天那个老师又要她面对墙站着,不许说话,不准动,致使她小小的心灵受到伤害。

我给幼儿园老师讲过几次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功是佛法,是修心向善、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祛病健身有奇效,自己以前病得要死了,学功后,奇迹般的好了,十九年了,没吃一粒药,身体非常好, 佛法是拯救人的,现在已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江泽民与中共迫害佛法,触犯天条,天要灭它。现在全球都在起诉它,天灭它的时候,有很多好人会受到牵连,要他们赶快从心里面退出党团队组织保平安,有个老师双手捂着耳朵不听,有的嘲笑,也有的听进去了,最后告诉他们: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我刚下楼,准备去接外孙女,离我不远处就看见那个便衣张某又在偷偷录像,这已经是第六次了。这次我马上戴上太阳镜,拿着手机跑到他跟前对准他录像,当时我喊着他的名字要他下车,他说我不是,你认错人了,他说是来找人的,问他找谁,他说找王志军。问他王志军是谁?他说住四楼、五楼,身边坐的司机连说两遍叫他快照快照,但他们没敢拿出手机。后来打听根本就没有王志军这个人。从那天起再没看见张某了。

我不管他姓什么、叫什么,是谁指使的,我都希望不要再有人来接着做这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历史总有一天会还法轮功清白的。那时候对他们的家人来说,他们今天的行为就是一种最大的耻辱。不要为了眼前的名利毁掉了自己。我真心的希望这些工作人员能够看清当前的形势,识别正邪,为自己、为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公安分局的不法人员这种恶劣行为,已经超越了职权范围,触犯了法律。严重侵犯人权。依据《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违反了我国最新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故意伤害他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和人生权。善恶必报是天理,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张某'
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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