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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二市区检察院撤销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起诉

更新: 2017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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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

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撤销对法轮功学员邵红、潘淑兰的起诉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邵红、潘淑兰因向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后被取保候审,然而,当地公安对邵红、潘淑兰多次骚扰,二零一七年一月,当地公安机关企图再次构陷,向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法律依据不足,检察院撤销对邵红、潘淑兰的起诉。

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撤销对法轮功学员寇会的起诉

山东省淄博市齐鲁石化公司一化的法轮功学员寇会,因向两高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被齐都公安局构陷到临淄区检察院,之后检察院撤诉。齐都公安局虎山派出所仍将寇会非法拘留十五日,寇会现已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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