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曾瑶莲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五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半,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曾瑶莲非法开庭。开庭时间约两个半小时,律师对法轮功从现行法律的角度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从信仰无罪等多方面、多层次阐述了修炼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

期间法官青雪梅、检察院承办人郑宏多次打断律师辩护,律师不为所动,指出向别人讲述真相,发放资料都是有信仰的人的应有权利,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

曾瑶莲也表明自己无罪,自己过去是一个心残、身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处处按照法轮大法的原则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变成了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完全是脱胎换骨,这是在亲朋好友中有目共睹的,信仰无罪。

法院还安排了二十几个他们找的人去旁听、助阵、搅局。他们很心虚,叫旁听的人在下面骂律师,故意说些难听的话给家属听,混淆视听。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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