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张法军被非法判刑八年

更新: 2018年01月22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法军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晚~二十九日凌晨,牙克石市大兴安岭林业公安局伙同牙克石市森林公安局,纠集各派出所和多地林业公安局人员,在夜半更深人们都熟睡之际,同一时间分别闯入不同居住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家中砸门、撬门,在没有任何证人证据的情况下非法搜查翻箱倒柜,强行拿走法轮功学员的师父法像、书籍、真相资料,把多台电脑、打印机、手机等抢劫一空。至于其它钱财物品等损失,因没有任何搜查清单,无法核对。

内蒙古牙克石市张法军等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牙克石市大兴安岭林业公安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牙克石检察院对张法军等法轮功学员非法逮捕。他们被非法关押在牙克石市林业看守所。

牙克石市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上午九时,对张法军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经六名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无罪放人,审判长、公诉人理屈词穷无言以对,非法庭审审理不下去,宣布休庭。

二零一八年一月中旬获悉,张法军被非法判刑八年。


参与迫害的单位:
牙克石市大林公安局 局长:蒋国平13904705617
牙克石市森林公安局 国保队队长:刘丽萍13994706266
参与办案人 赵警察:13171161708
司警察:13514707273
丁警察:13948096511
支队长:13614708822
叶警察:15547059141
肖 勇:13754008707
森林公安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牙克石市森林公安局 邮编:022150
牙克石检察院 检察长:王殿元 0470-7210303
检察官:迟媛颖 0470-7209293
批捕科长:闫光辉0470-7210311
公诉科长:杨俊波0470-7206030
检察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光明南路检察院 邮编:022150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