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河北香河县国保大队长杨永利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杨永利,男,五十二岁,河北香河县国保大队长,警号078286,老家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他积极追随江氏集团助纣为虐,肆意践踏法律,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残酷迫害。近几年,杨永利与香河县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副主任张国相互勾结,与香河国保副队长曹军英、教导员池海泉一起,屡屡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下重手,不断地犯罪。

他们通常采用特务手段包括:跟踪、监听、偷拍、构陷、劳教、判刑、抄家抢劫、暴力绑架、大额敲诈法轮功学员钱财等,从肉体、经济到心灵上,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杨永利、张国、曹军英、池海泉等犯下累累罪行,已被海外明慧网列入“恶人榜”。

国保是迫害法轮功的具体执行者,真正的黑手。杨永利自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八年任职期间,操纵指使下属及派出所警察、特警,骚扰、绑架、抄家抢劫当地法轮功学员,发生的每一起迫害都有其不可推卸的罪责。从刑法角度讲,触犯了《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滥用职权罪”。

杨永利听不进法轮功学员的劝善良言,在罪恶的路上越滑越远。现将杨永利的恶行曝光,旨在震慑邪恶,复苏其一息尚存的天良。这不仅是对杨永利本人的挽救,更是对将被其连累的一家老小网开一面。作为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我们不忍看到杨永利及其家人面临万劫不复的可悲下场。

香河县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非常严重,可是曝光到国际互联网的却很少。因为几乎每个被迫害者都遭受威胁:不许上明慧网曝光,否则就面临高额敲诈、劳教、判刑等。杨永利利欲熏心,曾叫嚣“不交钱就劳教,没有法律,哪儿你都告不赢。”

下面,通过明慧网曝光出来的及不完全统计的信息,整理出杨永利部份犯罪事实。

1、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上午约十点,杨永利、张国亲自到现场策划指挥香河国保、派出所警察及特警,在香河城内批发市场绑架李秀琴。随后,家中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抄抢,家里给儿子准备结婚的钱、所有的积蓄,多个储蓄卡及大量现金被抢劫。抄家的同时还将李秀琴的丈夫绑架,经过多个小时的威胁恐吓之后,才把他放回家,至今被惊吓的还少言寡语、不敢与人交谈。李秀琴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已近六十天,并于九月四日被香河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2、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安平镇高庄村郁兆霞与妯娌姐姐王建华,到同村法轮功学员荆连珍家串门。下午三点多钟,杨永利操纵国保、安平镇派出所及司法所十几个人,突然闯入荆连珍家中,将荆连珍、郁兆霞、王建华绑架,家中被非法抄抢,人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

郁兆霞的律师两次到香河国保要求会见当事人,杨永利找借口就是不准。三月十七日,郁兆霞、荆连珍被非法批捕。三人被非法拘禁整整十个月,在杨永利、张国的操控下,威胁、诱骗、套供、诱供,特别是同年十二月十五日非法开庭前,在香河县法院三人还受到严重威胁:坚持就重判,妥协就轻判。更为可笑的是,荆连珍的代理律师也同样遭到了威胁与警告,审判长周晓明公然对律师说:“荆连珍的工作我们已经做通,你就别再坚持,如果你非要坚持,那就办你!”

十四天后的二十九日,香河法院草草结案:郁兆霞被枉判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荆连珍被枉判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王建华被枉判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郁兆霞、荆连珍、王建华的上诉案,廊坊中院并未开庭审理,即作出维持原判的枉法判决。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郁兆霞、荆连珍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王建华已经回家。

3、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杨永利的直接策划指挥下,香河县公安国保、派出所警察、特警进行大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王丽玲、王奎义、杜秀芹、关玉峰、王铮、张宪、孟宪红,张凤远、孔德平夫妇,李连弟、李秀琴夫妇共十一人。每个家庭的私人财物均被非法抄抢,多人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遭受强制洗脑、非法拘禁两个月左右时间不等。杨永利以劳教相威胁,敲诈勒索李秀琴、李连弟夫妇三万元、王奎义、关玉丰每人三万元,张凤远、孔德平夫妇六万元,敲诈王丽玲五万元,因家人未凑齐,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送石家庄女子劳教所迫害。仅这一次迫害,杨永利就诈取善良民众十五万元血汗钱。

4、张宪,男,四十多岁,香河县新开街道办职工,毕业于河北省警察学校,原是一个警察,因工作中为百姓着想,曾被评为廊坊市优秀户籍警察。然而,这样一位按“真、善、忍”修炼的好人,在持续十九年的迫害中,不断遭到骚扰、绑架、高额勒索和三次非法劳教迫害,致使张宪及家人的身心遭到巨大伤害。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张宪被杨永利等人绑架,非法拘禁到廊坊洗脑班几天后走脱,四处漂泊,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后来去香河邻近的三河市打工,在城建新村租房住。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下午六点多,张宪被杨永利设局绑架,被非法拘押在香河县看守所。家人依法聘请了律师,律师先后于同年七月二十六日、七月二十七日、八月十三日、八月十四日,多次前往香河县公安局提交法律手续要求会见张宪,杨永利等横竖阻拦,违法不向家属送达法律文书、拒不安排律师会见,野蛮剥夺当事人的申诉权。在杨永利的直接作用下,张宪被非法劳教,直接导致其母亲心情忧郁病情恶化,张宪最终没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

5、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晚,安平镇王家摆村法轮功学员朱小梅,在香河县城区家中遭当地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然后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朱小梅的家人同样遭到杨永利属下的恐吓:不许与法轮功学员联系,不许上明慧网曝光,否则重判。四个月来,一直不敢有聘请律师的想法。四个半月后的次年四月十四日,香河县法院准备对朱小梅非法庭审。由于律师的介入,香河县法院不得不推迟开庭时间。四月十九日,律师向法院提交撤诉意见;四月二十日,法院作出了(2017)冀1024刑初55号撤诉裁定书,裁定:准许香河县检察院撤回对朱小梅的起诉。按照法律规定朱小梅本应当立即释放,杨永利却无视法律,又强行将朱小梅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下午,朱小梅获释回家。

6、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上午九时许,正在安头屯村沙发厂上班的张春富,被杨永利手下及派出所警察强行勒令回家。五、六个青壮年警察全都没穿警服、没有任何手续,进门就到处乱翻,就连床铺被褥及床下鞋都翻了个个,对联、窗花、福字、年画一通乱撕。当张春富让他们出示搜查证时,这些年轻的警察们根本就不理会。连张春富八十多岁老母亲的房间也没放过,老人被吓得惊恐万状,浑身颤抖。十时许,警察让邻居打电话把张春富正在上班的妻子郑红梅叫回家,随后,夫妇俩一同被他们劫持到安头屯派出所。郑红梅于当日晚八时许被放回,张春富被劫持到香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禁。警察还态度蛮横的威胁张春富的两个女儿。

7、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杨永利指令安平镇派出所到郁兆霞婆家,企图绑架郁兆霞,因郁兆霞没在家,绑架落空,家中的年画及大福字被撕毁。

8、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下午六点左右,杨永利亲自带人、开十几辆警车,到安平镇高庄村,绑架法轮功学员荆连珍及不修炼的丈夫。一群人有男有女,便装,从大门开始撕对联,直到屋门对联、窗花、墙上的年画,一通乱扯乱翻。抢走了荆连珍的大法书、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切刀、看电视的大锅,机顶盒两个、DVD、打印纸等等,还抢走了七百元现金、儿子的汽车也一同被他们抢走,当家人把车要回家的时候,汽车已成废铁。整个家象天塌了一样,惊恐万分,全村的人都轰动了。荆连珍被绑架到派出所,然后转廊坊洗脑班迫害。国保大队几次到洗脑班威胁、恐吓,非法审问。

9、二零一二年二月底的一天中午,香河县公安国保、钳屯乡派出所不法人员,绑架刚从劳教所回家一个多月的李文巨,劫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四个多月。杨永利与曹军英是迫害的主要责任人,钳屯派出所受其指使。李文巨,男,四十多岁,香河县钳屯乡赵屯村人,他曾于二零零二年被香河国保绑架,后被非送往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法判劳教三年,因不放弃信仰遭酷刑折磨,于零三年末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时,才被释放回家;零四年四月中旬再遭当局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期间,其父母去世,女儿失学;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李文巨到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电脑城购物时,再遭绑架,被劫持到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半。李文巨还被多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被逼流离失所及各种非法关押。

10、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杨永利下令绑架戴尔专卖店的会计黄金磊,劫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多日后,又将黄金磊的父亲黄福明绑架至廊坊洗脑班迫害。

11、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杨永利的直接参与下,刘宋镇北务屯村法轮功学员王奎义被绑架,被劫持在看守所二十多天,然后非法拘禁到廊坊洗脑班,最后被勒索三万元钱才被放回,没有任何手续。王奎义经历过残酷迫害:先后四次被关进洗脑班,一次被劳教迫害,拘留八次,被刑讯逼供,酷刑,巨额勒索钱财,被非法抄家,非法监视居住,长期电话或上门骚扰。二零零二年九月,王奎义被国保警察劫持到安平,被警察王修海(警号078482,现任安头屯派出所指导员)等刑讯逼供:被摇电话电,先把他身上和铁椅子上泼上水开始摇,摇一会儿没电了,就又用电棍电,并在电棍的头上泼上水,当时感觉心脏都要裂开了,电棍没电了,又给灌辣椒水,最后拔牙,一颗槽牙被王姓警察用钳子拔掉。警察折腾累了才住手,他的腿被电起两个核桃大的血泡。警察想敲诈他没成功,就把他送去劳教三年,身上三百元钱被抢走。

二零一七年六月,杨永利积极配合所谓的“敲门风雷行动”,相关部门还进行了全县的参与迫害人员的专门培训;杨永利、张国等施压各乡镇、街道办六一零和各派出所,开始陆续的大面积的骚扰法轮功学员,即使在迫害的压力下已放弃修炼的人也进行了骚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是宇宙永恒不变的天理。在此,善劝杨永利、张国、曹军英等人,执行所谓公务、所谓上级命令时要理智清醒,守住良知,把枪口抬高一寸,给好人留一条生路,也给自己留一条活路。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忏悔自己的罪过,立功赎罪,找回心底的善良,这是你们唯一的选择,也是你们仅有的一线希望。


相关人员及电话:
香河县国保大队长:杨永利,男,52岁,手机13503266006,警号078286, 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女儿杨雪乔,27岁。
副大队长曹军英女,42岁,手机 13582785548,警号078546, 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女儿周山莉;曹的父亲曹家骥70多岁。
教导员池海泉,男,42岁,手机13831655099,警号078454, 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人,妻子张志荣,41岁。
国保大队警察 刘建伟
香河检察院公诉科长 焦文祥 13180360800
检察院起诉科、公诉人王颖
香河县淑阳镇派出所,0316-8312832
香河县防范办:办公室电话:0316-8311180
香河县防范办主任:闻明霞18631611165 18631699339,闻明霞丈夫李志良18531655528
香河县防范办副主任:张国,男,40岁,手机13931652277,其妻子孙雅娟40来岁。张国原名叫石海明,香河县五百户镇石辛庄村人。在上学时一位叫张国的学生考上了体校,但因故没去上学,石海明冒名顶替张国去上体校,毕业后,分在二中教体育。石海明从此就变成了张国。
香河县县委综治办主任 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香河县公安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66号0316-8322700
局长吴海斌13903163789宅电0316-2352988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华13903261219宅电0316-8320008(此人主管国保)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肖广平手机13703260538 宅电0316-8330300(此人主管法制科)
香河县公安局副书记 孟广武 13803166386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向东 13803161599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长海 13803168099
香河特警大队长李成国13932611918警号78441
淑阳镇派出所:所长杨月岭警号078437
副所长:赵建警察号078507、孙志国警号 078508、张雅山警号 078496
淑阳派出所警察:孙旭 警号078279、张亮 警号078317、吕柏达 警号 078314、刘福顺 警号078433
县政法委办公室电话 0316-8311518
香河县政法委书记郭建勇,手机15030666321
香河县政法委副书记陈宝全13930619588 宅电 0316-8335518秘书 电话:13833625856
香河县委书记李桂强13803161529(现任)
香河县长王文强13832669680
香河县主管法制副县长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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